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汇编10篇

张东东老师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1

  男方协议人:秦xx,19xx年x月x日出生,十堰xxx居民,

  住址:十堰市xx身份证号:

  女方协议人:陈xx,19xx年x月x日出生,十堰xxx居民

  住址:十堰市xx身份证号:

  协议人秦xx、陈xx双方于1997年x月x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依法登记结婚,至今育有两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差异悬殊,经常吵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决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秦xx与陈xx自愿离婚。

  二、双方育有两个儿子秦x(身份证号:),二儿子秦x(身份证号:)。双方约定:大儿子、小儿子随男方生活,女方承担两子部分抚养费共500元/月,从20xx年11月起直至两子成年。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

  三、协议人双方现有夫妻共同房产包括:位于湖北省十堰市东城区xxx的按揭商品房一套(房产证编号:粤房地证字第cxxxxx号)在女方名下暂未供完,男方每月支付两千元人民币到供完房屋,待二儿子满十八岁时过户到两个儿子名下.

  四、车牌号为粤sxxx的小汽车归女方所有.

  五、女方经营的十堰东城xxxx店铺中的股份归女方,由女方继续经营.

  七、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共壹佰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女方承担柒拾伍万元人民币,男方承担肆拾万元人民币,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后发生的债务由债务记名者负责清偿。

  八、双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30日内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完毕,并领取离婚证.

  七、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如男方秦xx不予配合,未能在本协议确定期限内与女方陈xx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男方无权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在夫妻全部财产中只能分配得总额的25%;

  七、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条款已作出明确列明,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矗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其他:本协议确定的离婚,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确定的财产分割及违约责任,不受离婚登记程序影响,自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效力及于今后。本协议履行后,任何一方无权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凭本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协议人:女方协议人: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2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于1998年结婚,XX年1月生一女孩取名xxx,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1、因夫妻感情破裂,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

  2、婚生女张启玥跟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给付抚育费500元,以现金形式月初给付,女方应向男方出具收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女儿姓名;女方保证男方在休假期间每月至少探望女儿两次,由男方负责接送。

  3、双方婚后主要共同财产包括:柳城小区现住房75平米,估价48万元;南戴河鑫海苑房产45平米(另附带22平米下房一间),估价13万元;南戴河避暑花园房产一套31平米,估价9万元。房产估价总值70万元。

  共同财产还包括:双方住房公积金;双方医疗保险;婚生女张启玥的保险;双方的工资存折上的存款。

  经协商,北辰柳城小区现住房归男方所有,南戴河两套住房归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13万元。原室内用具归房屋所有人所有。个人衣服归各自所有,个人的用品用具归各自所有。婚生女张启玥的保险归女方所有。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工资余额归各自所有。双方婚前各自的财物归各自所有。无共同债务。别无其他争议。

  4、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5、此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签字,按手印) 女方: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与女于XX年7月2日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属再婚。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男女双方属于再婚家庭,双方子女均已成年,无需抚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归各自名下权属不变。

  2、房屋: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房产,各自婚前房产权属不变,归各自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除以上两项外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非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

  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肥市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3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协议书要求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协议书注意事项

  1、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

  2、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4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婚生子女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元,直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价值),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儿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xxx元,在每月xx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 高中教育阶段之后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八、可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李协商,达成一 致后可按协商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5

  汤xx (以下简称男方)

  张xx(以下简称女方)

  双方因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经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 双方协议离婚。

  二、 子女监护、抚养:

  双方所生之子汤xx(20xx年10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由女方监护,随女方生活。男方同意支付女方抚养子女所需费用每月人民币1400元整,至儿子独立生活为止。男方签订本协议书时支付儿子生活费8400元,以后男方应于每年2月28日前支付8400元,于每年8月30日前支付8400元。男方直接支付给女方或直接汇入女方设于中国邮政储蓄账户之内。每次支付需要由女方出具收据或以汇款单为依据。一期迟延或未付者,视为全部到期,男方应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抚养费。

  另,男方支付儿子全部学费,每学期支付给女方办理。

  三、 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处理: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加工厂全部财产归男方所有,全部

  债权债务归男方享有或承担。

  (二)双方确认夫妻无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如有隐瞒,责任自负。

  (三)男方同意补偿女方四十万人民币,于签订本协议书时支付十二万元,于

  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捌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每次以现金付清,若一期逾期不付者,除应加计惩罚性利息百分之二十以外,还应视为全部到期,男方应一次付清所有补偿费用。

  四、 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五、 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宿松县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六、 本协议书于男女双方签字并协同至民政机关办理登记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6

  协议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协议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协议人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年 月 日生育儿子 。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 路 小区 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女方 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 现金 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7

  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并生有1名婚生女(,19年月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 男方女方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

  (2)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俱一套、组合音响一套、生活日用品件,总计约____元;

  银行存款____元,归女方____元,男方____元;运营出租车,作价____元,归女方____元,男方____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8

  双方当事人:

  男方: , 年龄: ,民族:,职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方: , 年龄: ,民族:,职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经商定,达成以下自愿离婚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男方 与女方于 年 月日在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自愿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一)双方婚生子女_____ 由_____方抚养,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费计____元人民币,直至其_____岁。

  (二)子女大学毕业之前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摊,非监护方应在见相关票据后5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

  (三)如果子女对外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平均分摊。

  (四)非监护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为: 。

  三、 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 元以上者)如下:

  (二)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 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经发现,另一方有权分得该财产的80%。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以下财产归女方所有:

  以下财产归男方所有:

  其他特别约定:

  (五)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四、本自愿离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即合法成立,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

  (或:本自愿离婚协议书系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愿离婚协议书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因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对外赔偿等,延迟支付的一方应按日向全部垫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额千分之六的延期违约金。子女监护方阻止非监护方探视或不提供探视机会的,非监护方有权取得监护权,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金额为监护方违约行为发生时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自愿离婚协议书当事人: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存档备案一份)

  (本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适用于登记离婚或人民法院调解离婚。)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9

  男方: ,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 ,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男女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视权:

  1、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生育女儿___ ,现双方约定女儿由 女方抚养,随同 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给付女方抚养费,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1月、7月10日前汇入女方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银行卡,直至女儿高中毕业。高中阶段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在不影响女儿生活、每次2天,探视方式为接出探视,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六的早上8点到次日晚上6点。如男方不按时将女儿送回,女方可拒绝其今后继续探视女儿。如遇节假日及特殊情况探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女儿10周岁以上时,应尊重女儿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3、女儿成长过程中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所产生的额外支出,由男女方双各半负担。

  三、财产处理:

  1、收入:婚姻期间双方工资奖金等收入,以及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归各自所有。

  2、汽车:基于女方抚养女儿需要,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奥迪汽车所有权归前位于实验公寓________电器家具等嫁妆折抵,嫁妆归男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婚后患病产女,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10万元给女方。鉴于男方在女方哺乳期间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10万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合计20万元,女方同意男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5万元,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如男方按时支付上述款项,女方同意在男方位于________的住宅拆迁之前,女儿的户口暂挂在男方。)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男女双方签名后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10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下面从几个具体方面来探讨如何签订离婚协议: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 “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3)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提醒一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 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妻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3%的契税。

  (4)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我们认为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简单写省事儿又省力,节约墨水;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们还是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的情况,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子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纳,如果代炒人不承认代炒关系或户头借用关系,或对代炒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法院将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8)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 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9)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10)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无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婚后出资取得房屋的分割问题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明确产值,即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房屋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3)要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要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减去60万等于60万,每人可分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由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离婚登记时遇到丢失怎么办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协议离婚后,对反悔的法院是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院应当受理。

  2、是否可以胜诉,关键看是否存在民事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