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安全协议书

李盛老师

  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1】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议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工期

  1、开工日期   2011年    月     日

  2、竣工是期   2011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1、甲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部门及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甲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4、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决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6、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

  四、乙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成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及其资质相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乙方必须遵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关作好记录,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4、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5、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备案。

  7、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开工前必须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措施,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工。

  8、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 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施工现场内严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及酒后作业。

  9、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有危险作业部经挂有安全禁告标牌,必须搭设防护栅栏等可靠有效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10、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须经过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11、乙方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2、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在事故发生。

  14、从乙方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其它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钢结构安全协议【2】

  发包单位: 上海博蓝建设有限公司二期厂房项目部项目部     甲

  立协单位:                                         以下简称      方

  承包单位: 屋面钢结构工程承包人                   乙

  甲方将本工程纳博工贸二期厂房(二幢)的钢结构屋面分部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上海纳博工贸有限公司建造厂房(二期)

  2、工程地址:嘉定区外冈工业园区

  3、承包方式:全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

  4、承包范围及内容:车间一、二中的屋成钢结构分部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2006年7 月 5 日起开工至200 6 年 10 月 5 日完工。具体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和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设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工作,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教育,教育全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需向甲方借用的,应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当场检查验收(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路接触情况是否良好,使用是否正常等,否则不能借用。)乙方一经借用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等安全事故,全由借入方负责。

  5、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造成后果的,均由该方承担一切责任。

  6、施工前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接受甲方督促、检查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的防护劳动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有权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具。

  9、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处处应遵章守法,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操作,不私拉乱接电器设备,不带小孩、妇女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苗头及时排除并上报。

  10、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教育职工不做违法事,不偷拿工地财物和他人钱财,不无理取闹、不吵架,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公民。如有违者按工地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大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伤亡、重大火灾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事故损失、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2、本协议同工程承包协议同日签字后生效,望双方严格执行,如由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3、其他未尽事宜。 本协议与工程承包协议内容有不符的以工程承包协议中的条款为准, 有关安全生产详细内容及违规责任处罚条款,按工地规章制度执行。

  补充:

  1、施工期间,在乙方施工区域内,乙方必须指派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2、在乙方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出现安全事故,全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期间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应按实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甲方: 博蓝公司二期厂房项目部        乙方:屋面钢结构承包公司

  代表人:                              承包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20xx年 7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