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中国旗下讲话稿:树立法制观念

孙小飞老师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我是七一班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上周星期五是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就包括我们未成年人,因为我们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和经历的限制,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容易做出一些违反纪律和法律的.事情,同时,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受到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对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或多次犯错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无力管教、管教无效的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同学们,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违纪和违法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此,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要求:

  1、认真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大冯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爱护校园内的一切公用设施,如:安全出口指示牌,若因为被故意破坏而发生意外,破坏人要承担道德的和法律的责任,后果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同时也是我们的保护伞,当我们在校内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被敲诈勒索时,应及时告诉父母或老师,甚至可以打电话报警,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头脑一定要清醒,千万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要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时刻以道德和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权,共创和谐、美好的校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