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有偿补课保证书范文五篇

张东东老师

拒绝有偿补课保证书范文1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保证: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保证,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拒绝有偿补课保证书范文2

根据潜江市教育局和园林分局印发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现特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保证: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潜江市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三、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四、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五、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六、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八、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保证,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市教育局除接受行政、纪律处分外,还将调离园林城区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处理决定。

举报监督电话:

保证人:

20__年_月_日

拒绝有偿补课保证书范文3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保证,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保证教师:

20__年_月_日

拒绝有偿补课保证书范文4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保证: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保证,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保证人:

20__年_月_日

拒绝有偿补课保证书范文5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保证:

1.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得租赁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及学校有关处理规定对我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保证教师:

20__-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