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手术协议书三篇

孙小飞老师

手术协议书 篇1

  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药物过敏性休克;

  2.术中见神经及血管等组织损伤严重无再植条件,需截指;

  3.术中血管损伤广泛,需行静脉移植;

  4.术中需要缩短骨质,必要时可能作关节融合;

  5.术后发生血管危象,需再次手术探查;

  6.术后再植指体坏死,需要二期手术切除;

  7.术后伤口感染、化脓,伤口不愈合或延迟愈合;

  8.术后再植指体并发骨髓炎;

  9.术后神经恢复差,手指感觉功能恢复不良;

  10.术后肌腱粘连,手指运动功能恢复不良;

  11.术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

  12.术后再植指外观差;

  13.止血带及尿管并发症出现;

  14.其他难以预测非医源性的不良意外情况发生。

手术协议书 篇2

  1,术中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药物过敏性休克;

  2,术中解剖分离时损伤足部相应血管神经等

  3,术中根据具体情况,更改手术方式

  4,术中发现足部血管解剖变异,需要静脉移植桥接

  5.术后发生血管危象,需再次手术探查;

  6.术后再造指体坏死,需要二期手术切除

  7.术后伤口感染、化脓,伤口不愈合或延迟愈合;

  8.术后再造指体并发骨髓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骨质疏松或骨吸收坏死;

  9.术后神经恢复差,再造手指感觉功能恢复不良;

  10.术后肌腱粘连,再造手指运动功能恢复不良;

  11.术后再造指外观差,需要多次整形

  12,足部供区伤口感染、化脓,伤口不愈合或延迟愈合,植皮坏死

  13,足部供区感觉过敏,疼痛,影响行走稳定性

  14,足部供区足趾移植后,影响美观

手术协议书 篇3

  1,发生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等)可能;

  2,肿瘤侵犯范围大,术中分离时可能损伤重要血管,神经,肌腱或肌肉而导致术后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也有可能切除;

  3,因肿瘤侵犯或手术中无法保留重要血管、神经,需变更手术方案,改行截指/肢手术;

  4,良性骨肿瘤术中取自体骨植骨,术后植骨不愈合或骨坏死吸收可能;

  5,恶性骨肿瘤术中截指/肢,术后放化疗可能;

  6,作灭活骨固定的内固定物松动、折断,可能加强外固定或改变进路手术固定。

  7,手术后有可能发生切口或深部感染,如感染不能控制,需截指/肢;

  8,灭活骨断端愈合时间长,不愈合、成角畸形,假关节形成,患指/肢功能恢复不满意;

  9,术后患指/肢局部可能肿瘤复发,需再次手术;

  10,肿瘤复发或远端转移,再手术机会少,化疗、放疗以缓解症状。

  11,恶性骨肿瘤易发生转移,预后差,器官衰竭死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