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借用协议书

李盛老师

  个人车辆借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一辆牌照为川 的车辆借给乙方使用,借车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乙方可指定驾驶员(该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驾驶该车辆,油费自理。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各种证件标志及一切保险公司为该车开办的保险齐全。

  三、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规、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或法律责任,一律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不得使用借用车辆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借用车辆转让、典当、抵押或改装,不得将该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在使用该借用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发生事故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以及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商解决,乙方并要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责任及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如保险公司不受理此案,则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承担该车辆修理费及修理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与本案相关所产生的费用。

  六、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该车现有的价值,和其它损失以及证件的补办。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以上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双方收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共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车辆借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拥有临时交强险、临时牌照的性能完好的_____(车型)______汽车(车架号)的所有权,现将此车租借给乙方练习,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止,在此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权。乙方付甲方押金暂定为_______(大写)元。超出____行驶公里数后由客户自行承担油费,超出公里数乘以单价____元。

  2、乙方仅限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练习使用车辆。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车仅限乙方练习所用,若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使用权且不承担乙方所造成的责任和赔偿:

  (1)乙方将本车作为盈利使用;

  (2)乙方捎带其他非甲方指定人员行驶;

  (3)不爱惜车辆行为;

  (4)不正当使用车辆行为;

  (5)不在甲方规定的区域使用、练习。

  4、乙方在租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租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由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车辆本身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经甲方和第三方鉴定属实,则由甲方承担。车辆如有故障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协助处理,否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赔偿。

  7、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准时或提前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费。

  8、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已了解仔细阅读本协议,并且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和责任。

  甲方(章):

  乙方(签字):

  时间:

  个人车辆借用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双方的合作,经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出资购置单车价值约26万元人民币汽车二辆,并借用给乙方无偿使用。拟购置车辆的的品牌、型号和款式由乙方指定。

  二、本协议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与该车有关的全部机动车登记手续均办理在甲方名下,但有关车辆登记、税费缴纳、保险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在办理完毕购车及登记手续后,应将车辆的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等记载于本协议附件《车辆基本情况表》中。

  三、借用期限为长期,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将车辆返还甲方。

  四、双方确认,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车辆仅具有使用权,不得将借用车辆转让、赠与、再行出借、改装或设置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负担。

  五、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车辆被有关机关或第三人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乙方应负责解除对该车辆的限制措施。由此导致车辆被强制转让或强行处置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六、本协议项下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依法按时办理车辆的全部保险(保险因包括强制险和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全险)手续,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以保证车辆符合正常的使用要求。在登记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始登记和年检费用、车辆购置附加税和车船使用税、机动车强制保险和一般商业保险费用、燃油费、修理维护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与前述有关的手续,并同意为乙方出具办理前述手续所需的有关证明或资料。

  七、乙方应保证配备合格的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并应按照法律规定安全驾驶。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交通违章行为及事故所产生的处罚、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如因交通违章或事故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保证甲方免责或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项下车辆如出现交通事故、被盗、意外毁损以及其他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如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保险事故的发生需要向相关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并出具相关证明或资料。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