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基地协议书

张东东老师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会计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教学工作,全面推进校企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甲方)和(乙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人才培训、技术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实习、实训大纲,安排实习、实训指导老师,提前三个月提出实习实训计划,并于实习、实训前一个月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名单;

  2.负责实习、实训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3.派遣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指导实习、实训,如果学生需要在乙方住宿的,带队教师必须同住;

  4.实习、实训师生严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

  5.优先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信息、技术咨询,并开展技术协作;

  6.为乙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方便;

  7.根据乙方需要,优先并择优推荐毕业生;

  8.对乙方符合“双师型”教师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优先聘请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活动;

  9.优先向乙方转让甲方取得的科研成果;

  10.乙方员工子女报考甲方学校的,甲方在招生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先考虑。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甲方会计等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条件;

  2.对到乙方实习、实训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及行业纪律教育,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有权终止其实习、实训活动;

  3.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及参与实习、实训考核评议工作;

  4.提供实习、实训必须的工作条件;

  5.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参与甲方的实践性教学工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可在实习、实训基地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校企合作形式,在条件成熟时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实现教学、生产、科研全面合作;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未尽事宜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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