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代理协议书模板集合八篇

王明刚老师

服务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财务状况,针对性地对其财务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银行授信;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3.整理乙方现有的订单,并与有关潜在的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以作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附加筹码;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6.协助乙方办理经银行认可的资产条件及订单担保手续,作为乙方融资到期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经济保证;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8.协助乙方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项目融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登记以及收结汇备案;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2.负责与接证行确定贴现利率以及银行手续费,以及贴现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比例,代表乙方与接证行签订借款协议书;

  13.根据甲方自身累计的信用额度,在接证行办理贴现授信额度,以接受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14.自信用证开出之日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已经确定的贴现利率及银行费用,接证行扣除相关费用,并按开证人指示支付给甲方融资佣金后,将信用证项下所贴现的款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1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协助乙方向接证行办理偿还所融资的款项手续,并负责办理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核销手续;

  16.备用信用证到期自动失效,解冻甲方被冻结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请表,此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书面授权甲方代理项目融资和理财服务;

  3.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务;

  4.承担项目融资全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正常费用,此项费用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但不包括开证行发生的费用;

  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备齐需偿还的款项;否则自行承担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而发生的违约罚款及一切相关责任;

  6.融资款项贴现后,向接证行发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证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约定的佣金,然后将余款付至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1.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

  2.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给甲方,个人则需传真身份证复印件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审核;

  3.有兴趣致力于行业,了解彩票的相关知识及有关规定;

  4.乙方必须充分理解并接受《________人工缩水服务代理合作协议》的条款,向客户统一收取服务费,本经甲方授权代表书面盖章签字许可,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给予客户折扣优惠,一发现,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本着诚实负责的态度为广大彩民服务;

  6.代理商有义务在其主要市场内尽力提高万通缩水服务的品牌知名度。在市场活动中不得有任何有损万通公司形象的行为;

  7.乙方相关硬件要求,有一定独立面积的彩票、电脑、传真机各一台。(视情况而定,以不影响缩水业务流程为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确保自己及本地彩民(以下简称客户)的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服务费发展客户,等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降低乙方服务的分成比例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本代理商制度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5.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业务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按时付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材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7.乙方有权利在本地区发展其下一级的代理商,如需甲方配合,甲方将酌情支持乙方工作。

  8.乙方的处理方案结果以甲方服务器上的备份为准。

  三、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条款(详见附件1、2、3),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代理价格和服务条款,并将通过其他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行为对甲方造成利益、名誉等损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甲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业务。

  6.甲方在于乙方没有中止合作协议以前,不得在乙方所在城市发展其它一级代理商。

  四、市场宣传支持

  1.整体市场宣传活动由甲方全权负责,费用由甲方负担。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市场宣传活动。

  3.合作期间,为配合乙方进行市场宣传,甲方在公司网站及其它媒体上酌情添加乙方销售点的电话、联系人、地址和公司网站链接。

  4.甲方不直接受理对乙方所代理地区的客户的服务,所有直接与甲方联系业务的客户,甲方将全部告知客户转为乙方办理,以保证乙方利益。

  五、利润分成

  1.甲乙双方诚信合作,利润共享,风险我担的原则,双方的分成比例50%:50%。

  2.如甲方所作方案失败后造成赔付情况,由乙方只负责将所收到的那部分服务费退回,其余所有赔付均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没有及时传递客户方案或其它信息给乙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以及乙方的下级代理商在进行产品销售的最终单价低于或者高于甲方规定的服务费折扣进行销售,并对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的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直接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过错原因没有把已缴费客户服务结果发送到客户手中,或者由于乙方过错原因,造成客户损失或市场流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除了本协议中已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

  成的一切损失。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兴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失,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要求。

  2.本协议一式二份,二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级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合同到期原代理商拥有优先续约。

  5.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6.服务费做到每单当天结清。

  7.免代理押金。

  九、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_______________作为________年度甲方产品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的一级代理经销商,授权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北京联络处,并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京活动提供联络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在京业务提供联络、预约、订单管理等商务秘书服务。

  2.为甲方在京期间提供交通、住宿起居以及娱乐等生活秘书服务。

  3.为甲方来京拜访名人、院士或科研院所等重要公关活动提供联络、预约服务。

  4.为甲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代理咨询服务。

  5.为甲方在京投资提供必要的帮助。

  6.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

  7.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其它服务事项。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和文件资料。

  2.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根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个月,协议期满后可以延长,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年,当年费用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年度费用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七、其它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专利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暂定名)的设计或技术,进行__________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共______________个。

  二、乙方负责甲方的专利撰写、外观拍照制图,申请申报、审查补正、答复审查意见,直到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或申请结案为止。

  三、本次专利代理服务采取分步骤收费方式,具体项目为: (一)专利规费共____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二)专利撰写费__________元,专利制图费__________元。 (三)专利申请代理费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专利代理服务费用__________元。

  五、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进行专利申请前检索,乙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信息内进行初步检索,正常情况下乙方须在24小时内出检索结果,并提供给甲方供参考。

  六、由甲方提供之专利经检索通过后,甲方须在_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申办资料,办理专利申请。

  七、甲方须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对自身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负责,乙方应善意、及时的为甲方提供申请过程的代理服务,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八、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重组、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甲方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关系随即终止,甲方如需委托乙方继续进行专利登记费、专利年费的交纳、监督、代缴年费等后续服务,须另行约定或签订相关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务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专利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暂定名)的设计或技术,进行__________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共______________个。

  二、乙方负责甲方的专利撰写、外观拍照制图,申请申报、审查补正、答复审查意见,直到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或申请结案为止。

  三、本次专利代理服务采取分步骤收费方式,具体项目为:

  (一)专利规费共____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二)专利撰写费__________元,专利制图费__________元。

  (三)专利申请代理费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专利代理服务费用__________元。

  五、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进行专利申请前检索,乙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信息内进行初步检索,正常情况下乙方须在24小时内出检索结果,并提供给甲方供参考。

  六、由甲方提供之专利经检索通过后,甲方须在_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申办资料,办理专利申请。

  七、甲方须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对自身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负责,乙方应善意、及时的为甲方提供申请过程的代理服务,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八、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重组、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甲方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关系随即终止,甲方如需委托乙方继续进行专利登记费、专利年费的交纳、监督、代缴年费等后续服务,须另行约定或签订相关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务代理协议书 篇6

  甲方: 联系人: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具体内容均由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作范围

  甲方在此授权委托乙方就本公司及招商客户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提供服务,乙方具备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

  二、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事务:

  1、为甲方招商客户提供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公司注册、变更服务。

  2、为甲方招商客户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包括: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税务申报、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3、担任财税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财税顾问服务及培训服务。

  4、办理其他甲方委托的业务,具体内容需双方提前协商。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信息,作为乙方进行各项代理服务的初始依据。

  (二)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甲方有责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相关财务凭证,以此确保财务及税务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财务工作和代理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

  (五)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务享受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

  (六)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务中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有责任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通行的惯例,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代理会计服务。

  (二)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财务数据并将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

  (三)乙方有责任按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财务代理服务事项。

  (五)乙方对受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依据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并向甲方提供地方性相关法规咨询服务。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工作,并确保在代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数据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七)乙方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或其他客户利益,有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

  (八)甲方须办理公司其他事宜时乙方有义务积极地配合甲方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及办理事项须支付的费用由乙方凭发票向甲方报销。)

  (九)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好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五、合同收费及支付方式

  (一)协议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合同日期到期时,若甲乙双方未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招商客户的公司注册、变更及代理记账费用,具体以《公司注册、变更代办收费标准》及《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准。乙方于月后1个工作日制作《费用结算对账单》以邮件发给甲方对账,甲方收到对账单2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发回乙方,乙方凭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开具代办费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国家的正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财税顾问费: 元/年(小写:¥20,000元)。

  (五)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六、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乙方30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会计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甲方30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会计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或者相关费用的。

  3、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七、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条款以及相关事项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均构成违约,并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若出现与本合同中条款严重相违的情况下构成严重违约,另一方将保留终止此合同并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违约事项的权利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服务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

  开户行:账号:

  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服务费、未报销的相关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与甲方招商客户之间的居间服务关系要清晰、合法,如产生纠纷,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甲方,对于乙方与客户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保密事项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得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条款,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招商客户的任何客户资料,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日起生效。

  十、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前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服务代理协议书 篇7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在甲方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甲方 阶段的代理人,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代理其与 纠纷一案 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该案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的授权权限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四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为: 乙方指派的律师代理本案所产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公证费和办案费用等;

  2、成都市以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终止合同、或撤销委托事项,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授权和指示代理委托事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务转委托第三人代理,如乙方指派的律师怠于履行代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律师。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相互知悉的商业秘密、任何文书,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经终止,任何一方均无权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任何文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第十条

  甲 方:

  代表人:

  年月 日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协议书 篇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参与甲方与 纠纷案的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介绍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解除代理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代理费外,还应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的协商,甲方于本委托代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乙方交纳诉讼代理费元。并另行承担办理本案必需的差旅费和文书打印费(凭据结算)。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诉讼代理权限为(任选一项):

  (一)一般代理。

  (二)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及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时止(终结是指判决书、调解书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的送达、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

  七、双方特别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