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文五篇

马振华老师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文1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省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安装合格的配电箱(带电表),安装完成后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电箱以下的安全维护,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文2

甲方:___建设开发总公司

乙方:___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总包与分包安全生产用电协议如下:

一、现场临时用电范围:

生活区(宿舍、食堂)、施工现场

二、甲、乙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现场和生活区的总配电柜二级箱,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2、甲方有权对劳务分包队开关箱(三级箱)以及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使其设施、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3、生活区配电线路按规范要求做好,保证生活区用电安全。

4、甲方对现场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教育、考核符合实名制管理要求。

三、乙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在现场使用的二级箱以下线路(三级开关箱)符合甲方以及北京市临电管理规范要求。

2、乙方临电管理人员应符合北京市特殊工行业要求。

3、乙方应对生活区用电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维护。

4、食堂的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和临电规范要求,电费计量每度为___元。

5、乙方对现场设置的所有线路、配电箱等不准随意挪动,箱内电气设备禁止随意拆除或损坏,其中包括各类标识签等。

6、活动式动力箱及照明箱必须使用合格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得超过30米,禁止使用塑铜线或胶紫线,线路不准拖地,严禁使用插线板,手动工具绝缘应良好。

7、禁止非电工压接各类用电设备(如电焊机、振捣棒、打夯机、手提式电动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8、三级配电箱,配电箱内插座安装牢固,箱体要保持整洁,每次使用完后应及时断电清理,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开关,严禁用同一个开关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9、行灯局部照明必须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泡必须有金属防护网,线路使用橡套软电缆,手动电动工具应使用Ⅱ类工具和Ⅲ类工具,可不做保护接零,设专用开关箱内设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的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敷设与动力活动箱相同。

10、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出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米,且双线必须到位,压接应牢固,焊把线应不得有破损、龟裂、断口等现象。禁止使用钢筋、铝线、塑铜线代替焊把线,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零保护。作业中必须设看火人,带用火证及灭火器,接、拆电源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11、木工棚、钢筋场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保护、两级漏电装置。电锯、电刨禁止使用倒顺开关,设备必须保护接零,线路埋地或穿管敷设,保证一机一闸一箱,所有用电设备在下班时拉闸断电,锁好配电箱,上班前检查设备无差错后方可作业,禁止设备带病或带故障运行。

乙方现场使用的用电设施和机电设备应美观、整齐。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如与《安全生产协议书》发生矛盾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___建设开发总公司 ___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文3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 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二、用电方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责任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 电话 )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文4

为确保租赁电井在使用期间安全,维护双方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通电。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违章操作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3、使用期间发生违章操作,人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使用机井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承担日常维修、维护费用,乙方须派专人到机井使用现场,监督使用。

2、乙方使用机井,对现场安全负有责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机井操作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

3、因工伤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尽力自行调处及时上报甲方,相关赔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保障水质安全,严防水源污染。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文5

一、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分界点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二、 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用电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用电方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高压入网证上岗, 严禁无证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3、用电方必须向供电方的用电检查部门报送变(配)电值班人员名单;如值班人员有变动时,必须书面通知供电方的调度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

4、未经供电方用电检查人员同意,用电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5、用电方必须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6、用电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供电方对用电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供电方不承担因用电方电气设备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责任。

2、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用电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导致电网不安全运行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用电方承担。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用户产权的线路发生任何事故,供电局不承担责任。

7、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四、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1年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1 月1 日止。协议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 两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一 份。

供电方:(签章) 用电方:(签章)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