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的简单协议书(精选六篇)

秦风学老师

  和解的简单协议书1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劳动争议纠纷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务工自由,乙方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经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乙方离职之日。

  2、乙方在甲方公司的工作时间等实际情况,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 乙方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社保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工作日内向乙方的银行帐户支付上述款项。

  4、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的所有劳动争议即告终结,本协议作为向法院申请撤诉的书面材料,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有关单位主张权利。

  5.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均已对本协议内容审慎阅读,且已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予以认可方签字确认。

  6.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自甲、乙(或特别授权代理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和解的简单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干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单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准则,通过协商分歧,单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社保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达成如下和解协定:

  一、甲乙单方协商分歧,赞同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单方的劳动关系。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领取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与劳动关系无关的一切款项共计人民币__元,其余款项和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前述款项甲方于本协定签订之日起__日内领取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领取其它任何款项。

  三、乙方确认:收到本协定第二条商定的款项后,单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它任何未了的劳动争议和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协定一切条款的含义,无异议和不明确之处,情愿按协定商定严厉执行。

  五、本协定自单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协定一式两份,单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和解的简单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上述医疗争议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对乙方深表同情,愿一次性补偿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第二条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补偿费人民币 万元(¥ 元整)。

  第三条 本协议为该事件一次性协商处理终结结果。双方同意,在不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明确争议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交涉、谈判、协商的`结果,协议没有违法的内容和事实。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况。

  第六条 双方承诺,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再以相对方为被申请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程序。若违反该内容,违约方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七条 双方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和解的简单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受伤申请劳动仲裁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共计86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八万六千元整),该款项于甲乙双方签订仲裁调解书之日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受伤所享有和产生的仲裁、诉讼、鉴定、重新鉴定等各项权利。

  三、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四、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此事永不再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翻悔。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劳动仲裁委留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和解的简单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乙方向建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甲方确定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货款及垫付运费余款计人民币2010000.00元(大写:贰佰零壹万元),并支付乙方1万元(大写:壹万元)作为法院立案诉讼费损失,其他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承诺于甲方足额给付贰佰零贰万元之日起三日内,向建平县人民法院自动申请撤回起诉,同时撤回对甲方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后,就本次买卖合同诉讼,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和解的简单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刑事案件发生的原因。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愿意一次性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费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及财物损失等),此款可由乙方人员亲友代为赔偿,其中赔偿甲方元。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上述赔偿款项。乙方在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本案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甲方同意不再追究本案乙方的民事责任。

  3、甲方人员对乙方人员给其造成的伤害和经济损失表示谅解,不再追究乙方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司法机关对乙方人员从宽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人员签字后即对签字人员产生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人员各执一份,一份交司法机关。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