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

刘莉莉老师

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_协议书1

  甲方(父母方):

  乙方(长子方):

  丙方(次子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两套房屋(房屋土地使用证编号A房为:B房为:)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A房为甲方现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权登记为甲方。

  第二条B房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丙方出资 万元),甲方拥有分配权、居住权。

  第三条本协议所属房屋,经甲、乙、丙协商一致,B房由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方所有,与方无关;A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方继承,与方无关。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甲方将来生活有依靠,甲方有权选择随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A房及B房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每个儿子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方同意,对A、B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九条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

  丙方(签印):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_协议书2

  甲方(父母方):

  乙方(儿子方):

  丙方(女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汉阳井岗村门窗厂单元楼111号二楼201室)房屋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汉阳井岗村门窗厂单元楼111号二楼201室)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登记证号为 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乙、丙之父周德祥以过世,其房屋遗产受益人为尚凯华、周小锋、周芸三人共同继承。

  第二条:本协议所诉房屋以被拆迁,拆迁补偿方式有以下几项:

  1,拆迁费共记 金额。经济适用房两套。

  2,包括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 ,总价值 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 ,总价值 。

  3,拆迁费余款还剩 金额。

  第三条:本协议所诉房屋拆迁补偿分配如下:

  1,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 房屋所有权归于丙方。

  2,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 房屋所有权归于乙方。

  3,拆迁费余款 归于甲方。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两套经济房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其拆迁费补偿余款应公开,公平的使用。(每笔应记帐)

  附:由于乙方经济条件困难,甲方应对乙方之女上学所需赞助费给于补贴 金额。

  第五条:本协议所诉两套经济房如需装修,需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以上所述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附:对甲方日后赡养问题的处理:

  甲方(母亲)由二位子女轮流负责服侍照顾,(按子女排行从大到小轮流进行,所轮子女确有特殊原因,应和其他子女协商费用解决)对甲方日常生活治疗花销,应以甲方的存款,工资支付。用尽后,由子女平摊出资进行。

  第八条:对甲方的存款,工资处理问题:

  考虑到甲方今后年龄渐高不能自理后,甲方的存款,工资由子女帮助保管并花销,为此应公开透明,实进记帐制度。并附有开支登记薄册。

  第九条: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

  乙方:

  丙方: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公证处盖章:

  调解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