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协议书集合九篇

马振华老师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保险招标方案;

  2、按照“保费合规、服务优质”的原则,协助甲方就保险条款、费率、优惠条件、后期服务等制定招标细则及评分标准,并负责追踪落实。

  3、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4、根据合同条款,协助甲方用车单位办理投保手续及结算事宜,确保财政支出的安全;

  5、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解答车辆使用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6、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争议或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文件,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全程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甲方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理赔服务进程并定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8、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招标方案设计、保险政策咨询、保单事后稽查、重大事故现场监督、车辆保险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甲方投保单位和车辆保险费率不高于合同规定,享受的保险服务不低于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合同执行出现的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议,以确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内容如下: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完善服务条款的同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最低费率;

  2、负责提供甲方及用车单位对保险业务及政策的咨询;

  3、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险种及中标价格审核保单,如有差错,及时督促保险公司纠正并定时报告甲方;

  4、监督保险公司按照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车辆使用单位关于保险服务质量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对保险公司的反应进行监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查处并做出书面答复。超过3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乙方将协助用车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车单位或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对现场查勘、施救及善后事宜的监督,以确保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6、督促保险公司定期对甲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在每个月度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负责汇总(投保车辆保费结算情况表)、(投保车辆出险理赔情况表)并报告给甲方。

  8、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有保险公司、甲方代表参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分析例会”;并撰写分析报告给甲方。

  9、在第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前的一个月,撰写下一年度保险调整建议书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落实。

  10、为单位提供理赔指导服务,对有理赔争议或估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赔案,乙方负责全程索赔服务及有关善后事宜;

  11、乙方接受甲方及用车单位的监督,如工作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每次支付违约金XX元:

  (1)未能及时发现保单错误;

  (2)办理相关业务超出上述规定时限;

  (3)用车单位投诉,经确认属实的;

  (4)财政认为的其他工作失误或违约行为。

  12、由于乙方的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责任:

  1、保险合同生效后,负责通知用车单位按合同的约定投保;

  2、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并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3、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4、当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尽快通知乙方;

  五、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费率、保险方案、理赔数据等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1、告诉给与执行本协议相关的人员;或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3、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或

  4、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六、函件:

  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办公地址,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

  七、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在甲方将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向甲方收取费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协议委托事项以外的服务,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_________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九、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但各单位在有效期内投保的机动车辆保险单,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执行完毕的,乙方需继续提供所有服务,直至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限结束。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协议条款予以补充或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备乙方为甲方安排保险时使用。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2

  甲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以租代售”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或收取买方定金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以租代售”合同规定的一个月租金的服务费,不低于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出租或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服务费(乙方与买方一旦可以成交但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服务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

  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3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有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加大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招商成果的良好取得,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根据乙方《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介绍》规定,甲方必须是乙方的团体招商会员, 并符合设立招商办事处资格;甲方自愿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接受条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介绍》中甲方的责任。

  二、甲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将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按照《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规定,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办事处配备专业招商人员。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为委托方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进行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 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4.为甲方提供台商及其他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 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

  5.利用中国台商网站等专业招商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为甲方人员到上海的接站,宾馆、飞机、火车票的预定等工作。负责在华东地区为甲方代理出席相关会议、活动等工作。?

  五、甲方必须严格履行乙方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按时交纳会费,乙方必须按照《招商团体会员条例》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受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汇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4

  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已取得“ 户不良债权资产包”,为该资产包合法持有人。

  2、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专业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资产管理及处置经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处置资产包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1委托处置资产:指甲方已取得的并委托乙方进行处置清收的“ 户不良债权资产包”(见附件一)项下的全部资产。

  1、2处置回款:指每笔委托资产经管理处置后实现的全部现金,以实际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现金的金额为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2、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委托期限作出变更。

  第三条 委托处置方式

  乙方依本协议的约定,以保证本委托项下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原则,代为办理委托资产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开展清收、处置工作,制定相应的处置回收方案。

  第四条 转委托

  就本协议委托事项,乙方不得转委托与第三方,第三方为律师事务所的除外。乙方转委托与律师事务所的,应将所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告知甲方,因转委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委托清收费用及支付

  委托清收费用以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为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

  6、2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6、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持有的与委托资产相关的资料文件,以便于乙方对委托资产进行管理、处置。

  6、4乙方有权以诉讼执行、重组、债务和解、债权转让、以物抵债及拍卖等一切合法、合规方式制定委托项下的资产的处置和清收方案。乙方有权根据委托资产处置及清收的需要,聘请律师、顾问等机构和人员代理、协助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5委托期间内,委托处置资产有任何处置回款都应按约定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如回收的是其他非现金类资产,乙方应当将此类资产进行处置并变现或置于甲方控制之下。

  甲方指定账户的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6、6乙方在受托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受托处置过程中应避免出现或发生危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事件,若造成甲方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密义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及一切得知本协议并与之相关的人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信息和资料,除非本协议成为公开文件或司法行政当局有要求。此外,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委托资产的具体情况应予以保密,但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必须披露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相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乙方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在受托期间不得放弃债权或怠于行使权利。

  8、3委托管理期限内,因乙方对债权文件保管不善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乙方采取非法、违规及其他非正常方式进行处置、清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或导致其他法律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清收人员个人行为产生的所有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11、1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用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

  11、2就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书相关条款与本协议发生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受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责任人: 乙方(委托人):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

  乙方现有闲余资金 元,自愿出资(大写):(小写: _元)委托甲方,以求获得较好资金收益。

  二、甲方的权限范围

  甲方对乙方委托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合法的经营项目,不得将资金挪作它用,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事项具体要求

  (一)、委托方式:

  1、本金红利分配方案一:乙方委托服务期限为 月,在 月内乙方不得撤资.在委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所得红利不低于甲乙双方协定的年红利率。在委托期限到期,乙方要求收回投资, 甲方按时支付乙方。

  2、本金红利分配方案二:在委托期满后,如果乙方不愿收回本金,要求继续委托 月,甲方可将期满红利分配与乙方, 月及以上时间仍执行原协定的年红利率 %。如果甲方经营亏损,亏

  损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亏损责任,并保证本金返还。

  (二)、委托服务期限为 月。 从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如果乙方提前撤资,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应作好提前退资准备,甲方根据合同法收取%合同违约金 。

  (三)、 公司是本着投资自愿,撤资自由,为委托者保密的原则。诚信经营,合法守信,把委托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本公司的经营宗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资资金自主使用和管理,但应高度负责,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获利。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资金保值增值,并对乙方的个人财富,家庭情况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3、甲方对经营产生的红利要按约定履行合同,将红利主动转入乙方帐户的,有义务将年度红利转入本金如数额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户名、帐号、家庭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

  2、对甲方的经营有权监督和建议,并积极支持甲方合法经营,不干涉甲方合法经营。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经营情况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委托服务协议等资料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裁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撤资,乙方须带好《资金委托服务协议书》,现金收据,才能办理本金和 红利结算手续。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日 时间: 年 月日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6

  招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乙方全称:

  银行帐号: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招聘企业人才,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人才信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包括本协议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的其它相关文件,以及各方对其进行的有效变更。

  候选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中《职位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搜索寻访,推荐给甲方的拟录用人选。

  受聘人员:经甲方面试认可,并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上岗的候选人。

  保证期:为中低端人选(经理级别以及经理级别以下)提供4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员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4个月(含节、假日);为高端人选(总监级别以及总监级别以上,包括总经理,集团总裁、副总裁,并且职位税前年薪50W以上职位)提供6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选到甲方报到之日起6个月(含节、假日)。

  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是指甲方与受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应支付给受聘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甲方为受聘人员代付的离职违约金、风险补偿金、安家费或其他名义支付给受聘人员的报酬和费用的总和。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并将对本协议一方或各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件和情况。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意外事故。

  第二条 甲方招聘岗位及委托期限

  1、甲方招聘职位人才一人,参考年薪税前,该职位的要求与薪资福利等见附件《职位说明书》。

  2、本合约经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后方可生效,合约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如均有意愿可续签。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实提供真实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单位有关情况和招聘职位的相关详细信息,填写《企业概况》,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宜。

  2、填写《职位说明书》,向乙方详细说明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任职资格、岗位权限、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承诺该岗位候选人的劳动报酬范围、福利待遇、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及社会保险。确定未将任何人选排除在搜索范围之外,如对候选人搜寻范围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职位说明书》中予以明确。《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如甲方同时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服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4、认真审核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在收到候选人信息之日起的七日内确定是否进行面试,并通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与候选人接触或对候选人展开调查。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5、与乙方确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试、考核、沟通,若甲方还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试,甲方需承担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乙方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候选人,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保持联系与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

  7、甲方应在面试后七日内确定是否录用候选人,并将面试意见和面试结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长决定时间的,应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迟应在面试后的十五日内做出相关决定。

  8、确定聘用人选后,按国家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存乙方一份用于备案。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私下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9、甲方不得利用候选人获取候选人原工作单位的保密信息或让候选人违反其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上规定的保密义务;因甲方利用候选人获取原单位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10、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荐三位候选人均不符合《职位说明书》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应以书面方式送达给乙方。

  11、保证期内,及时与乙方沟通受聘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考察甲方实际的经营状况,如发现与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展开搜寻工作,对候选人进行甄选,对候选人进行家庭与社会背景调查,教育及工作经历调查,技能素质调查。并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拟举荐的候选人的评估报告(每一岗位的候选人评估报告最多不超过三份)。根据甲方反馈意见,乙方负责安排候选人与甲方面谈具体事宜,同时全程提供协助及引导性服务。

  3、乙方在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的详尽资料,以备甲方参考。乙方保证候选人评估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

  4、若乙方举荐的候选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对乙方举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的',在服务期内乙方继续举荐新的候选人给甲方。

  5、若乙方举荐的受聘人员在甲方保证期内自行离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后备人选。

  6、参与甲方对候选人组织的面试活动。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配合甲方与候选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

  7、乙方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不向除候选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信息。

  8、应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乙方应予以安排。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条件若与《职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有差异,但甲方同意面试并予以录用,视为双方对《职位说明书》的修改。

  第五条 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的25% 的标准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2、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日内,甲方为合作的第一个职位根据参考年薪支付总服务费的20%为预付款,预付款额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预付款在第一个职位人选上岗时可冲抵服务费,第一个职位成功合作后,其他职位将不再收取预付款;

  (2)对于第一次合作职位人选成功上岗,服务费分为三次支付,包括签订合同时候支付的大约总服务费20%的预付款,正式聘用候选人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服务费(指根据候选人实际年薪×25%×70%-预付款),其余30%在保证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已收的20%预付款以及上岗后收取的50%服务费,总计70%的服务费款项将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对于第一次成功合作后,服务费分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选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70%服务费,其余30%在保证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人选上岗后所支付的70%的服务费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预付款和服务费须汇入乙方帐号:22020122000008866,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月湖支行

  。因预付款和服务费未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款,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预付款退款条件及服务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推荐候选人,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寻访,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终止委托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100%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该职位预付款。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人选,由于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岗的,乙方应继续推荐;如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回该职位已收预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约签订后,如果因为甲方自身公司架构调整、业务变化等任何原因而导致原委托职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则预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已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甲方应当付清全部服务费:

  (1)对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若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转介给其它第三方并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2)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4款规定之情况,甲方应于聘用前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逾期按违约处理。如甲方拒绝提供或隐瞒支付给该候选人第一年税前薪酬总额,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二十万元作为服务费和违约损失。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面试后因某种原因不能长期或专职聘用该候选人,而委托该候选人担任兼职或其它短期服务,同样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4)服务期内,甲方又委托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协议约定的职位的,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

  (5)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鼓动、引诱、劝说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绕开乙方私下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薪酬标准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6、应甲方邀请,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候选人往返交通、餐饮、食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考察和面试时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条 保证期

  1、对于甲方聘用的人选,乙方提供有条件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如发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推荐第二位候选人,保证期重新计算。此项服务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甲方已根据本协议条款付清70%服务费;

  (2)聘用的终止非因甲方未遵守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条件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受聘人员辞职的;

  (3)甲方在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起三日内已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提供协议规定之服务。

  2、保证期内,乙方责任如下:

  (1)甲方认为该受聘人员的工作无法适应《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要求,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继续向甲方提供其他候选人。

  (2)若乙方推荐的人选在保证期内不合格或自行离职,甲方须在该人选离职当日以书面并盖章之方式通知给乙方,若甲方未在该人选保证期内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该人选已经通过试用保证期。

  3、保证期内,甲方认为受聘人员不适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受聘任岗位工作但又不予辞退的,乙方不再为其免费推荐其他候选人,保证期满视为受聘人员合适。

  4、甲方认为受聘人员不适合《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受聘岗位工作的,经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将候选人调换其他岗位的,乙方不再为其免费推荐其他候选人,两个月期满视为合适。

  5、保证期届满后,甲方与受聘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乙方均不再无偿向甲方就该岗位提供其他候选人。

  第七条 保护性条款

  1、乙方承诺:

  (1)如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正式录用,在候选人受聘于甲方期间,不主动到甲方单位猎取任何在职人员。(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终止的除外)

  (2)乙方推荐给甲方的候选人,乙方不再推荐给其他第三方,但面试后十五日内甲方未有聘用决定的除外。

  (3)甲方如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乙方保证在候选人前往甲方报到之时,候选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

  2、受聘人员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及所产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因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受聘人员之间就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所产生的争议,乙方保持中立态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无论本协议是否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甲方在三年内(从乙方提供候选人个人材料之日起计)录用乙方曾推荐过的候选人的(包括任何职务),视为乙方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被录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八条 保密

  1、为保护候选人的职业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可隐去真实姓名、最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内容。在与候选人达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类信息。

  2、为避免给乙方的搜寻工作造成障碍及影响其它业务,甲方应对乙方公司名称和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

  3、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和本协议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和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境内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职位说明书》和《企业概况》是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补充如下: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5、签约地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7

  甲方:新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新市镇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促进我镇水利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对委托乙方所从事的农业水利服务事项进行政府购买,有关协议如下:

  一、甲方对委托乙方所从事的xx年购买金额73xx年至少 2次(紧急防汛时对重点险段坚持24小时排查)。

  1、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险情隐患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

  2、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及时掌握和上报本地区域发生的水、雨、工、险、灾情,汛期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不间断,确保上下联络畅通无阻。

  3、协调本区域农业灌溉用水,为当地提供抗旱服务、掌握本区域水库、堰塘蓄水总量,每半月上报镇政府一次。

  4、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对库、闸、涵、堤、渠等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地检查与维护,防止工程设施损坏,保证正常运行,启闭自如。每年坚持水利工程设施白蚁防治4次,做到春防、夏杀、秋查、冬挖。

  5、负责本区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与管理,协助政府搞好水库加固,渠道清淤、泵站、机井、小水电更新改造、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五小工程建设、田园化建设、水土保持等工作的技术服务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计规范、建设项目标准、形象、质量达到市水利部门要求。

  6、负责本区域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防止水污染,管理节约用水工作,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7、负责提供本区域必需的水利技术指导和服务,搞好水利新技术推广工作,每年至少开展技术培训一次。

  8、协调处理本区域内水事纠纷,维护好水事秩序,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9、承办甲方交给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职责内的其他应急事项。

  三、资金拨付和考核办法

  甲方先按全年购买金额的60%拨付给乙方服务资金,另40%作为乙方的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暂扣,并由甲方视考核乙方全年服务事项完成情况给予拨付或扣减。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xx年元月 日执行xx年 2月3 日终结。

  甲方:新市镇人民政府(章):

  代表人(签字):陈亮平

  乙方:新市镇农业水利服务中心(章):

  代表人(签字)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处理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事项。

  二、甲方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咨询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先收取甲方的预约金。当合约到期后,若项目成功,则从咨询费用中扣除;若项目不成功,则扣除相关开支后给予退还。

  七、若甲方中途放弃委托事项,则预约金不还,若乙方中途无故不提供咨询服务则预约金全额退还。

  八、委托项目完成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费,否则延期一天,收取滞纳金为应支付款项的______%。

  九、协议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

  十、协议在乙方收到全部咨询费后自动结束。

  十一、本书一式四份,各持二份。

  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定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篇9

  单项委托者(甲方):

  服务提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国内自由行□出境自由行(勾选)所需的机票、酒店的预定或者签证的协助办理等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人数为人,甲方确认参加此行的等人(若未全部列出,则详细名单见附件的参加人员列表)在身体和心理上均没有不适合参加此次单项委托活动(见行程表)的任何疾病。甲方在此代表此次旅行的全体人员声明知晓乙方就安全问题已尽明确告知义务,即:7岁以下儿童和70岁以上的老人不适合到高山或海拔高的地方旅行;喝酒后不能从事爬山或和涉水、游泳等活动;潜水、冲浪、登山、漂流、骑马、山路沙地骑行摩托车或自行车等项目为高风险活动,一旦出险,保险在理赔时可能不能得到全额赔付;乙方建议甲方游客在参加时以确保安全为第一准则,上述项目能不参加就不参加,如果参加则需要特别注意安全。

  第二条:单项委托内容及安排约定

  (一)乙方只负责为甲方提供□机票□酒店□签证(勾选),报价以人为成行基准人数、指定日期出发为准,甲方人数、出发时间、酒店标准如有更改,则此价格无效,需另报价。

  (二)自由行所去地点: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括在内。

  (三)出发时间及地点:时间及地点:

  (四)成人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人民币)。

  (五)酒店名称:房型:(除注明外不保证床型)。如遇单人,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六)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签约后甲方若变更日期、酒店、人数,需另行协商签约。

  (七)交通工具:住宿标准(是否含早餐):

  (八)以上报价□包含/□不包含□境内/□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若不包含,则乙方建议游客每人自行上一份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九)国内、国际出港均是甲方人员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登机办理截止时间提前至起飞前40分钟。为避免误机,建议至少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候机大厅;国际登机办理截止时间提前至起飞前1小时。为避免误机,建议甲方至少提前3小时抵达机场候机大厅。

  备注:1、乙方只负责代收房费与机票费等明示的委托项目服务,拿到有效的机票后甲方遇到任何问题,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出境:1、甲方自行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出入境手续、□登机、□酒店入住手续,其他

  3、游客自行办理正确港澳签注以及出国时乙方负责已为甲方办妥有效的签证的,甲方之后遇到问题(如不能出、入境)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操作安排约定

  (一)甲方委托事宜所需的□证件号码/护照号码、□出生日期、□护照复印件、□护照,最晚应于年月日时前书面或者正式提供乙方,超过此时限乙方将无法确保相关委托的顺利实施,因此而引起的损失及行程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条款:

  1、甲方转让合同的方式: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若由此增加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第三者:承担;若由此减少费用,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差价退还甲方。

  2、乙方转让合同的方式:为享受最佳的机票、酒店等服务的优惠价格政策,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单项委托者转至其它旅行社共同合并成团出行。

  (三)甲方取消合同,出境单项委托甲方应当提前日(不含日)/国内单项委托甲方应当提前日(不含日)通知乙方,乙方从甲方的已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通信联络、退房、退车损失及其它已支付费用)。甲方签约后遇不可预见、不可抗拒事件(如甲方游客生病或目的地发生不适合旅行的各类事件)而取消合同,则发生的签证费、机票损失费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因总报名人数未达第二条第一款中的成团基准人数而致甲方无法成行,或乙方发现甲方报名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顺利成行,需要取消本合同的,出境单项委托应当提前日(不含日)/国内单项委托应当提前日(不含日)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的第种方式解决。1、另行报价签约。2、解除合同。相关费用乙方退还甲方,若签证乙方已为甲方代办理,则退还时需扣除发生的操作费用。

  第四条权利、义务约定

  1、乙方只提拱给甲方游客□机票、□酒店、□签证、其他的代订服务。

  2、甲方在游泳时有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酒后不得下海游泳或潜水,不允许游客在海上或礁石上、交通公路上、交通工具上、禁止拍照的地方或高山危险地方拍照,一切行为要充分参考当地、当时相关公告及建议,出现意外伤害、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和非自由活动期间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不可抗力及不可归责乙方的责任(如航班延误或取消,发生罢工、动乱、地震、海啸),造成甲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由于第三者侵害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甲方全部游客有义务带好有效证件:成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原件、小孩携带户口本原件或护照原件、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原件。甲方的自由行□不含□含正餐。乙方提示甲方游客不要吃路边摊的东西、不要喝生水、不要吃生鲜的海鲜。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游客每人□含/□不含意外保险元(人民币);每人(□含/□不含)航空保险元(人民币);

  2、从事任何危险活动(如游泳、漂流、潜水等水上运动及蹦极、礁石拍照、触电等),如有伤亡(或游泳溺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出海、登山活动,甲方参与前需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海事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相关公告及建议后量力而行;

  4、甲方游客旅行期间外出应尽注意义务,如遇任何意外事故(如交通伤亡事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属出国前通知甲方缴纳保证金(出国押金)的情形,如果出发前未付保证金(出国押金)的视为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财务丢失或买到假冒商品,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约定:。

  此合同可与带签字、签章的附件配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签订代表: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