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集合七篇

王明刚老师

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整合利用专业机构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专注发展自身核心竞争力,选择乙方作为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合作方。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管理、人事代理、社保服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等人力资源全方位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参见附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事宜。

  2.2如发生工商登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2.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被代理人员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2.4甲方为乙方代办符合规定的代理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甲方要求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具体业务。

  3.2乙方应认真及时做好甲方认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工作。

  3.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其相关的商业秘密和员工信息。

  第四条 乙方与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不承担甲方代理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残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甲方及所代理人员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活动。

  第五条 甲方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6.1收费标准根据代理人员人数的不同划分为六级:

  (1)代理人员人数在100人及以下的,甲方按每年30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人员人数在101-200人之间的(含200人),甲方按每年42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人员人数在201-300人之间的(含300人),甲方按每年54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4)代理人员人数在301-400人之间的(含400人),甲方按每年66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5)代理人员人数在401-500人之间的(含500人),甲方按每年78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6)代理人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收费标准由甲乙方协商再定。

  6.2经甲乙双方确认代理人员人数后,甲方按代理人员人数的等级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后协议方能生效。

  6.3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划拨款项:

  乙方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 户:20xx002609084861207

  6.4除第一条规定的服务项目外,办理其他服务事项产生的费用,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并支付合理的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应先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方之纠纷另行解决。

  7.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机构代理甲乙双方已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否则以违约论。

  7.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变更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

  7.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收到对方指出该违约情形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予以纠正,非违约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后契约义务

  在协议履行中双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20xx年 11月 01 日至20xx年 10 月31日。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依此类推。

  第十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2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3

  黄金代理交易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交易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

  1.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现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交易所的现货交易。

  2.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执行乙方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将乙方的资料在交易所登记备案,并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户编码,乙方通过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为,以该客户编码为唯一标识。

  二、资金与实物

  4.乙方的最低开户资金为_________元。(1-3万元)

  5.乙方卖出实物前,需委托甲方将实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取得仓库的入库单;乙方买入实物前,必须将与成交金额相当的货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三、指定事项

  6.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7.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清算确认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和黄金入出库执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

  邮编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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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如需变更上述指定事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四、指令下达

  11.乙方通过甲方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下达,书面指令须有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下单方式甲方需保留录音记录。

  1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资金或实物是否足够,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单。

  14.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应当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15.乙方需要入库或提货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实物入库、提货及出库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交易所仓储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五、通知事项

  16.甲方在交易日闭市后,采取以下

  24.甲方有责任如实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资信和业务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获利保证。

  2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七、费用

  26.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黄金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附表执行。

  27.乙方支付给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八、免责条款

  28.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9.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协议生效和修改

  30.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1.本协议如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十、账户的清算

  33.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34.甲方因故不能从事在交易所的代理业务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资金和实物转移至其他乙方认可的可经营代理业务的会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乙方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协议。双方终止委托关系,甲方必须及时向交易所办理乙方在甲方名下的注销手续。

  十一、纠纷各处理方式

  36.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

  十二、其他事宜

  37.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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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

  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有(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代理财务建帐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日记帐。

  3、商业企业需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并提供盘存表,工业企业需提供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领料、出库凭据及盘存表,其他企业涉及存货的也应提供盘存表,作为乙方结转或调整成本的依据。

  4、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帐的会计原始资料。

  5、对于乙方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补充、更正。

  6、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乙方对帐,保持实际经营与乙方受托代理的财务帐一致。

  7、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建帐费用。

  二、乙方受托职责

  1、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2、在代理所属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项,但不能影响甲方纳税申报工作。

  3、对代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帐后即将记帐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将会计帐册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帐务的延续。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三、代理期间及收费

  1、委托代理建帐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共计_________个月。该起止月份指建帐所属月份。

  2、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合计金额_________元。预付三个月。

  3、如代理期间遇到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等重大变动,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代理时段结清代理费用,余款退还。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乙方承担由于代理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于甲方未尽本协议第一款所述职责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 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与当地教育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3.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4.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软件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_________,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2.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3.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 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7

  甲方(授权方):

  乙方(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代理项目

  1.1、甲方正式授予乙方XXX公司“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运作。

  1.2、乙方代理的项目为承接的所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见附表1.

  二、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力提供技术支持给乙方,保证项目最终的质量符合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内容。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出工作人员到市场予以技术支持。甲方人员只承担自己的差旅费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在乙方提供的项目明细后,来确定项目的代理价以及市场的指导价。但项目的最终价格由乙方与项目方来确定。乙方在支

  付给甲方项目代理款后,其余款项归乙方所有。

  2.3、在项目周期内,乙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4、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项目代理费用,甲方有权延迟、停止项目运作,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的调研、推广、建设、公关过程中产生一切债务、债权和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全部相关法律责任。

  2.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技术保密协议》、《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款项。

  2.7、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以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2.8、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它方。

  2.9、

  三、项目合同签署方式

  3.1、方式一:乙方与项目方直接签署项目合同,乙方负责项目款的约定和收取,甲方只负责收取项目代理协议中约定的项目代理款。

  3.2、方式二:如项目方提出要求,乙方认可后,甲方与项目方直接签署项目合同,乙方负责项目款的约定和收取,甲方按照约定,在收到项目款后,按代理协议约定扣除项目代理款后,返给乙方。

  四、项目代理款的支付方式

  4.1、如项目合同按照3.1中签署,支付方式如下:

  4.1.1、付款时间:

  4.1.2、付款方式:乙方需将约定的款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4.2、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支付方式如下:

  4.2.1付款时间:按照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由项目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到项目款3个工作日内,按甲、乙方签署的《项目返款协议》返给乙方。

  4.2.2、付款方式:项目方将项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将约定款直接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3、甲方开户行:甲方 账号:

  乙方开户行:

  乙方 账号:

  五、签署的相关协议

  5.1、由于项目款无法在《项目代理协议》签署之前获知,所以,在项目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代理费用约定》。乙方按照《项目代理费用约定》付款给甲方。

  5.2、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甲、乙方需签署《项目返款协

  议》。按照项目合同及《项目返款协议》,甲方返款给乙方。

  5.3、上述《项目代理费用约定》、《项目返款协议》两项协议,必须与本协议一起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6.1、协议期限: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项目完成,款项结清后终止。

  6.2、本协议签署地点:

  七、协议的终止

  7.1、乙方在代理项目期间,做出任何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有损甲方对外形象和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署的本协议。

  7.2、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署的本协议。

  八、协议纠纷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出现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九、协议文本及附件

  9.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

  印无效。

  9.2、本协议附件包括:

  9.2.1、附表1-甲方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内容

  9.2.2、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2.3、乙方代理商承诺书。

  9.2.4、《项目代理费用约定》。

  9.2.5、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附件还包括《项目返款协议》。

  甲 方:

  代表人: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