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7篇

黄飞老师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妇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妇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乙方。

  2、房屋:

  ⑴夫妇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⑵夫妇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甲方为主贷人贷款___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万元,首付款来源于__________________. 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 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万元。

  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款项在每月____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____%支付逾期违约金。

  房内____和____归甲方所有。

  3、汽车:

  夫妇婚后购买的____号____牌小轿车归甲方所有。

  4、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妇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妇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二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____由乙方抚养,随同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元,在每月____日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甲方可随时探望乙方抚养的孩子。(甲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儿子一次或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乙方生活困难,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 元给乙方。鉴于甲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离婚协议书标准格式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2

  男方: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充分的考虑、协商,现就离婚的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

  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具体的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四、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男方:女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3

  乙方:女,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的房产(建筑面积: xx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元,直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价值xx元),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xx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儿子陈xx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xxx元,在每月xx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 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八、陈xx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xx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李xx协商,达成一 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4

  协议人:

  男方姓名:xxx 女方姓名:xxxx

  出生年月日:xxxxxxxxxxxx 户籍:xxx

  协议人双方于20xx年 x月xx 日在岳麓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并同意事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并不得有干扰他方之行为。

  二、20xx年x月筹办婚礼期间,男方因资金紧张闹情绪,女方同意借给男方xx元人民币应急,事后男方答应办完婚礼后归还给女方。但事到如今都没有一句好话承诺给女方,并且每次恶言相向,甚至动手打女方。

  三、20xx年年关男女双方在女方家过春节期间,所用支出均由女方负担(共计xx元人民币),男方承诺归还给女方(20xx年x月xx日早上打电话对方承诺归还)。

  四、20xx年x月xx日起女方应男方及其家人所邀在男方家书店工作,对方答应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xx元/月,试用后xx元/月。因都是自家书店,女方也没有强求太多,后女方在其店工作至xx年x月x日男方只支付xx元工资给女方。现女方希望男方按自己的承诺补发工资xx元。

  五、房内的家俱(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x万元,归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xx元。结婚期间男女双方购置的金银首饰归各自所有。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八、女方现已租房外住,男方租房内跟乡下房间内女方放置的所有物品归女方所有,并承诺自办理离婚手续之后5日内搬离其住所。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5

  协议人:丘_,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李_,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丘_与李_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2。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丘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小孩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丘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李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6

  协议人: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冯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登记结婚,XX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张亮。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冯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亮由冯某抚养,由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冯某所有,由冯某一次性给付张某现金 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 万元,归冯某所有,冯某向张某支付 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 (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 (时间)送回冯某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 天与冯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7

  这份敦煌出土的《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中的“协议”中写道:“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妇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翻译后的大意为:如果我们结合在一起是错误,不如痛快地分手来得超脱,希望你重整山河再攀高枝,也胜过两人看不顺眼互相挤兑。

  在中国历史记载中,很多朝代妇女没有离婚自由,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改嫁更是“丧失贞节”。但这份“放妻协议”却给后人展示了历史上一个事实:妇女地位甚高,夫妻之间提倡“好合好散”。而像这样的“放妻书”也不止一份,记者在网上看到了一些不同版本的“放妻协议”,有双方不合的,有谴责妻子的,还有妻子主动提出的,还有一种就是夫死可以任意改嫁的。而大部分观点认为敦煌出土的“放妻协议”来自唐代。 婆婆竟主动劝媳妇改嫁

  唐朝的婚姻制度和社会风气真的如此开放吗?据资料显示,唐朝妇女改嫁是比较常见的,在《秋胡》话本中,秋胡几年不归,秋胡母就劝秋胡妻:“不可长守空房,任从改嫁他人。”婆婆竟然主动劝媳妇改嫁。可见唐代属“开放型”社会。唐代的《唐律户婚》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而且在唐代,离婚极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

  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

  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 从史实来看,提出离婚者也不只是夫方,妻方提出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从唐代妇女不以屡嫁为耻中看得很明显。唐代公主再嫁的就不在少数。有观点就认为离婚再嫁的难易和贞节观念的强弱,是衡量婚姻关系自由开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从唐代看,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习以为常,并未受贞节观念的严重束缚,它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而这份敦煌出土的“放妻协议”则被认为凸显了唐代的婚姻制度。

  唐朝的婚姻制度比较自由

  那么在封建社会里,人们真是如此的和平分手吗?记者昨日采访唐史研究专家孟宪实,他表示:“古代曾有女子觉得丈夫没有出息,闹到官堂要求离婚,当官者训斥该女子不应如此,但该女子仍然坚持离婚,最后当官者只得判离,可见在古代女子离婚并不如我们想象中困难。古代放妻书的存在,说明古代人比较重视感情在婚姻中的作用,在放妻书中多以感情不合为理由,有时还会出现‘今后将孤燕单飞’等表达悲伤的句子。当然如果真的悲伤就不会离婚了,这或许只是表面文章,所以说有时放妻书只是范文作用,在休妻的时候使用。”

  对于“放妻书”出自唐朝之说,孟宪实表示,事实上古代妒妇、惧内、离婚的事情在各个朝代都有,并不仅仅局限在唐朝,只不过唐朝的婚姻制度给人感觉更自由一些,高层离婚比较容易实现,比如太平公主就成功了。但要考证和证实并不容易。虽然不能确定协议书的具体年代,但它的存在却证明唐末五代宋初时,男女在婚姻问题上是相对自由的。虽然家中掌事仍然是男性,但妇女地位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