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民植树节倡议书五篇

张东东老师

全民植树节倡议书1

20____年3月在全校范围内倡议每人认领一颗树苗,4月12日(第六周星期日)全天,由团委和学生社团爱心社牵头,代表府谷中学全校三千多名师生,在府谷县哈镇全家梁村顺利组织植树活动,当时到现场植树的老师、家长、学生代表共计二十多人,共植树6百多棵,五、六亩地,命名“府中教育林”,记下本次植树活动事实,供后人参观。当年榆林市组织部,府谷县部分领导也去那里参观,关注了我们这项植树活动,给我府谷中学以高度评价,指出“府谷中学这种做法很好,能走植树前列,起了带头模范作用,给政府的植树梦想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我们再次组织扩大“府中教育林”植树面积的活动,我代表府谷中学,面向我们中学在校的三千多名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我们府谷中学三千多名师生,都有自己的梦想,都有建设建设美好家园的义务,只要尽力就好。节约消费,奉献爱心,支持植树造林,拿出小部分零花钱,每人自愿认领一课树苗,让我们与树苗一起成长,扩展属于我们的“府中教育林”,在那里可以留下我美好的回忆,充实我们人生的意义,实现我们美好梦想。(每颗树苗大约40元;包含:每株栽植费10元,一周年后成活率达标再每株预付10元,以后每年看护费2元,连续支付十年,共计40元)。

4月份选一个周末,校团委负责人和爱心社负责人将种树的钱全数转交给府谷县中老年植绿促进会负责人张永胜;并组织部分老师、家长和学生代表赴哈镇全家梁村亲自植树,其余树苗由张永胜夫妇组织人代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可以帮助我们美化环境,净化空气,栽一棵树不算少,栽一万棵树不算多,我们组织这次活动的意义,不仅仅是种一棵树那么直白,那么简单,而是能教育和培养我们的学生,能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奉献爱心,敢于承担建设美好家园,造福社会的责任意识,何况是我们老师们,应有更高的觉悟,让我们携手参与植树造林,奉献爱心,携手参与植树造林,培养孩子们劳动意识,增强社会实践经验。

今后想起我们曾经在那里种下树苗,周末有时间,还可以到哈镇家梁村周边看一看,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希望老师们能积极参与,我们府谷中学三千多名师生,都有自己的梦想,都有建设建设美好家园的义务,只要尽力就好。本次植树活动,老师、学生们都能积极参与,今后每年我们都可以去哪里扩大植树面积。

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有不妥之处请老师们谅解,提出宝贵意见。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老师,每人自愿认领一课树苗,并记录名单成册,于第五周星期六上午自习前将班级认领树苗名单和款项交到第一教学楼二层物理组办公室刘雄老师处,植树情况将在学校办公室门前公示。

陕西省府谷中学校团委、爱心社

20____年4月

全民植树节倡议书2

为发挥团组织、青少年及志愿者在义务植树工作中的生力军与突击队作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决议》精神,为此,我们向广大青少年、志愿者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广泛宣传、积极行动,争做植树护绿的“宣传者”

广大青少年、志愿者要积极学习了解造林绿化科普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自觉树立植绿护绿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植树造林、爱护环境、善待自然、节约资源的发展新理念和生活的新观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宣传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的重大意义,引导带动更多青少年、志愿者树立生态环保观念,激发他们热爱大自然的良好思想情趣,争做植树护绿的“宣传者”!

二、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争做植树护绿的“先锋队”

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文明,是新时期对每个青少年和志愿者的基本要求。广大青少年和志愿者要切实增强搞好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战略部署,把义务植树活动与“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四边三化”行动和城市绿化等重点工程相结合,积极行动,踊跃投身到建设“青年林”、“青少年林”、“保护母亲河林”的活动中去,争做植树护绿的“先锋队”!

三、立足本职,以身作则,争做植树护绿的“守护者”

全市青少年、志愿者要广泛开展“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文明活动,从实际岗位出发,争做绿色文明使者,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保护身边绿色成果,同毁林伤绿践草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努力做到植一棵树,植一片林,兴一片林,争做植树护绿的“守护者”!

青少年、志愿者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到义务植树活动中去,争做绿色文明使者,争当环保志愿者,为“建设生态型城市、打造美丽____”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全民植树节倡议书3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又是一个植树造林、播种绿色的大好时节。团县委、县林业局将在王庄沙区林场联合组织开展植树活动。为此,我们向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爱心市民及家人倡议:积极参植树护绿活动,美化家园,收获绿色、收获健康、收获好心情。

王庄沙区林场是我县重点工程、亮点工程,您愿意在这里印下青春的足迹、留下美好的回忆吗?让我们相约林场,共植爱心树,同造爱心林,为建设生态和谐新利津奉献一份爱心:栽植一棵“夫妻树”,见证婚姻的美满长久;栽植一棵“家庭树”,见证家庭的和谐幸福;栽植一棵“爱情树”,见证爱情的甜蜜温馨;栽植一棵“成长树”,见证孩子的茁壮成长;栽植一棵“友谊树”,见证友情的地久天长——我们欢迎您的参与、等候您的到来。

植树时间:初步定于3月23日(周六)上午9:00

集合地点:王庄沙区林场

说 明:本次植树活动树苗由林业局提供,请各参与者自备工具,自制心愿卡,植树完成后统一悬挂。

报名方式:请于3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发送至团县委邮箱。

共青团____县委 ____县林业局

____年3月19日

全民植树节倡议书4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生态萝岗、幸福萝岗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大力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区绿化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达48%,在全市十区中排名第一。

为进一步美化、绿化我区环境,建设低碳、生态家园,提升宜业宜居水平,掀起植树造林新高潮,力争全年植树达到10万棵。在此,我们谨向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树立植绿护绿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植树造林、爱护环境、善待自然、节约资源的发展理念和生活新观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宣传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共建共享幸福萝岗。

二、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积极投身到绿化建设事业中去。继续创新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通过从事育苗、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绿地树木认建认养、缴纳绿化费、捐赠物资、绿化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让义务植树活动更有内涵、更具活力、更富成效。

三、积极参加本单位植树植绿活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将义务植树与厂区、校园、庭院等绿化相结合,加快部门和单位绿化发展,如可在挡土墙边种植竹子或树木进行遮挡,在用地红线边建通透围墙辅以红花勒杜鹃等开花植物。植树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区绿委办申报义务植树成果:参加义务植树人数,义务植树的数量,义务植树的投资方式等,以便区绿委办(区农林水利局)为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的义务植树档案。

四、开展认种认养活动。区建环局在区主要景观道路、中央绿化带、公园、公共绿地内提供樟树、秋枫、盆架子、紫薇等树种供社会各界人士选种,认捐认养树木费用300—3000元不等(因品种规格而异),对于认捐认养的树木进行挂牌标注姓名等,收取的相关费用将统一缴至“财政收费”专项,届时,区建环局将提供正式发票。

五、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保护身边的绿化成果,广泛开展“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文明活动,积极关心绿化建设,开展植树种草养花活动,多栽一颗树,多养一盆花,不采摘花朵,不践踏绿化、不穿越开放式草坪,做一名爱绿护绿的“绿色护卫者”。

六、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东部山水新城的号召,积极主动地为我区绿化美化艺术化出点子,提建议,群策群力,献计献策,做一名建设绿色家园的“绿色谋划者”。

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到义务植树活动中去,争做绿色文明使者,为构建“山水田城林人”和谐共融健康生态系统,打造绿色低碳的幸福萝岗奉献一份力量。

全民植树节倡议书5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又是一年芳草绿,祖国大地处处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花儿开了,小草绿了,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又沐浴着春风来到了。植树节这个为了绿色和环境所设定的节日,让我们对大自然又多了一份呵护,对绿树又多了一份关爱。

为了让同学们能在生活中体验成功的喜悦,增加对植物的喜爱,增强环保意识,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我校少先队大队部在植树节来临之际,发出如下倡议:

1、上网查找植树节的资料,了解有关植树节的知识。

2、关心、爱护绿色生命,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不踩踏草坪、花圃,不攀折草木,不穿越开放式草坪,不到花坛等绿地玩耍。

3、积极参加社区、学校、班级组织的护绿活动,到社区、学校附近的绿化地做保洁工作,看到不文明的行为及时劝阻,让我们生活的环境多一片绿色,多一份温馨。

4、建议同学们把盆花带到教室摆放,增添一份绿色,美化我们的环境,给大家带来愉悦的心情,将我们的学习环境建成“绿色教室”。

5、选择一些适合在家种植的植物,种在阳台上、房间里。通过自己种植和养护植物,观察植物的生长过程来激发对养护绿色植物的热情,切实培养和提高每个同学的绿色环保意识。

同学们,植树节的意义不是在于每个人都要在植树节这天去种一棵树,而是通过植树节的又一次来临,使我们大家更加的关注绿化、环保问题。那就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们的地球再增添一些绿色吧!

将环保的小树苗种植在每一个人的心田。

签名:______

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