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乘车安全协议书三篇

孙小飞老师

乘车安全协议书 篇1

  为确保学生自行乘车往返学校途中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告知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并制定如下协议:

  1、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如“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保险凭证、无行驶证);报废车、货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上、放学。

  2、学校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情况特殊必须乘车的,要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署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及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或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保险凭证、无行驶证);报废车、货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

  ②临时司机代驾。

  ③驾驶员酒后驾驶。

  ④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⑤驾驶员存在身体或心理健康等问题。

  ⑥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时存在安全隐患。

  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⑧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6、如学生在此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及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若无异议并同意接受,请签字。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乘车安全协议书 篇2

  为了保证我校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确保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特别是确保学生途中上、放学的安全,特签定本协议:

  一、学校明确表示,在学生上学、放学时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等“三无”车辆,禁止学生乘坐私人超员车辆和农用拖拉机。

  二、确因各种原因需乘车进校、放学的同学,家长一定要验证考察所乘车辆的一切运营合法手续,禁止乘坐手续不完备、车况较差的车辆或受利益驱动超员拉学生的车辆。

  三、要经常教育孩子自学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学校落实有关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生进校、放学期间因乘车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车主承担与学校无关。

  为明确学校的告知义务,家长的监护义务责任,决定以上双方签定乘车协议,各执一份。

  石埠郝屯小学(签章)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乘车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车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年龄: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车牌号: 驾驶照号:

  乙方(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年龄: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搭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搭车路程、时间

  出发地: 出发时间:

  目的地: 到达时间:

  二、搭车费用约定

  1、搭车费用:双(各)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出行的过路过桥费、油料费、车上人员责任险等,计元/人。

  2、支付方式: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具备驾驶与本车相应的驾驶资格。负责承保车辆自身保险险种与费用。

  2、甲方在驾驶途中发生的本车维修费用、事故责任和费用、违章罚款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驾驶前、中,不得喝酒、不得食用、饮用含有乙醇、

  神经类食品、药品等。

  4、甲方须按约定将乙方送达协议目的地。

  5、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搭车费用。

  6、乙方途中不得规劝甲方参与饮酒。

  7、乙方在行驶途中不得发生与甲方攀谈、指引观看、

  观赏等与驾驶无关、分散注意力的言行。

  8、乙方在车上不得发生吸烟、吐痰等非文明行为。因乙方过失或过错使人员伤害、车辆发生事故及车辆、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9、甲、乙双方自行承担意外事故的人身伤害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0、甲、乙双方如一方由于个人原因或车辆问题,需中断约定的,必须提前2天通知对方。

  四、违约处理

  1、凡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不可抗力或上级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约及导致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其它条款

  1、参与者是在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发生的费用仅为平摊的出行成本,相互之间提供的是免费和无偿的服务,除上述约定外,出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导致的责任事故以及损失,本车驾乘人员之间互不承担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

  2、本搭乘车为非赢利行为,双方不得为此引发商业行为,如:过分强调按时乘坐与到达、向他方提出投诉、索要发票等。

  3、车上人员责任险为 万元/人(座),保费: 元/

  人,由车主按乘坐人数承保,按人头分摊。超出该投保限额的损失由乘坐人个人承担。

  4、双方约定,各方须申明无传染病、心脏病、严重晕车及不适宜乘坐车辆出行的疾病与缺陷。

  5、双方约定,不得携带危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6、双方约定,与车辆保险有关的按规定自始至终有效。换驾期间变动的相关责任转移,换驾自时点起由驾驶方引出的超出保险范围的责任与费用转移至驾驶方。

  7、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主张权利。

  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9、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