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活动安全协议书(通用六篇)

孙小飞老师

  活动安全协议书1

  甲方:xx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代理监护人

  乙方:

  20xx年7 月19 日,xx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结对帮扶儿童进行常州恐龙园亲子一日游活动,乙方为出行儿童 的监护人签署此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儿童出行安全,双方特约定如下:

  1、xx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帮扶儿童与结对妈妈的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出行儿童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提供适宜的卫生等条件。

  (4)、同意甲方对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

  (5)、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 的监护人,同意该儿童参加由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的亲子活动,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照顾儿童的生活,应为儿童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甲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儿童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儿童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儿童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儿童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结对的儿童,代理监护人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儿童;

  (8)、甲方到了目的地,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儿童;和儿童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儿童,对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

  (9)、甲方应佩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负责人。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故意行为造成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活动安全协议书2

  20xx年4月29日,幼儿园组织春游亲子活动,家长陪同幼儿参加,为保证幼儿安全,特签约安全协议书如下:

  1、家长全程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春游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请家长为幼儿身着运动服和轻便的运动鞋。

  2、不去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时,请带幼儿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如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开。

  5、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6、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的幼儿,父母要学会判断,如果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幼儿;

  7、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环保意识,对幼儿进行教育和管理。

  8、家长应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家长应遵守幼儿园的管理和要求,与幼儿园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活动安全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20XX年X月XX日签约的“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就沪委办发〔20XX〕26号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就本次XXXXXX的举办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次大型活动负总责,并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治安案件发生、防来宾拥挤、防物品坠落、防临时构(建)物倒塌和防危险品进入使用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按规定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5个工作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申请手续,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0个工作日向市消防局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手续。如果在活动场所内需搭建临时(构)筑物及提供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还需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20个工作日到活动所在地的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质量技监部门备案(备案内容1-10)。

  3、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活动安全保卫组,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组工作,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安保人员的岗位培训,明确岗位及工作职责,负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租用场馆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承担安全责任。

  4、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与安全保卫队伍(人数配置标准另附)。

  5、乙方应与场馆安全保卫部门密切联系,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管辖范围,互相配合,同时要接受展馆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展馆保卫部门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进行整改。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临时活动安全许可证》;举办活动预定日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活动计划、基本情况、出席对象(特别对出席的领导、各类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关情况(含上述备案材料)。对临时变更活动计划、内容要随时向甲方报告。

  7、闭馆时,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

  8、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甲方的责任

  9、甲方对乙方所举办的大型公共临时活动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如发现有违反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及可能影响到公众与甲方的安全时,有劝阻、责成整改和制止的责任。

  10、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场所、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活动场所核定的人员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技防设施等活动场所使用的安全数据与资料,并提供安全责任区域平面图。

  12、甲方提供的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等设施应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仅可供用的停车场地,指挥好车辆有序停放。

  14、甲方负责展馆门口的安全,闭馆时,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闭馆后,场馆内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违约责任

  16、乙方违反约定,甲方以囗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如未被采纳或在要求的时限内未得到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来促使乙方纠正违反约定或违反法律的安全隐患现象。这些措施包括赔偿、暂停辅助服务,直至关闭展馆。

  17、当甲方根据本约定第三条第1项规定而采取必要措施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8、乙方违反本约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活动安全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幼儿园)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乙方为甲方园内________小朋友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幼儿参加户外亲子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幼儿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1、甲方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医疗、卫生等条件。

  (3)、协助乙方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________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户外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幼儿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幼儿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的幼儿,父母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幼儿;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应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与要求,与甲方的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

  (10)、自备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或员工的故意行为造成幼儿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协议签署于 年 月 日

  活动安全协议书5

  甲方:顺义新城滨河森林公园

  乙方:

  活动名称:

  参加活动人数:

  活动地点公园园区

  占用场所日期: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活动主(承)办方负责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北京市顺义新城滨河森林公园与本次大型活动的主(承)办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大型活动的安全。

  本协议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公园方为主(承)办方提供活动场所,划定活动范围。

  2、公园指派安保人员负责协助维持活动区域周边秩序。

  3、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公园内举办活动时,主题要健康、合法,严禁涉恐、涉爆、涉及宗教内容等非法活动。

  2、乙方需遵守公园的各项管理规定。

  3、乙方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4、乙方要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安全工作人员。

  5、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备案。

  6、乙方根据活动需要动用明火和电器设备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7、乙方要负责维护活动的安全和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群体性的事件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发生。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乙方要保障现场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9、乙方在活动期间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由主办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损失赔偿

  1、活动场地内的建筑物、各类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须向甲方照价赔偿。

  2、由于乙方对本协议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将被甲方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五条 其他

  1、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安保负责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 (签字)

  20XX年X月XX日

  活动安全协议书6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在由( )受托主办自驾之旅系列活动中。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与者组织方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本次自驾出行完全是自愿性的活动,参与者所交纳的报名费为平摊活动成本所用,组织方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者度过愉快假期,如出现事故组织方应积极主动的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一名活动领队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并签署书面离队协议,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为节约出游成本,车主可自愿选择是否搭乘。车主与搭乘者双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游的油费路费、停车费。由于拼车的随机性,如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因车主或搭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本车其他乘坐人员有互相援助的义务,但不承担事故责任。

  (八)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自驾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组织方为在活动前两个工作日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者购买旅游保险,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购买保险。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方有义务协助其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事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需自行为其购买保险,并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十一)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二)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处理):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其他同行车辆。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航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活动出发前车辆应加满油,活动过程中油量消耗过半时,应向领航车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许可后车队统一加油。

  5.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航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三)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的通讯。

  (十四)参与者殴斗、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或在活动期间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或自伤自残、自杀、自杀未遂、自损等,因本人实施故意行为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十五)参与者因活动前存在个人健康问题(如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传播疾病),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十六)组织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bao乱、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报名时约定的路线行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参与者,并提供详情解答。

  (十七)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到组织方集中回收对讲机时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

  组织方:

  参与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