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扶助协议书范文

张东东老师

精选扶助协议书范文

  扶助大学生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创业代表人: (以下称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互补的原则基础上,就扶助乙方创业及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___年___月___日止。(试用期为六个月)

  二、甲方提供的创业支持

  1、甲方前期三个月一次性投入办公租金、装修、办公设备设施、系统管理及招牌等。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投入前六个月的办公租金。六个月后,乙方负责投入50%的租金费用。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设备设施保障金:人民币5000元。

  4、乙方将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宣传活动不少于10次,进行人员招募不少于20人,由“万众和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统一培训,加快业务拓展,使其管理网点走向正轨。

  六个月期间,甲方将考核乙方的经营及运作情况。六个月内保障运营不亏本,6个月—1年内运营不亏本并有盈利的创业者,甲乙双方将签订股权正式合同,给予20%的股份;1年—2年内业绩稳步提升将给予40%的股份。

  5、试用期满,依据创业方式和就业情况进行正式股份合同或正式劳务合同的签订。

  6、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创业者,公司将予以辞退。中止本协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作为投资人的权利

  ①及时跟进投资项目的管理;

  ②全程辅导乙方开展业务情况;

  ③每月按时检查乙方经营网点的经营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参与重大事项决定。

  2、甲方为乙方提供1万元,作为该服务站正常运行的流动资金。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上岗前培训及大学生创业培训的相关知识。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大学毕业证书或学校推荐信;

  2、乙方负责经营管理该项目,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作为经营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拓展业务,处理社会关系;

  ②负责该网店的日常经营管理;

  ③根据甲方统一的采购流程进行货物采购;

  3、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书,并按时向甲方财务处上报日常营业额,接受和配合甲方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管理审核;

  4、重大决策须和甲方商议。

  五、禁止行为

  1、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共有财产,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经营以后禁止乙方再发展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3、不得做出违反甲方品牌形象及违法违规的事项。

  4、甲方给予乙方的一切与公司相关的文字材料,乙方不得外泄。如若违反,后果自负。

  5、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创业扶助协议。

  六、中止协议的条件

  1、出现下列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①试用期协议期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③乙方在经营期间违反法律;

  ④乙方将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三个月,没有完成目标,则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协议;

  ⑤做出违反甲方品牌形象及违法违规的事项;

  ⑥在乙方经营下造成2000元以下的损失。

  2、如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应扣除保障金:

  ①乙方离开网店时,甲方所投入的物资有人为损害或缺失; ②乙方做出违反甲方品牌形象及触犯违法违规的事项;

  ③在乙方经营下造成2000元以下的损失。

  若没有出现这些情况,则退还保障金。

  七、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在甲方所在地提出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居扶助协议

  甲方(公益扶助方): 协议编号:

  乙方(被扶 助方):

  安居扶助工程项目(资助项目)是甲方本着公益扶助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帮助社会购房弱势

  群体之初衷,减轻购房者生活及创业压力,以及为社会各界共筑和谐社会之愿景,倡导发起的。甲方为公益扶助方,接受乙方扶助申请。乙方已经知悉住房公益扶助项目实施办法,并已向甲方提交《安居扶助申请表》申请安居扶助金,并通过最终审核。

  为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签订安居扶助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作为安居扶助项目的公益补贴单位,对通过甲方审核的群体进行公益补贴, 协议

  期内,甲方同意对乙方购买的 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 市 区(县)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 户房屋(以下简称“安居扶助房”)提供安居养老住房扶助金。扶助资金的发放是由甲方将每期扶助资金转至乙方账户进行资助款的发放。

  乙方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二条:乙方购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

  第三条:协议生效日期

  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开发商收到全额购房款证明材料,经过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已经全额支付房屋总价款后的.第十五个自然日作为本协议正式生效日期。

  第四条:资助方式

  二十年期扶助:扶助额度为本协议第二条中规定的购房总价款的 %;每期扶助金额: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二十年扶助总金额: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

  第五条:扶助金发放时间:

  分期扶助的,第一期扶助金发放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起的下月二十五日发放,其它扶助发放日期为每个自然月的二十五日发放。

  第六条:乙方凭购房协议和购房税费发票向甲方领取住房扶助专用银行卡(安居卡)。

  第七条: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应满足以下资助金申领人条款

  1、乙方无故或者延期提交的视为乙方放弃扶助资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资助发放,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2、乙方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资助期内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扶助发放,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八条: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领取本公益项目安居扶助金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保证所出具的材料是真实可信的,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材料,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出现违约或者其它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的原则处理。如协商不成,交由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结对帮扶协议书

  甲方:

  乙方(受助人)姓名:

  残疾类别: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自治区残联《广西壮族自治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基地扶持残疾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提高残疾人收入水平,逐步实现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由乙方如实提出申请,经各镇报送,由市残联和基地审核确定乙方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工程受助对象,甲方与乙方成为结对帮扶对象。

  2、甲、乙双方结对帮扶的项目应以市场稳定、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利润大的种植、养殖业为主。

  4、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次帮扶项目为 ,甲方免费提供 价值 元。

  5、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项目、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扶持和指导,组织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自身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

  6、乙方通过甲方扶持的项目和技术指导,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及家庭的努力,逐步实现自我发展,滚动发展,增加收入。乙方不得随意将此项业务中断。如乙方需中断,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取得甲方同意。

  7、在扶持过程中,如乙方遇到问题和困难,特别是经营中断等异常情况时,应随时与甲方联系和反映,甲方应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市残联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0、有效期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