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协议书范本(通用六篇)

黄飞老师

  项目投资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密山的建设,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洽谈,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密山市投资项目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与建设地点:乙方拟建项目的企业名称暂定为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根据密山市城市规划,双方原则上议定项目公司的建设地点。甲方保证该地块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为项目,分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兴建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二期工程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

  三、投资额度:该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一期工程拟投资元人民币,二期拟投资元人民币。

  四、建设期限。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约为一年,从项目公司取得一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一期工程建设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期工程建设期从项目公司取得二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二期建设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用地性质与规模:该项目用地性质为用地,使用期限年。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乙方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项目用地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简称“一期项目用地”);二期万平方米(简称“二期项目用地”),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分两期取得。

  六、供地方式与价格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项目用地按照净地方式出让,项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迅等配套设施接到乙方项目规划红线边缘,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摘牌(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2、项目用地最终出让价格通过招拍挂确定,乙方拟建项目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交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七、优惠政策与支持措施

  该项目除享受密山市现行的优惠政策外,享受下列政策:

  1、除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按照密山现行的优惠政策予以相应减、免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额收取。

  2、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全力协助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甲方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公司争取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本地区服务。

  5、甲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项目公司申办企业产品所需的QS认证、绿色食品标识认证。

  6、甲方考虑给予项目公司负责人政治上的相关待遇。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立即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转用报批等工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力争在年月末之前办结土地转用征收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开工之前,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在已有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期项目竣工之前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配套设施接至项目公司用地红线边缘。

  3、甲方支持项目公司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优惠政策;甲方要确保给项目公司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监督各部门具体实施。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证照及项目审批、建设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达产。

  5、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管并监督乙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乙方

  1、乙方应在日内在密山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的项目公司。税务登记等手续必须落户在密山境内,税源留在当地。

  2、乙方或项目公司必须在土地部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未参与报名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项目公司取得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的10内开工建设,不改变项目用地的用途和性质。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资金按时到位,按时开工建设。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公司转让第三人。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日内,先将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先期垫付的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和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其他费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现有政策规定及时缴纳。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九、违约责任

  1、项目公司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项目公司在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因项目公司自身的责任未按期开工建设,甲方给予项目公司60天宽限期,如到期仍不能开工建设,可视情节每日按不超过该项目用地出让金的0。5‰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工三年内未完工视为项目搁浅,乙方以放弃项目土地和未完工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公司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处置或对外招商。

  3、如因甲方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和时间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土地,影响了乙方的投资和建设的,乙方同意给甲方60天宽限期,否则每超期1天应按乙方此前缴纳所有费用的0。5‰收取违约金。

  4、甲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履行承诺。

  5、乙方或项目公司未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费用不予退还。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鸡西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乙方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乙方可凭协议书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手续。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月日

  项目投资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柳河县鼓励投资若干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待投产后由县招商引资考评工作办公室核定)。

  四、建设起止时间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完成固定资产投入x万元,x年x月x日投入生产。

  五、乙方享有的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乙方项目建设用地亩。具体享受政策按《规定》有关政策执行。

  (二)财政税收政策

  1、乙方享受目前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对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进行抵扣;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

  2、从企业纳税年度起5年内,企业前3年上缴所得税的40%和增值税的20%全部奖励给投资企业,后2年所得税的20%和增值税的10%全部奖励给投资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

  (三)规费政策

  1、新办企业建设期间,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有关政策执行。

  2、新办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参照重点企业扶持政策,实行“一个漏斗收费”政策。

  (四)服务措施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审批,全程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办理证照手续。乙方负责出具相关要件,并承担办证费用。

  2、对域外投资项目,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文件,相关部门兑现优惠政策。

  六、乙方责任

  (一)乙方须在本协议确定期限内实施项目建设,并按期投入生产。

  (二)乙方经营期限需在20xx年以上,经营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改变土地用途,如有需要,须经甲方同意。

  (三)本协议签字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如项目出现停建、撤建或改变土地用途,甲方除收回土地使用权外,乙方的地上投入部分和项目建设保证金无偿划归甲方所有。项目基础建设结束后,保证金全部返还。

  (四)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的统一规划进行土建施工和建设。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印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项目投资协议书3

  xxx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xxx(投资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xxx项目在xx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

  二、项目内容:

  乙方项目投资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 万元,年纳税总额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 天。

  三、用地规模:

  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xx工业园区内x村x社)选址。项目用地 亩,其中代征地 亩,净用地 亩。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

  四、土地价格:

  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 万元/亩。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 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 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 万元。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土地款总额的 %,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 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 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 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 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义务:

  1、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后,甲方应将供水、排水、电气、通讯设施、道路、光纤等配套设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红线外;

  2、乙方基建项目的报建费14元/m2包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政策85元/m2减半执行,其中市政设施、自来水、天然气分别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离征收;

  3、甲方指派专人联系乙方,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立项、报建、环评等手续,协助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开发区内或双流县内人员就业;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项目建设应优先选择双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3、乙方项目必须符合xx工业园区的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诉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协议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项目投资协议书4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二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 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各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各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XXXXXXXXX有限公司轻型墙体板材.低层冷弯薄壁型刚房屋项目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内容及投资总额

  (一)项目建设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三)投资总额:880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万元整)。

  第二条、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

  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顺延建设周期。

  第三条、项目建设选址、面积、土地价格、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付款方式

  (一)项目建设位置:本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天全县多功乡。建设面

  积40亩(以天全县国土局勘测定界确定的面积为准),土地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以项目可研、设计为基础,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为准。

  (二)土地价格:项目建设用地预定价格为12.6万元/亩(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亩),具体用地价格由天全县国土局核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形测绘、勘测定界、环评、安评等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土地用途: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该宗土地使用年限50年(伍拾年),以乙方与天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算起。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用于启动征地及拆迁安置,该项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品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项目进度,在项目征地前足额向甲方支付所需款项。上述款项由乙方支付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项目用电价格

  项目用电价格:项目用电价格按当年统一测算价执行,具体价格以乙方与天全县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项目用地上的电力、通讯光缆等设施的迁移事宜由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建设期间征占地、清除、拆除、搬迁地面附属物和附着物等相关协调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时间和进度要保证乙方的建设进度不受影响,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报建、验收等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符合条件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及相关优惠政策,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报,乙方予以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能耗和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标准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乙方应按计划按时启动项目建设、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

  (三)乙方须按照规划和国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建设。

  (四)乙方产品的销售地点必须在甲方境内。

  (五)乙方应按计划分期启动项目建设,达到项目约定投资规模和强度。若乙方取得土地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该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天全县人民政府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项目投资协议书6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协议主体

  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条合作内容

  XXX地块房产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划条件:

  A.总用地面积:XXX平方米;

  B.总建筑面积:不高于XXX平方米;

  C.建筑容积率:不高于XXX;

  D.绿化率:不高于XXX;

  E.建筑密度:不高于XXX;

  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XXXX号文执行。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第四条项目主体及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X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XX万元,其中甲方XX万元,占XX%,乙方丙方各出资XX万元,各占XX%,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担任。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XX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XX天内向XX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第五条项目的出资

  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XXX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乙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丙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纳,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第六条项目的融资

  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七条利润分配原则和具体分配方式

  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扣减全部成本开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2、本项目所有建设成本由双方将投资款存入指定账户后从中予以开支。未经财务记账的开支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本项目的利润按照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中扣减整个项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确定。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最终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手续为准。

  4、本项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材料费及运输装卸费;

  (2)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伙食费、工伤事故补偿金;

  (3)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费(含乙方自行提供机械设备);

  (4)行政审批手续费;

  (5)挂靠管理费;

  (6)辅助人员工资(会计、出纳、后勤人员的工资);

  (7)施工所需水电费;

  (8)违章施工及其他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罚金;

  (9)因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返工费用;

  (10)招待费;

  (11)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费。

  5、本项目的成本开支以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结论为准。经审计后不应纳入成本开支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八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XX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九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各方权利:

  1、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2、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3、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4、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

  各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2、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4、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X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第十条股份的转让

  1、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或份额,应经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一方转让股权或份额的,经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第三人作为新股东依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项目公司终止与清算

  项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项目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项目的情形。

  4、项目公司清算。

  5、项目公司终止后全体股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6、清算人由全体股东担任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自项目公司终止后XX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XX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项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因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项目建设所欠税款;合作项目债务;返还合作各方的出资。

  第十二条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外合同的签订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单独签订的,可于签订后五日内交由对方签字认可。否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2、所有对外签订合同,具体经办人影响财务提供原件存档备查,作为项目结束后财务审计之依据。若经办人未向财务提供原件或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合同签订过程中,因经办人之明显过失造成合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该违约金不得计入成本支出,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

  2、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4、合作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项目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对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XXX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经XXX后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全体合作方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3、本协议壹式X份,甲、乙、丙三方各执X份,X执X份,送登记机关存档X份。

  甲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

  乙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

  丙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