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合伙协议书

阿林老师

  美容院合伙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加强美容事业发展,共同实现和谐美好的伟大中国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营美容店。现定如三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经营协议:

  一、合伙准则: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责任共担”投资分配原则。

  二、合伙期限:从年月日起,三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年月日。协议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如需继续经营,再续签。

  三、投资金额:甲乙丙三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本美容店(店名)地址:甲乙丙丁三人总共投资万元整,甲方投资万,乙方投资万,丙方投资万。甲方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占投资总额的%、,丙方占投资总额的%。

  四、扩大投资:根据情况而定,如果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五、分配办法:店内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六、管理分工:甲方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负责店内全面工作,对外联系接洽业签字报销等;乙方副经理理职务,会计,负责财务记

  账管理和收支记账管理建账户;丙方副经理出纳,负责现金出纳的和财务监督管理。

  六、经营管理: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店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元/月,乙方元/月,丙方为元/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不固定工资,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均可拿业绩提成及手工费。关于福利:每月每人均可休息天,休息按情况而。

  七、机构组织: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如需要办理《xx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店内相关负责人,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而定。

  八、债权债务:合伙三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九、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本着日帐日清的财务原则。店内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现金存行,店内预留一部分日常流动开支所需现金元整,当日预留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元整。其余现金一律当日存入银行,当需要从银行提现及转账时,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确定同意后方可办理。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

  十、责任制度:在经营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十一、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以及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时,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协商以及追究调查处理,事出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责任,由其全额赔偿,由于三方当事人都与此事有关,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赔偿。(不论责任大小,心平气和的处理。)

  十二、旧货物处理:在进货的同时,留意产品日期,并且告知三方当事人,经营中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做好登记,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其进货不告知三方当事人日期问题,由进货人全额赔偿。

  十三、争议处理: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三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三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十四、退伙约定:甲乙丙丁三方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由三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起诉。

  十五、违约责任:违约定为五万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除承担金外,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两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十七、禁止行为:一是未经三方当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由经手人独自承担。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是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店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十八、未尽事宜可;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九、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美容院合伙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 ;法人: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 年,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总股本: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容院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 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为控股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 万元;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投资金额为 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 入股形式:甲方以该美容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该美容院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

  1、盈余分配:每月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随着本美容院的成长和壮大,美容院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2、退股:

  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②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利润;

  ③退股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

  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

  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权利:

  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3.合股人的义务:

  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

  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

  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 在本美容院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上班期间给予本美容院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期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注: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 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 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两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以免美容院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两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两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美容院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4、 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 如本美容院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两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两个以上股东合作的情况下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6、 本美容院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两方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乙方则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两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本美容院还应做好应付帐、库存帐等。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5、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签约日期:年月 日

  美容院合伙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 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从年日起至年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诉讼,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 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 出资额: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控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定入伙份额。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债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判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4)负责管理美容院的财务工作,通报三方(每月一次)。

  3、丙方为合伙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债管理美容院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注: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如造成重大失误,不管谁方都要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账利润核算股份退役。

  五、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三方按照各人所占股份分担合作风险。三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一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赔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剩余股东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合伙人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

  ①在合作期间股东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役,在股时按原始股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30万元);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出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合伙人根据美容院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

  1、股东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院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元/月,乙方为/月,丙方为/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地方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他股东不知情的公式相关给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账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账,账目必须做到日账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账目一小查,一周一盘账、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院的发展,上限可调整)动用,必须经所有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股东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院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账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承担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乙方则负责做好银行账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密码,现金流水账及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的保存工作;丙方则负责美容院现货及库存的管理。

  6、员工工资等账务必须经所有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账。

  八、禁止行为

  1、合股人紧致在合同期限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顾客。

  2、企业应设立账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8、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

  ①合伙期满;

  ②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

  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 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