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五篇

孙小飞老师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时间为 。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 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甲方):宁茶芬,女65岁,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宣威市人,住落水镇黄路村委会6组。

  受让方(乙方):徐应碧,男40岁,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宣威市人,住址同上。

  经双方在一起平等协商,由甲方将权属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约0.12亩土地使用权作价11600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元整)永久转让归乙方所有,特将有关事项拟订如下。

  一、该地不计准确面积,该地四址界线:东至王世扩地埂;南至王继伟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应碧地交界。

  二、乙方将上述转让费于20xx年12月5日当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该地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占有权、处置权一切完满权属当即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对该地权属成立后,土地如因国爱征收,土地征收被偿费及国家给的优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后当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20xx年12月5日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 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 ,绿化率不少于 %,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 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 %,计人民币 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 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 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 %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 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 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东齐: ,西齐: ,南齐: ,北齐: .

  3、面积: .

  二、转让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三、转让费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第二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人民币 元(小写:¥ 万元)整的价格,竞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卖转让的 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四条 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地合字( ) 号(含补充合同书);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质: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 ;

  (五)土地使用年期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六)土地面积: (㎡);

  (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居住 平方米; 班小学 所用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班幼儿园 所,用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

  (九)建筑覆盖率:≤ %;

  (十)房地产证号:

  (十一)产权状态:已抵押;

  (十二)租赁状况:有租赁合约;

  (十三)债务情况:已抵押给 ;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权人 同意公开拍卖转让,但必须还清 万贷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与 园艺绿化有限公司就 宗地 平方米土地签署了 年期《租赁合同》;

  3.甲方与 实业有限公司就 宗地 平方米土地签署了 年期《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甲方与 就 宗地 平方米土地签署了 年期《租赁协议》。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地上有部分临时建筑物,园林和花卉,地块按现状转让;

  (十六)其他情况见“ 地合字( ) 号”《 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内容为签订本合同前交易标的物有关内容的现状描述,甲方对前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六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小写:¥ 万元)整;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 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 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七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

  第八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拍卖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拍卖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委托拍卖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十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十一条 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拍卖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 地合字( )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含补充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五条 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