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加盟协议书四篇

秦风学老师

加盟协议书 篇1

  加盟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电话: 传真:

  受许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前言:

  1. 乙方认可甲方是“XXX”商号、“XXX牌”商标、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布的《商业加盟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XXX”加盟店的加盟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盟授权

  1. 甲方授权乙方开设在 省 市 路 号的店铺成为“XXX”加盟店,并颁发授权乙方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标、商号的授权书,专门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

  2. 根据甲方的《“XXX”(加盟经营)加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的“XXX”加盟店属于 类加盟店。

  3. 乙方应在被授权经营地,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续经营“XXX”加盟店。

  4. 甲方将加盟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没有权利再自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加盟权。

  二、经营方式

  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XXX”加盟店。如乙方在这个期限前未能办理好所有的经营证照,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的加盟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加盟费及加盟保证金的余款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2.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负责一切投资、经营管理费用,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由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4. 乙方在经营“XXX”加盟店时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附件)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擅自更改。如对价格体系有异议的,可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除一定的保证金作为处罚并追究责任。

  三、加盟经营的商品及价格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分为主打、常规、非常规产品三类:

  A.主打产品由甲方决定,品种及数量视乙方加盟店的面积而定,乙方必须无条件陈列和销售;

  B.常规产品由甲乙双方协商选择陈列和销售;

  C.非常规产品由乙方自行选择;

  2. 乙方只能经营由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允许销售其它渠道供应的产品。

  3. 乙方的进货价格:甲方以“ 价格”向乙方供应商品(甲方确保此价格在甲方价格体系中属最优惠价格),具体各品种产品的加盟商结算价格详见附件。

  4. 乙方的销售价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XXX产品价目表》(包括零售价、批发价)所规定的产品价格标示并销售;XXX友会会员、大宗购货客户等特殊优惠办法必须按照甲方《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将甲方的产品以直接折价或变相折价方式进行销售。

  5. 乙方如因市场供求情况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对经营的“XXX牌”产品以《价格管理办法》以外的价格销售或进行其它特价促销活动,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执行。

  6. 以上所提甲方所制定的《XXX产品价目表》、《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XXX产品价目表》和《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递乙方,乙方在收到新文件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

  四、加盟费、保证金及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费用

  1.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加盟经营加盟费人民币万元;加盟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及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加盟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 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在本合同期满解除之日起15天内,甲方须一次性把加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4.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的营运指导管理费用为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每个月的15-20日,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缴交费用。逾期没有支付的费用,甲方将在乙方的加盟保证金内扣除。若乙方的加盟保证金扣除完毕,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五、甲方的义务

  1. 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 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非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 提供乙方成立“XXX”加盟店时需由加盟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4. 甲方需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知识等)。

  5.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营业用具、器材的清单。

  6. 甲方不得在以乙方加盟店为中心,方圆1公里范围内开设其它“XXX”直营加盟店或加盟店。

  六、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进行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执行。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 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严重影响“XXX”加盟店的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加盟经营资格。

  5. 甲方有权力组织乙方参与由甲方统一安排的广告、促销活动。

  七、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符合加盟店正常经营所必须的条件和要求,接受甲方的加盟经营管理。

  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及其它款项。

  3.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加盟示范店实例、店铺效果图以及招牌(商标)设计图则(含字体及色标等)自行制作加盟店的修施工图则、修效果图,交甲方确认后自行负责修,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4.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必要的营业用具、器材清单,并参照甲方的`加盟示范店的器材实物,自行出资采购,由甲方查验后使用。

  5.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加盟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加盟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6. 乙方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系统(即《XXX产品价格管理办法》)销售由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7. 甲方提供的商品经验收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验收后商品的完全防护及所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8. 乙方必须参与由甲方规定的促销活动。

  9. 乙方在从事加盟店经营活动时,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有关加盟经营方面的信息,包括:乙方的进货价格、甲方对乙方的市场支持及奖励办法、双方权利和义务、营业利润、客户情况、市场占有等信息。

  10.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1.乙方需在每月 日向甲方抄送当月的《月销售汇总表》及《月产品库存表》,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经营指导。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乙方加盟店经营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报甲方后执行。

  八、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拥有其所开设加盟店的所有权。

  2. 乙方有权拥有所加盟的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乙方有权自主招聘加盟店的人员、负责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工作。

  5. 乙方有权对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加盟店的正常经营的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给予答复。

  6. 乙方有权参加由甲方举办的所有加盟商会议和活动。

  九、进货结算及配送

  (一)货款结算方式:

  原则上采取即结方式。

  (二)配送程序及方式:

  1. 乙方申请进货应提前以书面订单的形式递交或传真给甲方。如出现缺货的情况,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2. 甲方收到乙方进货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产品订货价格清单。

  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价格清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确认产品及货款明细,否则该订单被视为无效。

  4. 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负责在3-7个工作日内配送上门(上门地点指本合同约定的加盟店所在地址),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如乙方急需取货的,可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提货。

  5. 乙方收货时需由指定的收货人(指定的收货人名单及签字式样后附)签字或盖章,自留一联后交回甲方。

  6. 乙方收货时如发现货品破损或短缺,如由甲方配送上门的,乙方应会同甲方配送人员当场查证,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更换或补足破损、短缺的货品。

  十、退换货条款

  乙方对发生质量变异或其它问题的产品可提出退换货申请,甲方按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乙方在收货后一个月内发现产品出现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申请并同时向甲方提交有问题的产品样品。甲方在收到样品后5个工作日内对样品进行鉴定工作,经甲方鉴定确认属实的,甲方无条件回收,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当出现以上情况或其它原因造成产品不适合继续销售的,无论是否适用以上退换货条款及在双方完成退换货手续前,乙方均应自行撤架并停止销售。如乙方继续销售质量变异产品或已过产品保质期的产品,甲方有权无条件没收,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加盟保证金内扣除。如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形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一、促销管理

  1.甲方每年进行以下四次统一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参加,并须配合甲方的宣传工作:

  A、 农历春节促销;

  B、 “五一”劳动节促销;

  C、 中秋或国庆促销;

  D、 视每年不同市场情况而定,或结合政府大型活动而进行的,不同时间、机动的促销。

  2.除以上四种统一促销外,其余甲方组织进行的促销活动,乙方可自由选择参加。

  3.对促销活动中规定的销售折扣或其它买赠优惠,由甲方制定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活动中使用的促销用品、赠品,甲方给予乙方适当支持。

  4.乙方参与的由甲方组织的每次促销活动,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活动宣传海报或宣传单张。

  十二、奖励方案

  十三、乙方“XXX”加盟店的开业及结业

  1.乙方“XXX”加盟店的开业必须在办理完毕有关经营证照,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店铺的修及产品的陈列布置工作,并完成店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在甲方检验同意后,方可正式开业。开业时间不一定与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致。

  2.乙方“XXX”加盟店的结业:在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日自行结束营业,并在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结业手续。甲方在期满日向乙方收回所有有关授权加盟的商标、商号、招牌及其它有关物品。

  十四、承诺及保密条款

  1.甲方对“XXX”的商号、“XXX牌”的商标、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对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之加盟形象及利益的行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其向乙方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商品价格体系等有形、无形的资产,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泄露。如有泄密造成损失和侵权行为,甲方具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期内,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问题,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刻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解除合同和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问题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不视为违约,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六、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甲乙双方的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终止及续约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2.合同期满前,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有意续约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

  4. 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如乙方没有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将合同的加盟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在结业当日,甲方对授权乙方加盟的的商标、商号、招牌及其它有关物品进行回收。

  十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十九、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二十一、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即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十二、一般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所规定的加盟金及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增值税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增值税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 篇2

  大庆金港足部保健室减肥代理合同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为大庆市萨尔图区金港足道保健室。

  乙方为肇东市 街 号 美容院。

  为了更好地规范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使双方的合作能够正常顺利的进行,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加盟乙方的项目是:减肥药品配合减肥罐法,减肥成功率在80%以上(减掉8斤以上).

  二、 甲方为乙方的大庆市萨尔图区总代理,加盟费金额为 200000 元,加盟费一次性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 乙方负责给甲方培训美容师减肥手法,直到教会为止,过后减肥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咨询,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指导甲方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四、 乙方向甲方长期供应减肥药,一袋药重约 500 克, 每袋药价格为1200 元,如甲方的需求量大乙方每袋可给予 1150元 优惠,同时乙方要保证药品的绝对安全性,对人体没有任何副作用,是符合国家的药品的法律法规的,如因药品出现的责任问题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如后期要代理大庆市地区(五区四县)的代理权金额为五万元,如其间乙方向大庆其它区域发展加盟商时必须先行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权。如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私自向大庆市场发展加盟商或私自放药,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六、 甲方如要做其它区域店面(使用此药品)也应该提前通知乙方,反之视为违约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动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在任何时候都不生效,双方对本协议达成的任何书面修改和变动,都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无疑议确认签字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定日期:____年__ 月__日

加盟协议书 篇3

  特许加盟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入甲方“特许加盟店”体系,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发展的合作态度,订立下述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加盟权限

  1、授权经营的区域为县(区/镇)

  2、加盟期限:自月日至月日止,共同有效期与加盟授权期相同。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相关人员: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B、年、季、月销售目标的达成能力:

  2、乙方须一定的进货量。首次进货不低于(三个月运作期)以后每月进货不少于 元。如连续三个月进货额不足 元者,甲方将保留处理权。

  3、乙方按甲方产品全国统一零销价销售,享受全国统一加盟价500元一套。

  4、甲乙双方以独立经营方式运作,自负盈亏。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品质保证:有关产品质量保证及产品卫生检验报告等文件,由甲方全权负责提供。

  2、负责对乙方及时供货,及时供应各种形象物品及宣传资料,并按规定做好对乙方的调换货服务。

  3、负责对乙方在本店内品牌形象的独家荣誉保护及品牌使用权。加盟店区域保护为2.5公里内,形象店区域保护为5公里。

  4、甲方有义务督促、协助向乙方与甲方制定的各类终端促销政策。

  5、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甲方按所规定的标准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知识培训、专业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特定的培训除外)。派驻在乙方的甲方工作人员在当地的住宿由乙方负责。

  6、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到当地区域内举行终端会或促销活动,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要求乙方需向甲方提前七天申请。

  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场规定的零售价体系,不得擅自调高供货价格。

  8、乙方在遵守甲方《韩秀渔美人减肥连锁机构减肥合同》《韩秀渔美人减肥跟踪服务书》并按甲方授教的方法操作,甲方对乙方终端顾客操作中出现的效果问题负全部责任。

  9、客户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美容行业新资讯、投诉等。

  10、技术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派店老师的安排,给予产品方面的全面指导与大力支持、活动方案的策划等。

  11、订货热线: ,发货时间:每个星期的一、三、五。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树立品牌意识和长远经营观念,掌握正确的产品使用技术和方法,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

  2、每月须按规定的任务额进货,乙方连续3个月不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其品牌经营权。

  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标识权提供给第三者。

  5、乙方应努力维护信誉,积极宣传推广产品。

  6、乙方严格按照使用操作规程开展美容服务,严格执行该产品统一市场销售价格,月底发放美容师公司规定的统一服务提成10%。

  7、品牌需要在乙方经销区域举行终端会、品牌推广会、促销或活动时,甲乙双方须互相配合,乙方须负责宣传场地、接待、食宿、模特等费用。

  8、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标、品牌和企业标识,并合理、规范使用;维护甲方企业及品牌形象,若发现有违法、侵权等行为,乙方须协助甲方遵循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9、乙方如需甲方帮助,可向甲方技术部门提前七天提出培训申请。

  10、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配送品及赠品、奖品不得用于其它非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中,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提供任何支持。

  11、乙方及时反馈经营服务中的有关信息,以便获得甲方帮助。合同期内,乙方应尽力推广产品,在经营不善不佳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2、合约期内,乙方须从甲方进货,若发现串货,甲方有权制止取缔。

  13、乙方对甲方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者,可进行投诉,甲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五、付款及发货方式

  1、乙方签约时即付定金元,其他款项在3天内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2、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至甲方指定账号以外的其他账号,否则甲方视为未收到货款。所签新合同之定金,可由业务人员代收,同时业务人员必须出示收条。

  3、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三日内发货。如未收到货品,请立即致电客户服务部,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货品遗失或乙方不同意货品保价的情况下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收到货品后,应立即验收,如发现产品数量短缺或包装破损等问题,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否则供货方不承担责任,如货运途中发生意外,由双方共同追讨货运公司责任。

  六、退、换货方式

  1、本合同产品在保质期内变质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甲方负责对乙方无条件退货及换货。

  2、因乙方服务不当或顾客自身体质或曾使用不良类的产品、美容品或服食其药品造成的相关问题,一概与本合约甲方技术指导和产品品质无关。

  3、一切货品的调换,均建立在包装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之下。

  4、以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全额调换,超过3个月以上的另外与厂方协商解决。

  5、退、换货数量、品种以我方盘点数为准。

  6、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1、甲方一经收取乙方定金,如出现乙方违约情况,定金概不退还。如出现甲方违约,甲方将按乙方所付定金额数额双倍赔偿。

  2、合约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须支付违约罚金,具体违约金经双方协议或提交当地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即将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协议,乙方享有优先保留权,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终止时,根据本合同所赋予一方之名称、商标、标章、形象物品等的使

  用权限及其他基于合同所产生的专营机构加盟资格权利全部结束。

  2、乙方须于合同终止后15天内,撤除使用的标识性物品等以及类似之标识等。将授权铜牌归还与甲方。

  3、下列情况,本协议自动终止:

  1)合作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法人主体消亡;

  3)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

  4)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方的规定;

  5)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影响使本协议无法执行;

  6)乙方连续半年未能完成每月平均进货额,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任何一方受到刑事追诉或有损及对方的名誉及主要行为时。

  十、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理解的原则下制定,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理解信任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法律。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全额首批货款到达乙方账户后方能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将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约代表:

  户 名:

  建行账号:

  邮政账号:

  签约日期: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约代表:

  户 名:

加盟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欢迎您来到 ,为了维护您的切身利益本会所的形象,本着“公平、公

  益、自愿、自愿、合理”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公协商,达成协议以下协议:

  一、乙方严格按照减肥方案,接受甲方的减肥计划,如果乙方达不到双方约定的减肥效果,甲方承诺无效退款。

  二、甲方义务、责任:

  1、免费向乙方提供全方位专业咨询、指导、测试等服务;

  2、专业人员根据测试和判断结果,为乙方制定科学的减肥方案;

  3、专业人员密切关注乙方的减肥效果,并做好服务记录;

  4、提醒并督促乙方按照减肥方案进行减肥,并随时进行跟踪回访;

  三、乙方:

  1、乙方必须向专业人员提供真实、详细的病历,如有隐瞒病历者,后果自负, 不承担任何责任;您是否有以下病历:如严重性:心脏病、冠心病历、肾功能疾病、高血压、甲亢、癫痫病、刚流过产、或其他疾病。减过肥或末减过肥(用什么方式减的)。

  2、减肥疗程30天为一个疗程,每天一个小时,您必须按时做减肥疗程;

  3、减肥期间营养平衡、科学饮食、少吃高脂肪、高热量、高糖类的食物,严禁暴饮暴食,晚上6点之后不能进食;

  4、减肥计划开始实施后,未经协商擅自不来超过10天者属自动解除减肥约定,概不退款;

  5、减肥期间有事须中断疗程,经甲方同意,一般不得超过10天,超过5天者可继续完成您的减肥天数,如果乙方擅自间断减肥疗程,;甲方对乙方的减得指标承诺无效;

  6、减肥期间协议只对本人有效,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她人;

  7、希望我们双方共同严格遵守协议,密切配合,圆满完成您的减肥计划。

  以上协议经双方认可签字生效!无效退款!

  甲方:

  电话:

  地址:

  日期:

  乙方:

  电话:

  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