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四篇

李盛老师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为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保障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特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安全指标:

  1、杜绝因工死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2、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

  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因工重伤事故为0。

  5、职业病发生率为0。

  6、年百人因工轻伤事故率在2%以内。

  7、火灾事故损失控制在本单位总产值的0.3元∕万元以内。

  二、安全管理责任内容及责任目标:

  1、对于各类工伤事故,车间负责人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工伤职工的复工教育、改变工种和四新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

  3、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4、生产现场安全通道(门)畅通,标志明晰,车间占道率<5%。

  5、防护用品穿戴合格率100%,生产现场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为0。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各种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在安全检验周期内使用率达100%。防尘、防毒设备设施运行完好率85%。

  7、严格执行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当发生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等,事故单位必须按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8、外来实习人员及临时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管到位。

  9、督导各岗位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

  10、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11、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12、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13、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14、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完好率达100%。

  三、考核与奖惩:

  1、公司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并纳入当月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予以考核。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对预防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对有以上行为的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或领导责任等,予以应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20xx 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 责任单位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20xx 年 1 月 1 日 20xx 年 1 月 1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发包单位:汕头市粤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静力压桩工组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甲方同意工程专项作业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特将有关内容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建设项目:

  1、工程名称:市锅炉厂旧城改造项目二期:1~8幢

  2、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30号

  第二条

  1、建筑面积:54569.2m2

  2、结构:框架/八层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根据建筑设计部门设计,按图纸设计的静力桩部分进行施工,负责吊桩、接桩、压桩等全过程。

  第四条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劳保福利、包质量、包伙食、包误工、包工期、包单价,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承包。

  第五条 工程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计算按桩入土深度计,送桩长度按自然地面至桩顶面高度计算,送桩时,桩顶部须点焊挡砂铁板。

  2、租金单价以甲方打桩按每米人民币16元给付,送桩单价同压桩;做桩静载试验桩机配合费按每根1500元计。

  3、该项目桩机进退场费按每台5000元计。

  4、以上单价为不变价格,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最后结算依据。

  5、本造价乙方不包括现场经费、水电费、税金及管理费,按工资形式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付款办法:

  1、协议签定后,乙方人员进场之日起五天内甲方应预付工程款为总造价30%计。

  2、静压桩施工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总造价50%计。

  3、余款约20%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主管人员指挥,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 施工工期:

  1、按试桩之日第二日起计暂定50日历天,进行正常施工时,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工。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连续停水、停电4小时以上、甲方原因等造成误工,则工期顺延。

  第九条 安全事项及卫生

  (1)工人进场应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纪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工伤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及穿安全鞋,违者每次每人罚款壹佰元。

  (3)严禁使用电炉,烟头要放入灰缸,如发现使用电炉或烟头乱丢的,罚款贰佰元,以保证防火安全。

  (4)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不骂人、不打架、不吵架,如发现打架的,每次罚款贰佰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5)保持宿舍及工场环境卫生(特别是伙食),如有不讲卫生,受到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罚款乙方必须负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

  (1)甲方责任:在开工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材料,并配合机械和用水用电。其它一切小型工具则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责任:1、首先要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节约材料,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遵纪守法和执行规章制度。乙方如有浪费及乱用材料,造成损失,乙方应赔还甲方双倍材料的金额。2、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场后,应申请做暂住证,暂住证的用费一切自理,如不做暂住证者,经有关部门检验,罚款自付。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控制施工现场的轻伤率在3‰以下。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送公司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开工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办理结算付款后失效。

  另:工程至完成验收,乙方没有出现轻伤事故,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7月26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生产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总结会议,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及考核相关安全生产的知识。

  5、组织对钢结构加工厂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6、对在安全检查过程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包方有权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发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二、承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建立健全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的三项制度,从承包方负责人到生产主管到员工,做到责任到人。

  3、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如若出现由承包方负责。

  4、操作人员上岗前,承包方必须按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6、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发包方监督检查人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各项安全措施交底,必须认真整改、实施、落实到位。

  7、承包方应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等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讲话,并跟踪落实,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8、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劳务用工制度,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先将承包负责人、作业人数、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复印件报予发包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始正常生产。

  三、承包方作业人员的职责:

  1、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未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坏生产车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机械防护的防护设施。

  3、文明生产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场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码放,严禁超高。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四、事故处理:

  由于承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发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五、奖惩制度:

  严格执行发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六、违约责任:

  如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盖章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