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生产协议书(通用六篇)

阿林老师

  安全生产协议书1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对国家、企业、劳(工程名称) 的(分包项目名称) 施工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与环保协议书。

  在施工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1 双方共同确认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1.2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1.3现场无火灾、火警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1.4劳务用工合法;非法用工、治安及刑事案件为零。

  1.5严格按发包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及管理,保证施工现场达到 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2 乙方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履行如下条款:

  1.本着“谁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要遵循国家、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2.乙方必须是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方可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相关资质和缴纳安全管理保证金。

  3 .乙方进场时必须把其公司的相应资质和证书上报安全部门和监理部门审查,并报项目部留底一份,以备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4.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乙方必须遵守并且服从甲方单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对不服从甲方单位管理,导致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将予以处罚。

  6.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到会者必须认真记录并积极组织落实,不断改进提高。

  7.职工入场,由乙方提供人员体质状况,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近视眼、四肢伤残、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不准进场作业。乙方组织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动者负责的态度,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项目部就并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6.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用电设备、配电箱、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等不得随意拆改,必要时拆除需经甲方安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才可临时拆除,作业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9.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登高(2米)以上无防护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固定的物体上并设专人保护。

  9.乙方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板)、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和自身使用的工具,电气设备等,发现有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6.6乙方每日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所在的施工区域干净、整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下班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随时性。

  10.乙方作业时不得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严格按照现行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11.乙方的作业人员,严禁拼体力,冒险蛮干,违章作业;

  12.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包装物品、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打扫、清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和统一处理。

  13.乙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所有身带入场的施工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电缆电线等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场。出场时,必须凭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14.乙方留宿人员必须遵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烧菜煮饭、使用水乌龟等,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带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或留宿。

  14.乙方接到甲方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保证在规定限期内100%整改完毕,逾期未改或整改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15.乙方因违反甲方以上相关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8如承包人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3对于安全隐患、消防及治安隐患、用工管理等隐患,在发包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后,承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100%整改的,处500~1000元罚款。同一隐患问题再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100%整改的,处承包人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在进行处罚的同时,追究承包人因停工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

  发包人安全、消防及环卫、环保人员在日常检查巡视过程中,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协议约定行为的人员,有权依照发包人《施工现场隐患和违章处罚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处罚额度为50~500元。不服从管理,屡教屡犯者加倍处罚。

  任何因为承包人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甲方的责权: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监督乙方对施工工序、施工操作的安全进行日常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安全会议。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形成纪要。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向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工作做好文字记录。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直至清退出场权。

  8、有权利对乙方所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拆除、更换。

  三、乙方的责权:

  1、完成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

  (4)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上岗证上岗率达到100%。

  2、施工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有人员更换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3、配合甲方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必须有记录 且交甲方一份。

  4、按照甲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到班组,责任落实到人。

  5、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每个班组设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消除。参加甲方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隐患得到消除或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6、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对工人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负责配合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演练。

  8、按照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9、安全使用机具设备。自备的施工机械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义务,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完好设备。

  10、发生交叉施工作业时,要按照甲方签订的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组织施工,明确施工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员。

  1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行动火作业时,配备有监护人员和配置灭火器材。

  12、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材料领用制度,防止盗窃,严禁烟火。

  1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宿舍内的.电线和插座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4、严格履行项目制定的施工现场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制度:

  (1)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按照规定执行跟班作业。任务繁忙时,不得委托,不得由无安全生产经验的人代管。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制度的考勤和记录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2)涉及主体结构安全、重大危险点源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包括

  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分项隐蔽验收、过程及阶段验收。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生产会议;施工现场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

  (3)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做好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隐患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时要坚决杜绝和制止‘三违’作业。

  (4)班组负责人(班组长)监督并负责班组成员施工作业面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落手清,工完场清。

  (5)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如遇到事故发生的苗头和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疏散人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报告。

  (6)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作业制度的相关未尽事宜,按照项目部制定的项目综合管理制度执行。自本协议签订起开始执行。

  四、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 号)的规定办理。

  1、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双方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现场整改小组、事故善

  后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现场整改小组,及时对现场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然后上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来检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职工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事宜。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那一方的责任就由那一方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双方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现象,甲方将给予处罚。

  2、如出现以下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由造成事故的直接人和班组负责;如出现以下违章作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每人次处以 元的罚款,以示警示:

  (1)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上、下班,打闹玩笑者。

  (2) 酒后上班作业者。

  (3)私拉乱接电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伤着自己或他人; (4 ) 从楼上向下抛投物体者;

  (5)在工地上吵闹打架者;

  (6)未经申请同意擅自拆除防护措施脚手架者;

  (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绳者;

  (8)在现场禁火区(油漆库房、木工制作房等)吸烟引起火灾者;

  安全生产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佛山(商会企业)名优产品采购博览会(以下简称:展会)”指定主承建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搭建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指定施工项目。本着友好合作、共信共利,和保证展会顺利进行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展会个人施工安全责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积极与展场(馆)和展会主办方配合,将展场和展会布展施工的各类规章要求等,以有效方式及时和有效的传达给乙方;

  二、乙方在展会布展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展场和展会布展施工的各类规章;如是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展场物件损失、布展材料损坏,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或施工时间以外乙方施工人员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伤害,责任完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没有购保的施工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展期,50万最大保额),其购保费用由双方商议后,通过合适方式解决;在甲方告知乙方需要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下,乙方代表单方面未向甲方提供全面的购保人员准确身份证信息,或决定不为施工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人员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伤害,乙方承担所有因此造成的责任,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四、如乙方在展会布展施工中,单方面原因,造成施工人员意外伤害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其医疗和救治费用由保险公司按投保范围来支付;

  五、如产生医疗和救治费用和后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等程序,解决问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安全生产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正常运转,加快炼油进度,更快地完成炼油任务,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炼油场所给乙方炼油。

  2、甲方工房负责人员要妥善安排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秩序,作好工作日记,作则有据可查,如发生故障,积极主动地排除故障,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正常运转。

  3、薰衣草加工期间,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工房,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让其离开工房。

  4、本着对每一位职工负责的精神,坚持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的原则,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制止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的现象。

  5、严格遵守规定,注意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利制止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炼油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认真学习“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自觉遵守工房的各项制度,否则违章操作,给工房公共设施或职工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要负经济赔偿责任,给本人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准备装锅的原料,要保持清洁,不能被任何东西污染,锅装好后,要把锅边密封槽内的花渣捞起,及时盖好锅盖,扣好锅盖上的扣子,加足密封水,并做好接油工作,如果发生未加底锅水或未加够底锅和漏底锅水而出现烧“干锅”现象、因加火不当等造成损失、操作不当造成扑锅、吸锅、油浪费等现象,损失由乙方炼油人员承担。

  3、为了保证薰衣草油的质量,每三锅必须换一次锅底水。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不得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乙方炼油人员不得接尾油,否则一旦发现没收全部尾油。

  4、乙方炼油人员在工作期间,无论有理无理,不能与其他人打架,因打架给他人造成身体伤害,谁打人,谁付全部医疗费和误工费。

  5、乙方炼油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乙方炼油人员喝酒、打牌、下棋等违章行为。在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所有工作人员要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负责安全,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按照约定给乙方提供炼油场所,如有违约通过连队协商解决。

  2、乙方服从连队管理,认真按照“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工房的各项制度操作,如不按要求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乙方现为甲方员工,在甲方担任 一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确认:甲方在乙方正式上工前已对乙方进行了完全的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也明知了 的工作流程、操作注意事项、及其他安全生产措施。

  2、在工作当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在工作当中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清除,若发现有未成年人在工作现场,应停止工作,将未成年人带至安全地带后再行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5、乙方在工作过程当中,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工厂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夏季,严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员工亲朋及员工子女在工厂陪待、留宿、逗留等须向工厂报告并经工厂批准,未经工厂批准,擅自滞留工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后果由员工及员工亲属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8、员工、员工亲朋、员工子女不得在工厂内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铁、木、枪械进入工厂。

  9、员工亲朋、员工子女,不得在工厂内翻窗爬墙,不得在工厂堆放的木料上爬玩,也不得在工厂其他堆放物上爬玩,不得进入工厂的生产车间。员工应当教育好其子女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其子女的人身安全,员工子女滞留工厂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后果由员工及员工子女本人承担。

  10、员工、员工亲朋、员工未成年子女在厂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11、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2、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从合同,随劳动合同生效而生效,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损失,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山工程(采矿)外包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矿山工程(采矿)外包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工程(采矿)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范围及工期,详见承包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上级各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并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机关监督检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和生产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员工安全教育,严肃劳动和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安全环境,保障安全生产。

  5、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对施工(采矿)单位安全资质及各种证照的审查,监督施工(采矿)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审查不合格施工(采矿)单位不予发包或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

  2、负责向施工(采矿)单位提供工程、安全投入等资金保障,并监督落实到位,同时向施工(采矿)单位公布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检查施工(采矿)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运行情况,对施工(采矿)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编制施工和采矿方案及作业规程,并且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安全评价进行指导、考核和验收。

  4、负责指导和监督施工(采矿)单位进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予以备案。

  5、负责对施工(采矿)单位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有权制止、责令停产整顿和处罚。

  6、负责向施工(采矿)单位提供良好的作业条件、机械设备、火工品采购、发放等,全方位做好服务。

  7、负责对施工(采矿)单位自带设备、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等进行检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防护用品,有权勒令退场和停止使用。

  8、负责对施工(采矿)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指令,并监督整改落实。

  四、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1、在甲方监督指导下,对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并执行和落实会议决议。

  2、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采矿)方案和安全要求,编制本单位的施工方案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取证,并持证上岗。

  4、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人员入井登记制度,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员工严禁上岗作业,不得录用无合法身份的人员和童工及未成年人员上岗作业。

  5、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其人员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具备相关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6、负责本单位员工班前(入井前)的安全教育,下达生产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操作人员着装及状态,发生交叉作业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得安排高血压、心脏病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采掘作业。

  7、为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标志,并检查佩戴情况。

  8、加强现场及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坚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9、为员工办理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员工权益,降低承包风险。

  10、认真做好本单位资质、各种证照及人员自然情况的备案工作,施工(采矿)单位要及时将上述资料及人员情况,主动到甲方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备案,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11、严格按照设计、安全评价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和作业,不得私自削减安全投入经费和擅自压缩工期和工程质量。

  12、按照合同约定,乙方要建立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自行组织演练。

  13、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施工(采矿)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施工(采矿)单位在承包期内,不得擅自将工程及采矿分包给无施工(采矿)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5、一旦有事故发生,要立即组织人员抢险,及时救治伤员,并及时上报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16、乙方违反协议内容,甲方给予乙方500---5000元罚款;出现死亡事故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罚款,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违反协议规定,各自承担相应安全及经济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红印铁矿矿山外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协议一年一签订。

  4、本协议一式三份,安监局备案壹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