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类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五篇

王明刚老师

社会各类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1

一、教育教学职责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全体教职工都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体教职工都应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职工都要充分利用多种机会,采取恰当方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水、防电、防毒、防盗、防骗以及交通常识、游戏中注意的规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本事,同下列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职责。

1、在正常上课期间,因教师旷课、迟到、早退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

2、在正常上课期间,因教师教学组织的原因,导致学生离开学习场所而发生伤害事故的;(学习场所指室内课的教室、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体育课的球场,体育教师上体育课将少于限定在操场上,在自我的视线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教师规定的项目及注意事项进行规范训练);

3、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未予引起必要的注意和重视的;

5、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景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6、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

7、教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

8、学生擅自离校等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明白,但未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导致学生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事故的;(对每节课未到位的学生,课任教师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以便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9、随便给学生批假,学生离开学习场所发生事故的;

10、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其他活动的;

11、实验教师违反实验操作程序或违反化学危险药品使用造成学生受到伤害的;

因以上情形引起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教师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损害赔偿职责,如相应教师对承担数额不服的,可向司法部门上诉,如先由学校垫支(付)的,须从相应教师的工资中予以扣还。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学校教师各执一份。

本职责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社会各类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2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一岗双责”,特签订本安全职责书。

1、加强课堂纪律的控制,严防学生在课堂上出现喧哗、打闹等不良现象。上课前首先清点班上的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并作进一步处理。

2、上体育课、实验课和电脑课时,教师须事先向学生讲清讲明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教师必须保障上课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在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

4、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学生,如所以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

5、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行为出现异常,要及时询问、教育或联系班主任、家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持班主任或校方开出的通行条方可离校,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学校。

7、午时放学,由最终一节课的授课教师负责课堂最终一分钟安全教育。

8、重视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学生在学校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推挤、攀爬护栏、围墙、树木、篮球架等公共设施或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游戏,一旦发现以上情景,应及时对学生进行阻止和教育,并联系班主任,情景严重的应上报学校。

9、教师发现学校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

10、本安全职责书的落实情景,将作为对教师年度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

11、学校对各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职责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职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职责。

此安全职责书一式两份,学校与科任教师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8月31日。

(学校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社会各类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3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职责重于泰山”、“患者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尽快构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职责就是保稳定”的理念,经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到达全体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院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构成构成医院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职责事故,确保医院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职责: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全体医院行政领导和医护人员。“一岗双责”制是指具体岗位职责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景,导致本职工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职责的一项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潞城市中医院“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负总责,主抓全院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进取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进取化解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医护人员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的具体职责人,负分管职责,具体负责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职责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进取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医院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进取化解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医护人员、医患之间的关系融洽。

3、组员:是医院各科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职责人,负分管职责,具体负责各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职责到人、确保科室内的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取支持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医院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进取化解职工、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医患关系融洽。

四、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业医师法》等一系列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和职工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立和-谐医院。

2、医院管理:无重大安全职责事故,

3、安全保障:医院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本事。

五、工作措施

1、健全制度,落实职责

(1)加强工作职责制度。签订“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职责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医院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一岗双责”职责状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医院合法权益供给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此方案在实行中如有不完善的,将经过院务会议研究,及时调整、修改。

社会各类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4

一、职责资料

(一)局党组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发改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

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职责。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责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发改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景、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景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资料。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礼貌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理解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构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的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职责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景,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职责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职责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职责书由发改局党组负责监督实施。

中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党组书记:(盖章)(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社会各类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5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进取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局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制,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按行政事务分工外,还应承担党内职责分工,以此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行政事务和党内职责相结合的分工负责制。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职责分工根据局党总支分工确定;行政事务分工根据班子成员所分管岗位确定。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建职责意识,结合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将党建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位总支委员,实现党建工作与机关后勤工作同时研究、同步部署、同期考核,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行政事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第四条局党总支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职责人”,总支专职副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职责人”,其他总支委员是党建工作的“具体职责人”。党总支书记要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评工作。党总支委员要根据行政事务分工,负责督促指导所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委员要按照全局党建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党内职责分工提出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在党总支会议上通报所负责的党建工作进展情景,定期对所负责的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支部及时完成所负责的党建工作。

第六条党总支委员在指导支部建设工作中,要注意把那些党的意识强,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上来。要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要认真抓好党支部目标管理和党建工作职责制,切实强化直接职责人的职责。要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以示范行动进取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激发支部书记的职责意识和工作热情。

第七条党总支部每年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情景进行考核。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一岗双责”目标完成情景作为年终民主评议的重要资料,由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同时,要根据党内职责分工,将党建工作履职情景列为年度述职述廉单项资料,并报区委组织部作为每年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