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医疗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马振华老师

  简单医疗一次性赔偿协议书1

  甲方: xx旅行社 (具体写明地址、法人、电话)。

  乙方: 受伤者 (具体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

  xxxx年xxx月xxx日在xxxx游玩时,不慎将右脚肌健受伤,现就乙方补偿事宜双方达成协议为下协议:

  1、乙方在xx(景点当地)医疗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误工费;如10天×20元=200元整;

  3、甲方一次性支付 治疗费(换药费)如100元整

  4、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5、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日期:

  简单医疗一次性赔偿协议书2

  甲方:XXXX区中心医院(医疗机构)

  乙方:XXXXX(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XXXXX

  年龄:

  性别:女

  籍贯:XXXX市XXXX县

  住址:

  身份证号:

  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元;

  2、误工费: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4、陪护费: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

  6、残疾用具费:元;

  7、丧葬费: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元;

  9、交通费:元;

  10、住宿费: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

  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

  合计:元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日期:

  简单医疗一次性赔偿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基于甲乙双方确定的事实,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北京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存在的风险,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声明;

  第二、甲方给付乙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第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利;

  第四、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纠纷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第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日期:

  简单医疗一次性赔偿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年月日在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人民币万元(凭甲方认可的医院有效票据结算,如乙方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追回乙方虚报的费用);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或者合同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并请求公安机关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也不再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