指定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马振华老师

  指定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双赢互利,进一步强化品牌效应及扩大市场份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达成材料战略合作供应(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合作采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双方合作品牌:

  第二条、合作期限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战略合作方式

  3.1、甲、乙双方公司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3.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给予甲方行业内最优惠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政策支持;

  3.3、甲方应在同等质量、价格的基础上优先考虑乙方所供应的材料,同时乙方拥有甲方工程材料采购的优先权。

  第四条:关于材料质量保证

  4.1、质量保证金:元(大写:)。

  4.2、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合作满一年,如乙方的材料质量未出现问题的情况下,质保金于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

  4.3、乙方应当保证所供应给甲方的材料质量,乙方提供材料的同时,应当向甲方出示相关材料检测报告,并确保供应给甲方的材料为合格产品,供应前提供供应材料的样品两份做为封样。如果现场检测不合格,乙方并承担由质量问题的所有损失,甲方并扣留所有保证金。

  4.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工程需求,提供给甲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的材料,乙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甲方所确定的材料。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并更换供应商。以监理公司及现场工程部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五条、产品价格

  乙方必须要规范市场价格体系,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在同一地区内以统一的最低售价,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甲方负责人,同时将该材料的最低价格提供给甲方(以传真件为准),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关于付款方式

  6.1、以每一个季度为准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材料款不得超过已供材料款的20%。

  6.2 如提前遇上过年过节的结算节点,甲方优先考虑乙方的材料款结算,其材料款结算计入下个结算节点。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第八条: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8.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8.2、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

  8.3、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续签新协议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8.4、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如发生销售(采购)行为的,仍可采用本协议内容。双方另有协议的`例外。

  第九条:关于纠纷

  9.1、若双方合作当中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方代表人协商解决。

  9.2、若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公司章): 乙方(签公司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指定材料供应商合作协议书篇2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山东新裕东铝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甲方装饰所需材料铝合金建筑型材与乙方建立供需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建筑结构材料供应商,产品为铝合金建筑型材,品牌为“”,品种和种类另附;

  2.甲方根据公司整体工程材料计划,定期向乙方提供材料需求材料供应合同信息;

  3.甲方负责安排 门窗加工安装工程承包商必须选择乙方“裕东”牌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

  4.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结算,协调乙方与客户、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不同规格材料,并且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以保证该材料是具有有效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此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2.乙方所有材料价格均以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如遇到材料行业价格调价,乙方应在甲方(或其工程承包商)下订单时告知对方,调整价格在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3.乙方应具备足够的营业场地及较强的资信实力;

  4.乙方须无条件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退、换货;

  二、乙方所供材料(产品)种类、价格: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价格、品种、规格、数量等必须符合施工预算与设计要求。

  三、验收及质量保障:

  1.乙方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材料订单”及相关程序,安排所供材料;

  2.乙方对所供材料必须提供下列质量保障:

  1)甲方及施工队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当场退换;

  2)施工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发生相关费用;

  3.发生质量问题纠纷时,根据国家相关材料标准解决。

  四、结算

  1.乙方凭甲方(或其工程承包商)负责人签字的“材料订单”和销售合同规定结算,一批(每个订单)一结,款清发货;

  2.协议存续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相应赔偿金。

  五、其他

  1.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相应资质;

  2.双方随时根据市场情况,对材料价格进行信息交流协商调整、否则不予价格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并以附件形式纳入本协议;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直至一(一)3条指定工程竣工。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