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安全协议书(通用六篇)

李盛老师

  暑假安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暑假生活的有序进行,从而培养其生活上独立自主、学习上积极要求进步的优良品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实施细则:

  (一)暑假期间,甲方每周应于星期四前完成本周全部暑假作业;

  (二)暑假期间,甲方每天至少要为家庭义务劳动一次;

  (三)暑假期间,甲方每周至少要坚持3次以上体育锻炼;

  (四)暑假期间,每天看电视和玩电脑时间总计不超过1.5小时,每次不超过30分钟;到时间应主动离开电视,不得生气发脾气。

  第二条奖励细则:

  (一)奖励细则:

  1.每次主动、快乐写作业超过2小时,或者做到第四条,奖励一块雪糕或乙方喜欢的零食(金额不超过2元人民币);

  2.每天主动、快乐为家庭义务劳动一次,乙方必须陪同甲方玩游戏一次,至少20分钟。

  3.每周于星期四前完成本周全部暑假作业时,可从如下奖励中任选一项(金额不超过30元人民币):

  (1)市内公园或其他户外处游玩一次;

  (2)课外书;

  (3)麦当劳或肯德基快餐;

  (4)零食(非垃圾食品)、玩具或其他乙方喜欢的东西;

  (5)邀请朋友来集中做客;

  (6)游泳;

  (7)一个愿望。

  (二)乙方按照上述奖励标准对甲方实施奖励时,若甲方不要实物奖励,乙方应按奖励物品同等价值支付给甲方相应的人民币金额,超过100元人民币时,应由乙方代为存储,待甲方长大后自由支配。

  第三条

  为确保公正、公平,乙方应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为甲方在各方面做出榜样和表率,快乐生活和工作,若有违反,一次扣1分,每累计10分,为乙方提供奖励一次。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暂按本协议执行,待协议到期后另行制定。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暑假安全协议书2

  为落实学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针对暑假时间长、事故多的特点,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暑期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

  一、甲方是学生在校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生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签订好暑假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放雷电和防不法伤害等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否则,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三、暑假期间,乙方和学生要自觉遵守以下规定条例:

  1、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到水库和池塘、河流等地方游泳、戏水、钓鱼等;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走人行横道,不要在路边玩耍;

  3、教育学生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4、教育学生不玩水、不玩电,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危险物品(如:剪刀等尖锐的物品或电线插座、开水瓶等);

  5、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坚持早睡早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增强体质;

  6、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7、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8、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在无证经营的小食店或小摊小贩吃食,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预防食物中毒。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暑假安全协议书3

  暑假将至,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确保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我校在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的基础上,特与学生及家长签定暑假期间学生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让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骑自行车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不搭肩行走,过路口时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机动车辆,不在马路上追逐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用电和消防安全:不让子女随意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做危险的游戏,如乱抛石头、土粒、杂物,拿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嬉戏,不模仿电视节目中的危险动作。不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并教育子女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不攀爬树木、楼房、围墙、桥栏等。外出时应向家人交待去向,如遇意外伤害、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严禁学生私自到沟塘、河坝、水库去游泳,游泳须由家长陪同,注意雷雨天气,严防危险事故发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参与打架斗殴,不毁坏公物。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去网吧、电子游戏室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防止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

  5、卫生安全:加强卫生、饮食习惯教育,不让子女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随便购买不卫生的零食,严防食物中毒。督促学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脸,勤洗澡,勤换衣,搞好个人卫生,注意室内通风换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

  6、此协议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一份交回学校,另一份家长自行保存。

  希望您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学生能够安全愉快的度过暑假。

  暑假安全协议书4

  暑假到了,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不发生游戏、交通、用电、游泳、饮食等安全事故,特与你们订立如下协议: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不得到人工湖、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钓鱼、玩耍、洗澡。

  3、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5、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7、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8、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9、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避免雷击。

  11、不与陌生人讲话,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如有事情等大人回来再说。

  12、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13、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14、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5、不偷不抢,不拉帮结火,不打架斗殴

  16、不到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去玩,不参与赌博。

  以上各条请家长协助学生共同遵守,让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过暑假。

  暑假时间安排:从20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学生8月31日返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暑假安全协议书5

  暑假将至,为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学校在教育孩子提高安全意识的基础上,特与各位家长签订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协议书,希望家长在暑假期间要求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育孩子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二、教育孩子不要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防止造成溺水事故。

  三、教育孩子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参与不良团伙,不吸烟不喝酒、不玩火、不拉帮结派,不参与打架斗殴,防止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四、教育孩子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教育孩子增强用电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六、教育孩子阴雨天尽量不要外出,防止雷电伤人等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不让孩子去舞厅、游戏厅、台球厅、录像厅等场所,控制孩子的上网时间,防止养成不良习惯。

  八、教育孩子遵纪守法,不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活动,不能私自到校园活动。

  九、家长和学生做好和预防各种流行传染病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到医院就诊。

  十、教育孩子不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十一、鼓励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家务劳动,保证每天2小时学习时间,读有意义的课外书,引导学生过一个快乐、平安、充实的暑假。

  十二、教育孩子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暑假安全协议书6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为了丰富学生暑假生活,确保学生在暑假音乐辅导班学习期间的安全,强化家校合作,明确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辅导班实际,经甲乙双方就委托辅导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协议,共同遵守,认真履行。

  一、为满足学生及家长要求,甲方在暑假期间免费义务开办音乐辅导班。本辅导班授课地址在浚县学校院内。因条件有限,甲方不负责本辅导班学员的食宿和接送工作。

  二、乙方属于自愿要求参加本辅导班。乙方对于学生参加本辅导班期间的安全,应积极负责、主动负责,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三、甲方承担本辅导班授课时间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常识提醒和安全管理责任。

  四、本辅导班授课期间,乙方履行学生上、下学接送及课时安排以外的安全监护责任,保证学生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并承担在学生上、下学接送及课时安排以外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如家长因故不能亲自接送的,须以书面委托书形式委托他人,由被委托人代为行使乙方的安全职责。学校及本辅导班工作人员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五、本辅导班授课期间,学员实行请销假制度。对于学员确需请假的,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亲自到校,提前向本辅导班负责老师递交书面请假条,并及时销假。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其他责任。

  六、在本辅导班安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未经本辅导班负责老师书面签字批准,学生在校期间不准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到校院外进行活动;放学后要立即回家;未经本辅导班负责老师批准,不得无故滞留学校。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七、学员在本辅导班学习期间,如故意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不自觉遵守各类安全规定,或随意违反安全常识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安全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负,乙方则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八、本辅导班每星期一、二、三、四、五为授课时间;每星期六、日为休息时间;学员上学、放学及接送时间为:上午7:00到校,11:30离校;下午15:00到校,18:30离校。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