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协议合同模板五篇

孙小飞老师

安全协议合同 篇1

  为了保证物料提升机在施工生产中正常运转,切实提高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杜绝机械安全事故,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充分保障机械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同时使设备的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和使用方(承租丙方)各负其责,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出租方(甲方)职责:

  1、出租方必须根据承租方提出的安装部位及工程概况编制物料提升机施工方案,并提出升降机所需的全部资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

  ②、设备租赁资质,

  ③、产品合格证(注:新出厂机械必须出具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④、设备检测报告,

  ⑤、验收所需的表格。

  2、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使用标准,达到机械性能的规范要求,出租方负责升降机运输、安装、拆除、接高、附着、维修、保养及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安装、拆除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拆装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特殊情况需要承租方人员配合时,出租方必须承担出租方人员在配合安装拆卸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损失。

  3、提升机安装完毕出租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报承租方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交给出租方。

  4、为保证提升机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出租方必须每月定期来工地访问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承租方沟通解决,并做好日常机械配件供应及置换,提供每月一次对设备的检查记录给乙方存档。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机械故障,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组织技术和修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不得借故进行拖延时间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

  二、承租方(乙方)职责:

  1、根据出租方的技术交底及提升机的说明书要求,对提升机下的基础进行夯实处理,保证满足提升机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对安装完毕的提升机,在各楼层必须搭设合理的平台及防护门,楼层标记,各楼层防护,进料口的防护棚(长、宽、高分别不低于6m,3m,25m),要有连锁装置的安全门,有合理的进出料坡道。

  3、卷扬机要符合卷扬机的安全标准,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同时必须搭设防护棚及防护栏杆,设专人负责,有操作规程及负责人标牌。

  4、给外埠施工队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负责设备附属设施的完善,对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检查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并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及各种标牌的制作及安装。

  5、提升机的结构与墙体结构拉节要牢固、设置合理,负责提升机基础的接地电阻的制作,电阻值≤4Ω。

  2、缆风绳固定位置要合理,松紧度适当。架高10~15m设1组4根,每增高10m设1组,每组4根,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按规定设地锚。

  3、严禁领导违章指挥或强行要求卷扬机司机违章操作,负责司机在现场的安全教育。

  三、使用方(外埠队)职责:

  1、物料提升机在使用前,外埠队(使用方)必须选派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卷扬机操作证件,责任心强,对机械性能、构造了如指掌的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司机带病、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所使用的机械必须设防雨、防砸棚,操作人员戴好安全帽。

  3、遇有大风及雷雨天气停止使用机械。严禁带故障作业,如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报修,并通知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禁止私自乱拆乱卸和机械带病运行。坚决禁止超负荷运载。

  4、机械运行前必须检查前后防护门是否关闭,插上安全销,严禁将机械交给非司机操作及操作人员擅自离机而去。

  5、操作人员要对机械全方位负责,勤检查、勤保养,对较大的故障及时上报项目部有关人员,有项目部通知厂家进行维修。

  6、下班前将吊笼降至地面,断电上锁,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操作,严禁中途私自换人,如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使用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机械设备事故或丙方作业人员伤亡的,甲方应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乙方、丙方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抄报乙、丙双方上级主管或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拆除退场之日止。

  物料提升机出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机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机使用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2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 ,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双方协商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14. 本合同自双方签

  (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安全协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需对院内树木进行修剪,所有修剪树枝归乙方,甲方不再给予乙方修剪树木费用。

  二、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来回途中、修剪树木发生刮伤、砸伤、摔伤、死亡等意外事故),与甲方无牵连,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如砸坏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车辆及物品,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修剪后,树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运,甲方不承担任何外运费用,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在修剪树木过程中,因高空作业,乙方应由安全保护措施,不得擅自主张违规作业,如发生意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使用乙方电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以保障电力运行和电力设施的安全为首要宗旨,并作为解释协议的主要原则。

  2、甲方需在乙方辖区内包括城区、乡镇电力杆塔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的属地供电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勘察批准后方可施工。

  3、经乙方许可后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在施工完毕后,甲方必须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乙方验收确认不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作任何变动。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施工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有权拆除已经敷设完毕或正在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处作业、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及带点作业等相关规定,并派专人监护施工现场。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供用电安全或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以及跳闸停电等事故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7、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外力或天气等其它原因引起断线、倒杆等电力事故,造成甲方相关设施损坏、人身伤亡以及第三方设施损坏、人身伤亡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甲方产权所属的电缆、光缆等设施脱落、断线及安全距离不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对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电力杆塔施工,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造成的损坏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线路改造致使线路通道走向发生变化,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在限期内拒不配合调整其电缆、光缆等设施的,乙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安装的质量,做到安装工艺统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齐对称,接头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观美观大方。并严格遵守有关电力安全规程标准,确保与电力线路的距离安全可靠。

  11、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及对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隐患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权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2、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投入运行后,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全运行,并负有消除任何安全隐患的义务,在每月月初将检查结果报告乙方。

  13、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线路杆塔,经乙方勘察、验收后,认为影响杆塔和线路安全运行,不能做补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须拆除杆塔甲方产权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可以实施补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线等材料及施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同时由此所补充的安全设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甲方在乙方电力线路通道敷设的电缆、光缆对同杆电力线路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线路两端及转角杆等必须使用钢绞线敷设加装拉线,所有拉线必须安装拉线绝缘子及拉线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设的电缆、光缆穿越电力变压器时应采取必备的安全措施,穿越进户线时应安装绝缘套管和使用绝缘自粘带。

  二、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三、其它

  1、本协议的变更及其它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在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由临泽县安监部门备案。

  4、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以上条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监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签字: 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确认乙方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1、对本单位范围的安全、使用、防范(火灾、盗窃、用电、用水、人身等)事故发生负全面责任。负责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审批的各项手续及费用等事宜。严禁违规违法经营和犯罪活动。

  2、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负责监督贯彻执行,认真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步进行。必须将安全责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禁止各类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储存。对所辖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设专人管理并负全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含人身)以及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赔偿。

  4、 其他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5、为保证楼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要求乙方不能在上述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宣传资料等。

  6、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期限与租房协议期限相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