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的调解协议书

马振华老师

  物业调解协议书1

  甲方: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就乙方在甲方服务的XXXX小区内进行 楼单元 室进行装修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双方共同遵守:

  一.应注意事项

  XXXX小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甲方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XXXX小区能成为高档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持续升值;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后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有关法规。

  二.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甲方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未经甲方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2、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小区,经甲方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甲方对于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登记等手续。

  3、业主经甲方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后,须经甲方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4、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禁止吸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5、甲方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甲方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甲方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6、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7、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于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

  (5)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6)损毁楼道等公共设施。

  (7)空调小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严禁室外管线任意垂悬、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8)电视天线

  客厅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9)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0)门窗

  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1)太阳能

  业主自行安装太阳能不得随意破坏楼面、屋面的防水、保温层。

  8、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下午18: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甲方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后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三.装修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规、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

  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XXXX小区装修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甲方登记、并缴付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

  业主须在提出装修申请3个月内装修完毕,否则不退还装修保证金。

  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后,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

  甲方安排专人管理电梯,运输装修材料,根据业主房屋面积,由甲方确定因乙方使用电梯所产生的维护和管理费用,从业主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使用电梯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超重、碰撞等,否则由业主承担损失;电梯开放时间另行规定。

  甲方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后,并经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单元完毕后,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业主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后,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

  四.改装及加建工程

  当业主装修物业时,谨请留意切勿违反政府条例或“业主公约”,否则业主须将物业恢复原状,或有可能受到XXXX政府有关机关检控。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经甲方批准加建及改装工程申请书,只表示管理公司不反对所拟加建及改装工程,而任何工程若有违反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或政府法规各条款,开发商及甲方概不负责。加建及改装工程批准书须经市政府有关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允许及批准方能成立。

  厨房、厕所、阳台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倘若发现有非法或未经批准的加建及改装工程正在进行或存在,甲方可依法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动加以制止,或依据公约条款要求作出更正。如有任何法律费用或有关支出及赔偿,须由业主全部负责。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甲方:乙方(业主):

  经办人:

  电话:电话:

  物业调解协议书2

  第一条 甲、乙双方信息

  甲方: (业主大会);

  委托代理人: (业主委员会);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邮编: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沧州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臵: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4、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7、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合同事项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8、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9、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合同事项的行为;

  4、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5、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7、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8、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9、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

  1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1、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3、共用设施管理

  4、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5、保持道路畅通。

  6、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8、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9、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0、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2、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