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的通讯稿

马振华老师

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的通讯稿

  为了帮助社区居民更好的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东山街道组织人大代表、康桥律师事务律师马飞在东花园社区举行“司法惠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10月2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马律师结合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关系,消费者的涵义、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责任等,从不同的角度,用具体案例说法的形式诠释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并就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进行重点的讲解和分析。同时重点向大家讲解了对于节日期间的网购大潮,网购时要多考察经营者的资质和信用,谨防消费陷阱,不要轻信广告的夸大宣传,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在付款前要考虑到存在的风险,最好选择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并索要有效购物凭证。一旦出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可向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