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

刘莉莉老师

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

  内部承包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以下是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欢迎阅读。

  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1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xxx

  双方就乙方经营承包xx曙光路仓库改造工程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xxx任该项目经营承包负责人,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该项目所有开发业务。由乙方自筹资金,以内部承包形式承包经营工程项目的开发、销售,该项目以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和销售,公司不需出任何资金,也不参与项目运作,项目销售完毕该合同即为终止。该项目的的产权和产生利润都归乙方个人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乙方需依法开发项目,依法纳税和应交费用。乙方承担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经济管理的一切权利和一切责任,负责处理施工、人事安排,验收、结算、内业资料等全部项目工作和及时拨付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投标押金、风险押金、开放规费,现场设施、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办公业务费用、人员工资等所有开放费用)。甲方不承担该项目的任何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

  2、该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资产约400万元,由乙方向甲方按实际项目总资产的1.5%交纳项目管理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贰千元,在工程开工时支付壹万元,其他管理费在乙方开始销售房屋至一半时全部付清。甲方提供开发工程项目.办理各项手续的资质、证照和银行帐号,进行双方协调和质量监督及合同管理。

  3、乙方必须按法规办好一切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公司存档,并听从公司监管人员的指导。内业资料必须一式三份按标准做好,并由公司查验合格,最后资料交由公司统一保管。

  4、乙方必须自行处理好该项目财务帐目和税务及其他事宜,由乙方财务人员与公司财务人员协调好财务关系,不得给甲方造成麻烦,如出现麻烦由乙方自己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财务人员或其他 人员配合 ,乙方需负责其费用。如果有关部门以后针对该项目要追缴费用或其他处理方式,乙方要负责到底,所有总是有乙方去解决,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开发和施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出现的安全 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牵连甲方,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必须在保质期内负责维修工作 及维修费用,并保证在接业主通知后24小时派出维修人员勘测维修现场,作出维修安排。

  6、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主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二o**年六月十三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部

  第一条 定义

  1.1发包方:本合同所称发包方或甲方是具有相应建筑资质,行使发包权。

  1.2承包方:本合同所称承包方或乙方是具有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或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运作能力,能组建相对应工程项目规模管理能力和资质的自然人。并由甲方聘用的本合同所称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有承包方和发包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关系。

  1.3内部承包:除非本合同另有说明,本合同所称承包是指甲方与乙方基于企业内部隶属关系,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落实项目承包人(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制,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建立的内部合同关系,也是甲方将其承揽的专项工程分派给下属项目经理部的内部经营管理行为。

  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2

  甲方: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吴明中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吴明中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

  根据《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方式:风险抵押、个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伍拾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自20**年12月1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化学工业区勇进路标段二工程

  承包范围:土方、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

  总日历工期:300天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大写):贰仟叁佰玖拾柒万伍仟贰佰贰拾伍元捌角壹分(小写¥23975225.81元)。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五、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

  (2)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6)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安装工程分包给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集团承包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管理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分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4)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6)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7)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参照局对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8)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效果的考核、评价

  1、甲方分期(分段)、分类对乙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考核计划表”进行;

  3、当甲方得知乙方恶意不完成承包指标时,可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八、甲方对乙方的奖励(或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1、确定项目上缴指标为工程总造价的5%。

  2、出现亏损,经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第六条中约定的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风险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十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3

  工程总承包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责任承包人: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为乙方)

  鉴于 (以下简称为“业主方”)已与甲方签订《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施工合同》), 为保证该《施工合同》相关目标实现,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责任承包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责任制承包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承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

  2.1承包方式:项目单独核算、风险责任承包、乙方自负盈亏。

  (注含:1、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为达到规范要求的、完成该工程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辅助工作内容等;2、根据现场的施工安排和施工工艺、技术、方案、施工措施等需要负责施工事项。)

  三、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执行《施工合同》。

  3.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4.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价款调整方法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4.2结算方式:按照业主方的决算审计后的决算价款和费用承担约定(详见第十五条)进行结算。

  4.3工程款付款方式:

  4.3.1乙方应根据《施工合同》相关约定的计量方案,在指定日(通常为每月五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情况上报工程量,所报工程量汇总后需与支付工程款时的工程量对应)工程量需经现场监理验收签字确认,监理人审核后报业主,业主审核后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业主审核后付款文件报甲方经营部备查。

  4.3.2业主方支付的所有工程款必须全额汇入甲方公司账户。

  4.3.3正常有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项目: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按照工程款支付流程和乙方提出的工程款项支付申请,在支付申请中,按业主方支付的数额扣除甲方应扣除的部分后作为支付给乙方的申请依据,在支付流程审批中,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阶段性履约签署考评意见,作为领导确定最终支付款的参考意见。甲方财务在办理完工程款请款审批手续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4.3.4 BT等施工过程中无进度款的项目,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本工程的约定是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 进行进度款支付,甲方付款比例是进度款为合同价______%,全部完成后付至合同价_______%,验收审计后付至_______%,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支付流程审批程序不变。

  4.3.5在支付的工程款中,由甲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甲方《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直接支付。同时确保乙方(实际施工人员)优先受偿权。乙方应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原因扣押或占用工程款,否则,按照违约处理。甲方在支付的工程款中,按事先约定扣除甲方代垫款和借款以及罚款。

  4.4工程款支付条件:

  4.4.1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按税法规定将施工过程中实际供货单位开具的材料成本发票和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务公司开具的劳务发票提供给甲方,如有分包的部分应到甲方指定税务机构开具正式工程分包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大宗金额的发票款项必须汇入发票提供单位。所有成本发票的数额比例必须参照甲方经营部所提供的成本构成表数额,实施中有较大调整的由甲方经营部重新核定成本构成比例。)

  4.4.2费用承担约定(详见第十五条)中的税金等由甲方统一代扣代缴;乙方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等其他税、费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如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4.4.3如遇税务部门重大改革,乙方须按照税务要求提供票据、缴纳税费。

  4.5工程款支付谅解:

  4.5.1乙方已完全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办法,因建设单位原因,对甲方进度款拨付不到位,甲方对乙方进度款拨付日期相应顺延。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若因其他原因缓付/迟付给乙方,乙方需自筹资金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不得以此停工及向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的索赔;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得计算利息。甲方在条件许可时可适当垫付部分资金。

  4.5.2工程竣工后,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全面清理和末次验工计价。在办理末次计价时,乙方必须提供债务(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已全

  部清偿完毕的证明,方能办理。

  4.6根据项目需要,甲方可针对乙方项目开设专用账户,账户由甲方管理。如乙方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私自开设银行帐户,一经发现甲方立即销户或接管,并对乙方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保留对乙方的经济追偿及其他追责权利。

  五: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5.1 工程量核算与确认,执行《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以业主方最终确认量为准。

  5.2 所有现场变更与签证,必须由监理方、业主方相关人员复核签字确认,并经甲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5.3合同外作业项目和内容的签认,执行《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新增减的作业项目除数额巨大及工程特征差异显著需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及比例仍按第十五条处理。新增减的数额巨大及工程特征差异显著的作业项目,另行约定时间在项目确定10日内完成。

  六: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约定

  6.1工程实施约定

  6.1.1本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创) 优质工程奖。

  6.1.2文明工地标准:市级文明工地,争创 文明工地。

  6.1.3乙方应确保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死亡、重伤安全事故;轻伤安全事故率控制在1.0‰以内。

  6.1.4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QC)小组,发表一篇 QC成果报告。每年度至少提交2篇与施工内容相关的文章。

  6.2鼓励承包项目参与QC、工法、示范工程、各类创优及科技成果的申报,凡获奖(发表)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奖励。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需项目部配合的,项目部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可与公司协商解决,未完成甲方下达指标任务的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6.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满足上述约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要求,并按上述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七:主要目标过程控制与管理

  7.1公司内服务与监管部门

  公司服务与监管本工程的直接管理机构有 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经营部、物资部。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内容是:

  室监管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财务部监管财务、票务、税务。

  人力资源部监管人力资源管理与项目人员配置。

  办公室监管宣传教育、对外形象策划以及文明施工。

  经营部监管工程预算、决算、成本发票的数额比例。

  物资部监管大中材料合同签定与进场材料质量审定、处理。

  乙方必须在正式开工前指派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及其他相应对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上述监管部门衔接,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7.2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各监督管理部门将对本工程主要管理目标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等进行适时跟踪和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隐患通知单、停工整改通知单,直至下达处罚通知单,乙方必须按“三定”原则无条件不折不扣地整改落实到位,并请甲方验证闭合,使各项主要目标始终处于受控、有序、高效推进状态。反复出现的问题将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罚。

  7.3遇上级部门检查前及在基本完工预验前,乙方应主动约请甲方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先行检查把关,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8.1、共同责任

  8.1.1 甲乙双方应共同抓好安全工作,乙方应随时接受业主方、监理、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

  8.1.2 甲乙双方必须经常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要求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8.1.3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确保

  安全施工。共同与业主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1.4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要有环保意识,严禁违规弃碴、排污,对于乙方不按照业主方要求擅自违规弃碴、排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1.5 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8.1.6 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

  住址: 身份证号:

  8.1.7 乙方驻工地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如要暂时离开或更换应以书面形式征求甲方意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8.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4

  立合同单位:

  发包方: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随岳中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湖北省随岳高速公路湖北省中段一期土建工程施工第九合同段,甲方业已中标施工,经公司研究决定:王先章同志任该工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及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公司与项目经理部实行以项目经理为代表的集体承包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承包范围:K124+200~K137+400段内路基、桥梁、涵洞工程。

  二、 承包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20**年07月至20**年12月。

  若业主对合同工期调整时,乙方相应调整工期,但必须满足业主的各节点工期要求。

  三、 承包方式:

  3.1工程项目管理实行以项目经理为主责人的集体承包,承包集体由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组成。具体方式为总体目标承包,项目年薪制。

  3.2承包集体责任及利益分配系数:项目经理1.0,书记0.9,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0.8。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在选聘中明确岗位责任及奖罚,并签定聘用协议。

  3.3对项目班子进行考核兑现。兑现结合项目规模大小及产值利润率和内部完成比例。

  3.4兑现工期按项目上报工程管理部开工报告时起到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附属工程完成80%为止。

  四、承包目标:

  4.1乙方承包价:

  甲方的中标价为:万元,外部预算暂定为  万元。

  按公司的《工程项目责任预算管理办法》计算乙方的承包价,乙方的总承包价暂定为  万元。

  甲乙双方承包价差暂定为:万元,甲方最终考核乙方承包价差的上缴目标比例为外部预算的%。

  国家政策性定额调整、材料价格调整如浮动较大,则根据实际调整承包价。

  变更设计、调概索赔引起总价变化,则承包价按比例调整。

  由于二次经营产生的纯效益,在项目盈余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所得利润50%(含经营成本)分配给承包方,50%作为目标增值上交公司。

  4.2上缴资金目标:

  上缴款兑现率100%,代扣代缴款100%。

  4.3安全目标

  符合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

  4.4质量目标:

  4.4.1质量无隐患交付达到业主的质量要求。

  4.4.2创优目标满足业主的要求。

  4.5环境目标:

  符合公司的环境工作目标及业主、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

  4.6企业管理目标:

  4.6.1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6.2人才队伍培养情况;

  4.6.3机械设备使用情况;

  4.7区域经营目标:如经营中标新项目,经营费由甲方承担,甲方优先考虑乙方集体承包该项目,同时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经费奖励。

  4.8信誉目标:

  五、乙方上缴甲方的费用构成

  5.1甲乙双方暂定承包价差共计 万元(含单位应上缴的失业保险金,不包括个人医疗和失业保险,其已含在个人收入中)。

  5.2机械设备租费共计 万元(由机物部核定)。

  5.3公司物资周转料租费:共计 万元(由机物部核定)。

  5.4公司机械设备和物资周转料评估修理费保证金,共计万元(由机物部核定)。

  5.5其他基本折旧费或租赁费:共计 万元(按规定计提后列入成本费用)。

  5.6外部劳务队伍会员费、培训费等共计 万元。

  5.7外部劳务队伍上缴的物资管理费要在财务帐中列明。

  六、乙方应上缴甲方的款项

  6.1根据业主计量结果按上缴比例以现款按月向公司上缴内部预算中规定的应上缴款项。

  6.2公司机械设备租赁费和物资周转料租赁费(包括使用保证金)。

  6.3工资附加费。

  6.4资金占用费。

  6.5其他款项(内部贷款、单位之间的拆借款等)。

  6.6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养老保险金(不包括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和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单位应承担的部分)。

  6.7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实行全体承包者按责任比例上交,以此做为利益收入的依据。风险抵押金总额 万元,其中项目经理  万元,书记  万元,副经理  万元,总工程师万元。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签订前将承包人应缴风险抵押金总额缴公司财务部,缴款凭证报公司劳动人事部备案。

  6.8劳务队伍上缴会员费、培训费等共计万元。

  6.9劳务队伍上缴的物资管理费要在财务帐中列明。

  七、甲方对乙方的奖惩兑现情况:

  根据乙方完成上述各项指标的情况,甲方按照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考核,工程竣工后,根据乙方上缴的资金、利润、财务费用、物资设备租费、工程优良率、安全质量环保、经营、信誉、工期及生产计划完成等情况,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终结性考核,并对乙方实行奖罚。

  7.1乙方的个人收入:实行项目承包年薪制,按核准的项目年薪工资标准及兑现工期,确定项目经理的收入。其他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的薪金为基数,按利益分配系数给予核定。

  7.2如乙方因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等原因受到业主的书面批评通知到集团公司、公司,则每次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对书记罚款4500元、对副经理、总工程师罚款4000元,对主管现场实施的直接责任者和相关人员由乙方处罚并报公司备案。

  7.3竣工兑现:经甲方审核,

  7.3.1若乙方完成甲方考核指标,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则

  (1)施工过程中按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办法支借临时工资,列入管理成本。

  (2)返还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全额。

  (3)承包报酬按核准的年薪工资标准及兑现工期核发。

  7.3.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考核指标,则

  (1)工资收入按考核期应发预支临时工资核发,列入管理成本。

  (2)扣除风险抵押金。

  (3)没有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上述指标,项目主要领导公司今后将不再任用要职。

  7.3.3无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何,都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违法、乱纪、违规、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公司监发(2000)20号文件精神处理主要负责人,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将追究主要责任人法律责任。

  7.4优质工程奖

  7.4.1工程项目获国优工程奖,公司一次奖励项目经理10万元。

  7.4.2工程项目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公司一次奖励项目经理5万元。

  7.4.3工程项目获地方级优质工程,公司一次奖励项目经理1万元。

  7.4.4其他班子成员以项目经理奖金额为基数,按照利益分配系数给予核定。

  7.5其他有关奖罚规定

  (1)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费用不得列入成本,并对承包集体进行处罚。

  A、因工程安全、质量等原因对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的,对项目经理罚款2万;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万;

  B、项目经理部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的罚款金额以项目经理罚款金额为基数乘以其利益分配系数之积予以核定。

  C、其他直接责任者和相关责任者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公司备案。

  (2)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年薪工资不予兑现,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者予以免职。

  A、工期进度严重滞后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被业主勒令清场或更换项目经理的;被业主三次通报集团公司或公司的。

  B、连续二个季度亏损,数额巨大的;

  C、项目自开始一年内累积亏损,数额较大的;

  D、发现承包方财务决算不真实,弄虚作假,虚盈实亏的;

  E、项目工程已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累计亏损数额较大的;

  F、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导致甲方该项企业资质降级、吊销或失去区域市场的;

  (3)考核方法

  A、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过程考核、控制。公司组成以工程管理部、机械物资部、成本审计部、财务会计部等部门参加的考核组,每季度对各工程项目的责任成本、内部预算、工期、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各项目标的最终实现。

  B、项目经理部更换项目经理的,公司要对原项目经理进行任期审计和评估考核。

  7.6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清理。

  八、构成本合同的相关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应遵守执行,除公司下发文件外,其它文件由乙方自备。

  8.1国家、省市、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条例。

  8.2建设单位与集团公司或公司签定的合同

  8.3集团公司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规定。

  8.4建设单位的有关文件。

  8.5公司的有关文件。

  8.6行业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监理细则。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负责将投标调查和合同谈判情况向乙方交底。负责组织、参与项目的施工调查。审定项目实施规划。

  9.2按工程需要和乙方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力、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资源。

  9.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公司有关文件。

  9.4负责编制内部预算。

  9.5按三标一体的贯标管理程序对乙方的各项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9.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及相关的财务帐项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9.7按月、季度、年度及工程竣工后对乙方实施全面监察、审计、考核。

  9.8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解决施工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9.9协助乙方协调同业主、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指挥部之间的关系,解决乙方存在的实际问题。

  9.10根据承包目标完成情况,对乙方承包集体进行奖惩。

  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1项目经理的职责

  10.1.1项目经理部的性质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的经济承包组织,项目经理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权负责,依法代表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职责和要求。

  10.1.2项目经理是目标成本的责任人、管理者、决策者。项目经理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调概、验工计价、债权债务的清理、责任成本控制及最终结果负经济和行政责任。

  10.1.3按照公司下达的项目内部预算,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搞好经济核算,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成本,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10.1.4负责组织项目的验工、结算、调概、索赔、变更等一切对外的经济事务,并制定有效措施,落实在此项工作中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10.2乙方必须依法纳税,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从承包人效益分成及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10.3当工程确需分包时,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过程控制规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劳务队伍的准入、使用、管理,进行验工、结算、资金流向、流量控制,负责扣缴按公司《工程项目过程控制规则》规定的劳务队伍会员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物资管理费等,并按规定将劳务队伍资料及合同及时上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10.4乙方应全面综合考核工程情况,并在开工期间对该工程作全面系统的项目策划,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安排。

  10.5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的要求,要注重扩大企业的对外宣传。

  10.6乙方每月要以现款形式上缴甲方机械设备和物资周转料租费(包括使用保证金),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甲方按规定计取的利息。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