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安全协议书

黄飞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依法保障学生校内外人身安全,明确学校与家庭的.职责与义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皖维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一、共同责任

  1、学生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家庭都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严禁学生往返学校途中自行搭乘无牌无照的非客运机动车、超载车。不染发,不着奇装异服,不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校园。

  3、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4、双方共同做好学生防火、防水、交通、用电、饮食常见流行性疾病、体检等工作。

  5、自觉履行相应的手续和记载。

  二、甲方责任

  1、学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制订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通过学生向乙方告知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如因气候变化等须改动应主动告知。

  4、学生在校生病或意外受伤,班主任将在积极送治的同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或监护人接回。

  三、乙方责任

  1、由于自身身体原因(包括残疾)在学校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2、学生在星期中因故要离校或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乙方要及时、主动向班主任或学校说明情况,并履行请销假手续。学生如因学校不知情而私自走亲访友或参加其它危险活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4、学校上课时间,乙方不得随便到教室喊学生,更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

  5、学生在校期间因不守规章制度造成自己或他人伤害事故的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在校外发生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具体处理办法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