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模板集合9篇

刘莉莉老师

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钓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y,g9u)b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旅行社 乙方(签字): (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承包风机建筑、安装工程及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施工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

  一、安全目标

  1.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2.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6《GB50870-20xx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2.7《GJG348-20xx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

  2.8《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9《GJG-59》检查标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乙方需与其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4.3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4.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20xx元。

  5.3.2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3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800元。

  5.4安全管理

  5.4.1日常考核:

  5.4.1.1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5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500-1000元。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酒后上班工作;

  5)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安全管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5.4.2.1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0元;

  5.4.2.2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0元;

  5.4.2.3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0元;

  5.4.2.4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0元;

  5.4.2.5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0元;

  5.4.2.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0元;

  5.4.2.7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0元;

  5.4.2.8“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5.4.2.9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5.4.2.10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0元;

  5.4.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承包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玩火、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隐瞒和未告知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及病状等学校概不负责。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监护人未

  10、学生在校外商店、摊点等购买食品,发生的饮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3、学生因违反学校明文规定禁止的有关条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字):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xx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xx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操作(塔司)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操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避免施工现场塔吊攀爬事故的发生,特签订防攀爬“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与《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防攀爬安全协议”前审查乙方(塔司)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2、按照乙方(塔司)提供的上岗操作件要求进行操作,操作中甲方经常检查防攀爬出入口是否上锁,乙方(塔司)持证情况,防攀爬出入口上下没有上锁甲方将给予乙方(塔司)500元以上罚款[现金]。

  3、未按上述2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内外部人员攀爬塔吊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坏的影响由乙方(塔司)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依据甲方提供的塔吊防攀爬措施及其他要求对防攀爬措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移交给乙方(塔司)使用维护、管理。

  2、塔吊防攀爬措施进出口由除塔吊维修、检测外为塔司专用。

  3、对进入塔吊防攀爬措施进出口拆装人员,塔司有权对维修、检测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

  4、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5、对塔吊防攀爬措施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并要求操作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不锁门上下塔吊操作。

  6、乙方塔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与“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

  7、乙方未按上述1~6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攀爬安全事故,由乙方(塔司)承担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北京市建委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塔吊防攀爬(塔司)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5月15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5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衡阳市华新教育幼儿园 家长: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甲方:*****诊所;负责人:

  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于**年**月**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8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完成甲方的装卸工作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揽工作内容

  乙方按甲方的需求,完成承揽的甲方的叉车装卸货物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叉车和相关驾驶人员(必须要有相应操作资格)由乙方自己提供,承揽工作中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 甲方有权根据其自身需求,灵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其中一项工作。

  2、 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需要按时、按质完成承揽的甲方的工作。

  3、 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尽快向甲方汇报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二、 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一年,自二〇一四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止。到期如双方均无争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三、 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 费用: 。

  2、 费用支付方式、时间: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15日前将费用支付乙方。

  四、 甲方权利义务

  1、 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条件与支持;

  2、 对乙方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验收;

  3、 乙方按约定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给乙方。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 承担因承揽工作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与责任,包括乙方工资、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金和费用,以及发生各种事故、事件(含工伤)所产生的责任。

  3、 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协议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揽的工作。

  4、 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按时取得承揽费用。

  5、 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所述工作转包。

  六、 其它约定

  1、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一次性交给甲方壹仟元(¥1000.00)风险押金。若乙方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被投诉影响甲方形象或信誉的行为的,协议期满,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将乙方所交的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协议期内,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工作,或不服从甲方或其上级监督的,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同意将所交给甲方的壹仟元(¥1000.00)的风险押金转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承揽工作而甲方不按时支付费用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支付壹仟元(¥1000.00)违约金给乙方,且同意乙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甲方承担。

  5、协议期内,若出现乙方未给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没收风险押金并随时终止履行本协议,由此产生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

  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9

  为加强提前到幼儿园及学校就业实习毕业生管理,强化毕业生遵纪守法,诚信为人处事,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增强人身财产安全,学校与学生制定如下安全自律协议:

  一、学生参加就业实习,必须按程序进行,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想本班班主任提出申请,并经就业办、家长、政教处和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按退学处理。

  二、学校负责安置工作,学生也可自己选择真实的用人单位。

  三、学生进行就业实习,必须经得家长同意,否则不得提前离校。

  四、参加就业实习后要随时与班主任及就业办保持联系,在通讯方式发生改变时,及时通知班主任。

  五、学生就业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若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将按规定处理。

  六、就业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就业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不盲目擅动,不私自外出,彻夜不归,确保安全。

  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爱生敬业,刻苦学习、钻研业务、追求上进、创新发展。

  八、自觉维护学校利益,不许从事身份不符的工作,不准参加传销和有色危害社会的活动。

  九、不准私自离岗,擅自毁约,否则学校延发毕业证或不发。

  十、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孩子,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仪。

  十一、注意日常生活安全,不到危险地带游泳,不到无证摊点就餐,不坐农用无照车辆,遇事冷静,保管好个人财务。

  十二、维护公共秩序,远离黄、赌、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不健康书刊和声像制品,不酗酒、打架和抽烟。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班主任及就业办各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