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国旗下讲话稿:学会过公共生活

李盛老师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我是高一(2)班的xxx。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学会过公共生活。

  开学初,我们领到学校剪报栏文集《实事度量》这本书。我翻到公共生活这一节时,里面的话题引发了我的兴趣和思考。

  今年3月24日,武汉大学校园里的“樱花大道”发生了不和谐的一幕。一名男子在夜色中疯狂的摇动樱花树干,制造“樱花雨”。男子边摇边笑,行人在一旁拍照叫好。这名男子自己的的确确欣赏到了美丽的“樱花雨”,可其他游客看到的只是满地的樱花残骸。去年,广场舞大妈大爷们不再在小区里扰民了,但他们又占领了篮球场和羽毛球场。20xx年,中国游客去俄罗斯参观博物馆时,发现有“不准随地吐痰”、“禁止拍照”、“禁止跨越”等中文标语。巴黎卢浮宫也有类似醒目的中文告示。难道中文已经在世界上通用?肯定不是,而是这些不文明行为大多数来自中国大陆游客。这些都是在公共生活里的失范言行。

  书里的文章说,我们有悠久的文明史,有非常完备的权力架构、政治体系,但从来没有“社会”的概念与意识,也没有稍稍健全的社会组织,所以我们不会过公共生活,也缺乏公共道德的'教育和约束。这个问题在传统农业社会、乡土中国里并不突出,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我们慢慢进入陌生人社会,尤其是在不同文明碰撞的当下,“公共生活”这个词不可避免的摆在我们面前。

  以前,我们都是学习怎样提升个人文明素养,而不是如何过公共生活。“公共嘛,那是别人的事,跟我没关系。”私德固然重要,但在社会转型的今天,公共意识与公共道德也许更为迫切,公共文明意识的缺乏对国家负面影响极大。前面的几个例子就是证明。

  我以为,过好公共生活,有一些基本要点。比如以个人权利为起点,既要捍卫我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权利。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前提下获得合法利益,这样的生活才能井然秩序。摇落樱花的男子就是没有明确权利的边界,他以为所谓公共就是无主,也就是人人都可以作主,把不属于他个人的权利也堂而皇之地拿来。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也不明白他人的合法权益有多重要。再比如尊重规则与法律。法源于契约,源于规则,更源于敬畏。法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内核,更是公共生活有序的有力保障。公共生活还需要善意,需要我们对陌生人伸出援手。人们守望相助,才能构成命运共同体。我们不应是旁观者,而应是脚踏实地的参与者。

  公共生活也许是个非常宏大也非常沉重的词,但今天我们不妨化繁为简,比如我们个人的言行举止,起码不要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如果能对社会有贡献性的帮助,那就善莫大焉了。梁启超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而我想说:“少年文明则社会文明,少年进步则社会进步。”同学们,我们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仅代表的是个人和家庭,还有学校甚至国家。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强化公共意识,过好公共生活。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