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股合作协议书

李盛老师

  甲方(自然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_________

  乙方(法人):_________

  地址:_____ 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40%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见附件一: (暂定名)商业计划书。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16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人民币),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xxx)出资_x万元人民币(大写:x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x% ;甲方(xxx)出资_x万元人民币(大写:x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x% ;甲方(xxx)出资_x万元人民币(大写:x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x% ;乙方出资_15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90%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以4.4倍的溢价受让_40%_股权,其中xxx持有x%股权,xxx持有x%股权,xxx持有x%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60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XX_年_3_月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用以设立 (暂定名)。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x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xxx、xxx协助xxx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股份有限公司之外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 (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人民币)。

  3.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人民币),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各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