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合伙协议书范本三篇

莉落老师

店铺合伙协议书范本三篇

  篇一:店铺合伙协议书

  店铺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合伙人乙: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店铺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果餐时客线下店业务。

  第二条 合伙店铺概况

  名称:果餐时客线下店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快餐、外卖、榨汁、水果等品类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店铺不再经营为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装修、设备及相关费用,以现金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90%;乙方以店面转让费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10%。

  另外:双方约定店铺转让费以6万元为限,每年返还2万,逐月返还,连续3年,3年后终止,但股份比例保持。如没经营到3年,甲方须补齐余额,然后再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乃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乃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清算分割。

  第五条 合伙店铺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南昌果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作为申请人,向青云小镇招商运营管理中心申请店铺经营资格。

  第六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每季度盈利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合伙店铺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 店铺的管理

  1、店铺暂时委托 为店长,负责店铺日常销售,底薪2000元,绩效提成2%。

  2、各商品售价均按公司规定,所有运营体系按公司系统执行。

  3、月盘点一次,核对营业额。

  第八条 店铺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店铺不动产;

  2、改变合伙店铺名称;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店长。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店铺名义进行其它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店铺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店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店铺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店铺事务时发生较严重的争吵,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后解决不了的;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一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店铺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店铺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篇二:合伙购买商铺协议书

  共同投资购买商铺协议书

  合伙甲方: 身份证号:合伙乙方:身份证号:

  上列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 原则订立合伙购买商铺协议如下:

  乙方出资元占商铺总出资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元。

  1.甲乙双方各自出资购买该商铺的产权:双方按上诉产权分割比例承担该商铺的购买总价钱及银行按揭本息。双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按揭抵押贷款贰拾叁(万元),并以甲方名义按月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乙方每月

  应按期向甲方支付乙方产权份额相应的按揭本息。每月向银行还贷款之前乙方需把当月按揭款的一半交与甲方,由甲方将当月按揭款全部交与银行,若乙方没有在还款期限之前交按揭款每迟延一天按揭款的.全额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揭时间为5年之内。

  2.同时双方约定如因该商铺产生其他未预计到的费用,该费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双方依照各自的商铺产权份额分配该商铺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商铺贷款按揭未付清期间,该商铺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按揭,之后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三、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

  1. 商铺投资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场增值部分)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共享。

  2.商铺投资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分摊。

  3.商铺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或损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损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承担。

  四、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须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商铺出租的价格、时限等有关事项。

  (2)合伙商铺的转让。

  (3)合伙商铺的抵押事项。

  (4) 其他有关合伙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五、投资的转让、出租及经营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另一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3.商铺必须整体出租,不允许分开出租。

  4.若商铺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各种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5.本商铺经营事宜需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协议(租凭协议需双方签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签但必须有书面证明)。

  六、产权证的办理

  所购商铺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产权各占50%,房产证登记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义向银行贷款,房产证户主需是甲方银行才放贷,故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因为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2.如甲、乙双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内无法支付清与产权份额相应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则示为该方(违约方)放弃合伙所购商铺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向违约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见第二大条款),则拥有该商铺房屋全部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份额。

  3.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内容,均应赔偿给对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由于双方均为已婚人士,本商铺甲乙双方各占的50%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变更产权,则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2.因此商铺使用年限为70年,所以在此期间如果一方想把产权份额留给后代,需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十、公证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篇三: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

  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公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因甲方主动寻求乙方对餐饮行业的技术及经营特长,特邀与乙方寻求共同经营位于西安市 店名:,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的店铺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经营项目除冒菜及串串以外,该店任何盈利项目甲、乙双方各占50%股权。

  2、不经双方同意,单方不得擅自加入合伙人,若单方执意要加入新的合伙人,对另一方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违约方全部赔偿。

  3、除甲、乙双方有股权、出资、账目管理、经营权利以外,其他人及双方亲属无权参与、干涉。若一方违约则赔偿另一方因此店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该店铺除甲、乙双方合同经营项目所产生的电费及燃料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外,其他一切和后续费用全部有甲方承担。

  5、单方无权让对方退股、撤资,若一方执意让对方退股,对另一方因该店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双方均有主动退股权,若单方主动提出退股,则与另一方协商解决。

  7、甲方所要求该店不得擅自经营串串、冒菜,其他一切均可经营,乙方本着民族信仰的尊重,坚决不允许经营违背伊斯兰教法不允许的任何项目,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所有经济及精神损失。

  8、乙方除过有特出情况外,每天17:00必须到岗,甲方须在乙方到岗前,准备好所有乙方要求的食材,如有违例着需向对方提出原由,主动道歉,以求对方理解。

  9、除甲、乙双方本人外,其他人及亲属坚决不允许接触现金,若有一方私吞、挪用、贪污,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协议,违约者则应赔偿对方十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起到 年 月 日结束,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一直生效。

  11、本协议经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原为本协议负全部法律责任。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执一份,任何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章):

  合伙人乙方(签章):

  公 证 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