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观后感心得体会五篇

张东东老师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观后感心得体会(一)

“多好的一个人啊,就这样没了”

众人口中的周春梅,“善良”“简朴”这些词总是被多次提及。“多好的一个人啊,就这样没了。”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回忆,作为师兄师姐,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周春梅夫妇一直是他们的榜样。

案发的那个夜晚,周春梅生前的领导、同事、好友纷纷来到她家中吊唁。天已经黑了,屋子里全都是人,往日已下班回家陪伴儿女的周春梅却已经不在了。

读研究生时,周春梅与陈文曲结识并相恋,两人婚后很快有了一个儿子,两年前家中又添了个女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不止一位同事和同学回忆,周春梅极富爱心,她热心资助困难学生,她也爱自己的小孩。“我真是太爱这个女儿了,太可爱了!”她生前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记录着母女情深的美好,每张照片都有小女儿天真烂漫的笑脸和身影。

为了回避妻子的法官身份,陈文曲放弃了曾经的律师职务,潜心学术。从青春年少时一路走来,周陈二人不仅是夫妻,更是彼此的良师益友、精神伴侣。他们有共同话题,都爱思考、爱学习、爱研究,知网上至今仍查询得到多篇两人共同撰写的法学论文著作。

几年前,因为婆婆身体不好,周春梅和丈夫几乎每周要去耒阳老家看望,坚持数年,令邻居们深受感动。

在周春梅同志追思会上,同事向英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周春梅的样子——戴着眼镜,扎着简单的马尾,衣着不起眼。“女同志谁不爱美啊?但春梅总是埋头办案,没有时间刻意打扮。”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周春梅也喜欢高跟鞋,但在工作中她总穿平底鞋,因为步伐更快,遇事需要交流沟通的时候,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

在同事好友的印象中,周春梅会为了优惠价在“双十一”凌晨下单,会在商场逛到好看的衣服时,打开网购平台“货比三家”。

说到周春梅的节俭,省高院审监一庭庭长伍斐就忍不住流泪,“前不久,她看中一个生日礼物戒指,因嫌太贵,想凑到明年的生日一起买。”但是,周春梅对他人却十分慷慨,她每年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子,成为了湖南高院“爱之光阴”爱心团的积极分子。

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能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这样遗憾离开了人世。

周春梅虽然离开了,但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观后感心得体会(二)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而无论是用电脑,还是翻卷宗,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桌子最高处、嵌在透明台牌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驳回向某的再审申请,案子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才告诉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蒋琳,案件的当事人是自己的同学兼老乡。“她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

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噶然而止。

王莉犹记得第一天上班,师傅告诉她,“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

“但这个伟大工程,需要的不仅仅是汗水,也可能需要付出鲜血和生命。昨天是春梅,明天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你。怕了吗?不怕!只要这场恶性事件能引发思考,带来改变,春梅的血就没有白流,法治道路的建设也不会因此停滞。”王莉的朋友圈下,满满的都是点赞。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观后感心得体会(三)

“不论案子怎么判,我们全组人都感谢您”

一笑起来就会露出甜甜的梨涡,在省高院审监一庭庭长伍斐心中,周春梅是一个非常善良可爱的女孩子。

|“看到一些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会证据搜集证据。打官司可能会不利,她就会尽可能组织调解。最大程度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伍斐说,“她很像一个侠女,用自己的坚持维护着公平正义。”

“周法官:你们的裁定书没有让村民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无论今后怎样重判,我们全组组民都会对你的办事效率及作风,不畏强权,为你请功。”周春梅办公室的抽屉内,放着一封66岁的村民宋某明送来的感谢信。

当时为该案书记员的黄理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土地行政管理案,石板桥村梨水塘组村民为土地的权属问题,状告县、市两级政府。这场纠纷横跨30年,矛盾脉络错综复杂,当事人情绪也十分激动。

“土地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群体事件。另外,老百姓告政府,心里可能更紧张一些。所以你对当事人要更耐心一点、解释要再细一点。”周春梅的“唠叨”仿佛还在黄理耳边回响。

黄理还记得,为了查清事实,周春梅连续几周加班,一点一点厘清案情。最后,周春梅发现了一审判决中存在与事实相左的问题。最终,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工作时的春梅姐永远都是一丝不苟的拼命三娘,不论再复杂疑难的案件,她总是不急不躁、有条不紊地去抽丝剥茧。”龙菲刚参加工作在民一庭时,是周春梅的书记员。

2014年夏天,周春梅办理了一件建设工程案件。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又一审再到二审,足足历经了十年。

“为了能够更真实地了解工程项目,春梅姐顶着高温带着我去了永州的一个郊区实地勘察现场。那天晚上回酒店后,春梅姐突然要跟我睡一间房,说房间里空空的有点怕。”龙菲这才发现,周春梅所有的执着坚强都是因为选择了法官这份职业,“卸下重担,她也有柔弱的一面”。

该案长达122页的判决文书送达以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再审。龙菲回忆“结案后,败诉的一方甚至跟我们说, ‘你们周法官办案子,真是让我们输得心服口服。’”

“菲儿,案卷虽然冰冷,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一定要用心办好每一起案子。”周春梅常说的这句话,一直记在龙菲心里。

“说实话,干实事,脊梁不弯。” 这是周春梅放在电脑桌面上的廉政建设寄语。了解她的人都知道,这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她总是精益求精地办好每一件案子,不让正义蒙尘。她坚守着自己的原则,对法律虔诚。

周春梅的爱人陈文曲回忆“以前,有些老家的亲戚朋友为了案子请托说情,妻子都会直接拒绝,很多人都评价春梅‘不讲人情’”。

律师武生还记得,2015年,自己代理的两个案子就是周春梅受理的。

“当时我的两起案子都赢了,所以,我想套套近乎,说‘感谢您判我们赢了’。周法官打断我,说‘你不要感谢,不可能每个案子都判你赢,我们只根据案件中的事实来判’。”

周春梅的回答,让武生汗颜,同时也让他敬佩周春梅的专业和对原则的坚持。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观后感心得体会(四)

“她热爱自己的职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

2月13日,周春梅办公室门口的去向牌,依然指向在岗那一格。她的办公桌上,两摞案卷堆得高高的,一本《民法典》里写满了笔记。

“春梅遇害前一天下午,我们还一起学习了民法典的时间效力问题。” 伍斐觉得一切仿佛就只是一场噩梦,“多希望我还能跟她一起讨论案子。她是那么的专业,总能找到案件焦点。”

周春梅是高院专业法官会议委员。在审监一庭负责精审案件,所有上诉、抗诉的疑难复杂案件都由她带领的团队负责。

“审判监督就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这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更高。”省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蒋琳告诉记者,“不管多么复杂的案子,春梅都办得非常精细、扎实。”

高院审判楼9楼会议室正中间,挂着一面写有“*法治楷模”大字的锦旗。这是3年前,一名当事人给周春梅送来的。

2007年5月25日,湖南某水电开发公司与某慈水电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电量损失补偿合同》,约定湖南某水电开发公司须据实全额补偿,因尾水水位抬高导致某慈水电有限公司发电量减少而损失的电量电费。一、二审法院均认定上述合同有效。后经申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周春梅主持听证后,没有遵循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思路下结论。而是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水法这个比较偏门的专业领域进行了系统学习。

当事人关于基准水位达80.3米以上给某慈水电有限公司补偿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水法》的强制规定?当事人不按规划水位蓄水是否会损害公共利益?为了解决这些疑问,周春梅加班加点查阅资料,向水电专家学习请教。

最后,周春梅从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出发,慎重提出了“《电量损失补偿合同》因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的处理意见。合议庭讨论后,一致同意了周春梅的处理意见。这篇说理清晰、逻辑缜密的裁判文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在省高院副院长杨翔眼里,春梅热爱自己的职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在召集专业法官会议时,我总是点名春梅参加。她见解独特,从来不会因为领导或者老师缘故而随意附合我的看法”。

不唯上,不唯师,只唯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确信。周春梅在办案中总有自己独特的思考。“不论工作再忙,她每年都写撰写一些理论文章。遇到典型案例,她会及时提炼裁判规则。”伍斐说,“春梅是一个踏实的耕耘者,她对法律敬畏。”

周春梅的钻研精神和业务能力在学生时代就小有名气。读研期间,周春梅因科研成果突出,参与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过湘潭大学校长奖,并在多个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在法院工作17年,周春梅获得的荣誉不胜枚举。她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3等功。2019年,周春梅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面对种种赞扬,周春梅总是摆摆手,是莞尔一笑。

作为朋友,民一庭法官助理向英知道这些荣誉背后的不易。“春梅既要负责业务指导,又要办理具体案件,回家还要照顾孩子,每次见春梅,都有分秒必争的感觉。为了节省20分钟多写一会儿判决书,春梅很少按点吃饭,只为避开下电梯和排队的高峰。”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观后感心得体会(五)

_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周春梅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精研实干、勤勉尽责、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她情系群众、公心持正,经常不辞辛劳、不怕麻烦,冒着严寒酷暑到现场组织勘查鉴定,疫情期间通过“云开庭”方式及时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给当事人权益造成的影响。

她极富爱心、热心公益,关爱妇女儿童权益,积极资助困难学生,通过善行义举传播法治精神,传递法官温情。她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

“三个规定”分别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周春梅同志用生命捍卫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兑现了*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品格高尚、实绩突出、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周春梅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她是不徇私情、不受干扰、严格公正司法的好法官,是*践行*法治思想的重大典型。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抓好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健全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广泛开展向周春梅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积极投身*人民法院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