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死亡补偿协议书

秦风学老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甲方单位职工 (姓名)于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 2日下午 因 (原因)跳楼自杀死亡。

  基于上述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已共同确定为非工伤死亡,乙方确认并保证 (姓名)生前仅有如下供养亲属:

  父亲: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居住: ,身份证号码:

  母亲: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居住: ,身份证号码:

  为妥善处理 (姓名)死亡的.善后事宜,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甲方以人道主义精神为本,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二、甲、乙双方结算确认甲方一次性支付 (姓名)死亡之前未付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 万元后,甲方已履行了补偿给付义务。

  四、乙方自愿放弃就甲方补偿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补偿款项在供养亲属人数之间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承诺没有第三方就 (姓名)非工伤死亡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否则乙方在上述人民币 万元内向第三方分配。

  七、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见证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