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投资协议书范本

王明刚老师

  项目投资的协议书1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二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 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各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投资情况

各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的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XXXXXXXXX有限公司轻型墙体板材.低层冷弯薄壁型刚房屋项目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内容及投资总额

  (一)项目建设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三)投资总额:880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万元整)。

  第二条、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顺延建设周期。]

  第三条、项目建设选址、面积、土地价格、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付款方式

  (一)项目建设位置:本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天全县多功乡。建设面积40亩(以天全县国土局勘测定界确定的面积为准),土地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以项目可研、设计为基础,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为准。

  (二)土地价格:项目建设用地预定价格为12.6万元/亩(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亩),具体用地价格由天全县国土局核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形测绘、勘测定界、环评、安评等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土地用途: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该宗土地使用年限50年(伍拾年),以乙方与天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算起。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用于启动征地及拆迁安置,该项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品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项目进度,在项目征地前足额向甲方支付所需款项。上述款项由乙方支付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项目用电价格

  项目用电价格:项目用电价格按当年统一测算价执行,具体价格以乙方与天全县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项目用地上的电力、通讯光缆等设施的迁移事宜由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建设期间征占地、清除、拆除、搬迁地面附属物和附着物等相关协调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时间和进度要保证乙方的建设进度不受影响,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报建、验收等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符合条件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及相关优惠政策,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报,乙方予以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能耗和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标准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乙方应按计划按时启动项目建设、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

  (三)乙方须按照规划和国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建设。

  (四)乙方产品的销售地点必须在甲方境内。

  (五)乙方应按计划分期启动项目建设,达到项目约定投资规模和强度。若乙方取得土地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该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天全县人民政府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