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卫协议书

孙小飞老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中建二局天津远洋风景项目部与承接工程的施工队就施工中的消防保卫工作达到如下协议。

  1、根据天津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所承包工程的消防工作,治安保卫工作,文明施工工作承担全面的管理责任。

  2、施工队必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市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天津远洋风景项目部的各项关于消防保卫工作的管理规定、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3、施工队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消防工作方案、预案,保证人员落实到位,项目经理部保证资金、设施器材落实到位。

  4、建立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动火证当天开当天有效,操作场所改变时重新开据动火证,并向动火人提出具体防火要求,按规定的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灵敏有效。

  5、冬施期间,对保温设施和材料的种类、使用方法,管理方案必须符合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冬施方案,而且在进场前,必须经项目部主管消防保卫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且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6、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禁止现场吸烟。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和各种自制非标准设施取暖。

  7、在施工中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电气焊工、防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作业,无证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8、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管道的管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准小于3.5米。

  9、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的重点防火工作,做好保卫值班记录,看好门、管好人,不发生各类事故。

  10、以上各条为施工队在施工中消防保卫工作必须应尽的职责,因未履行有关法规和以上诸条而发生的火灾和治安刑事案件,由施工队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连带责任。

  1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归档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共同法律效力。

  总包单位(签字盖章):

  分包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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