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

刘莉莉老师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高标准、高质量、100%安全、快进度完成**县小农水利2011年度重点县工程项目第五标段各项工程任务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在甲方所规定的制度范围内,经过乙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多次勘察并与工程量清章核对无误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本标段石佛寺高效节能灌区工程,即该灌区给水井工程以单价 元/个,总价以实际计量为标准,采用全包工施工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施工工期为 30 天,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工期(除地震灾害或战争外),如果逾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部承担。

  三、施工范围

  以本标段所承接业务下达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详见附表,乙方必须按设施图纸要求的各项尺寸施工,在进场过程中三通(便道、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承担施工费用。

  四、恢复问题,工程完成后的道路、农田、混凝土等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恢复由乙方全部负责完成,甲方不存在另外追加任何费用。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6人以上的团体安全保险,向甲方递加保险发票,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验收标准,以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由县水利局验收认可为准。

  七、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交验工程量进度计价日,次月5日前甲方将上月实际合格工程量的70%拨付给乙方,每月余下的30%累计到乙方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量交验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据实一次性付给乙方95%,余下5%一年质量合格后再付给乙方。

  八、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文明生产,要保证无施工安全上的经济纠纷,并且民工工资要足月到位,不准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将最后付款中强制扣出付给当地农民工。

  九、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确指导和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及手套),否则,甲方将按情节轻重即于罚款,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等,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以上条款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