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承包协议书范本

秦风学老师

  养殖场承包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区域和面积

  承包区域位于南嘴镇目平湖外洲,东临赤山河沟左旭庭六九杨树山,西至汉寿芦苇基地,南抵袁述贵养殖基地,北靠岳纸承包芦苇山,水陆面积约700亩。

  二、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养殖场承包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2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以上总承包费为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10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养殖场承包协议书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养殖场(鸡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地址____㎡。

  第二条租期___年,自__ 年_ 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_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__元。

  第四条水电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养殖场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由乙方负担。

  5、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承担。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