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通用五篇)

阿林老师

  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很荣幸担任xx中学的法制副校长。

  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如食物中毒、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等。今天我和同学们谈谈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问题,希望能对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帮助。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

  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

  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来电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三、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

  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能使自己从枯燥沉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放松,而且在网上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跟网友谈一些平时跟家长和老师不愿谈、不能说的话。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好奇心的女孩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信息;

  2、千万不要与网友会面;

  3、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

  5、对谈话庸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6、不要轻信网上朋友的信息资料,因为一些别有用心者上网前往往用假信息资料巧妙地把自己伪装起来。

  四、当你遇到抢劫时:

  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平时,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劫。

  同学们,最近诈骗电话很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请及时拨打110,并报告老师或家长。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在新学期期间,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的法制安全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2

同学们:

  下午好!我是沙头角派出所东和社区民警彭佛填。寒假生活就要开始了,我十分高兴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制、安全知识。下面,我就结合平时工作中的案例,跟同学们谈谈,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一、打架斗殴的案例

  1、XX年10月,李某某同学,刚满16周岁,某校高中生,与王某某同学在学校因小事发生矛盾,李某某同学在下课后找了3个朋友在诗宁大厦楼下殴打王某某同学,后经法医鉴定王某某同学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李某某同学等四人21年的有期徒刑。

  2、XX年12月某日,陈某某同学,男,15岁,初三学生,在海涛路步行时与同校赵某某相互碰撞了一下,并发生了争吵。随后,赵某某同学打电话叫来了3名朋友(均未满16岁),将陈某某打成轻微伤,虽然司法部门因年龄未追究刑事责任,但赵某某及其3个朋友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赔偿陈某某医药费共8000多元。

  3、14岁的刘某是深圳市某学校学生,XX年12月1日与同班同学罗某某、钟某某等人为了报复,到深圳市南山区某学校找人打架,未找到要报复的人,却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继而对张某实施殴打,致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及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张某受伤程度为重伤。结果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某及参与打架的罗某某、钟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合计119744.64元。

  4、XX年3月6日下午17时,17岁的王某携带一把砍刀,在中英街门口被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王某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条例,结果王某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

  5、XX年我区有2名青年报名参军,体检合格,本人也十分希望能够参军,但政审时,查到学校与派出所有记录该2名青年以前在学校打架斗殴,将学生打伤,因当时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其父母赔偿了医药费的案底,所以政审未能通过,没有实现参军的愿望。

  以上几个案例中,结果有的赔钱,有的判刑,轻则拘留,严重的影响一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不懂法,就是不学法,讲哥们义气,随意殴打他人,结果连人带友都打进去了,害人害己。同学们,以后碰到危难,请报110,求助警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危难。

  二、敲诈勒索的案例

  彭某某,龙岗某职校学生,沙中初中毕业,案发时未满16周岁。暑假常在某游戏厅打游戏而上瘾,但因为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其玩乐,产生了歹念,通过其妹(未满12周岁)认识了一名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小学生,遂多次向该小学生索要钱财,合计人民币10000多元,数额较大,在去年9月某一晚,受害人的家长报案,彭某某在又一次勒索钱财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拘留。按侵犯罪第274条规定,彭某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案发时彭某某未满16周岁,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只在盐田看守所里拘禁了两个多月,在司法部门多方调解、教育下释放了,但彭某某的父母须赔偿受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及作出赔礼道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的'启示是: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三、关于偷盗、抢窃财物的案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从小就应树立起对财物价值的正确认识,如果爱财如命,那就容易出轨了。

  何某某同学,男,18岁,是某学校高三学生,从小有小偷小摸的陋习,好吃零食。XX年暑假补课期间,某日中午13时左右,在教室里偷了同班同学的手机一部,价值800元人民币,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一年。此案例中的何某某同学,在人生道路上摔了一大跤。前几天,高考报名,学校以该生高中不能毕业为由,断然拒绝办理报考手续,不能参加高考。十二年寒窗苦读考大学的美梦就应为自己小偷小摸的坏习惯,禁不住诱惑而断送了。同学们,当你想伸出贪婪之手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前车之鉴。

  因时间关系,案例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以后有机会大家再一起学习。下面,就安全、法制两方面问题谈谈。

  四、请同学们在假期里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交友要慎重。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有时,一些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周围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殴打学生。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有人欲侵犯你,不要惊慌,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顺便提醒大家,最近,公安部门将110、119、120、122统一为110,所以以后报警就打110。

  2、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3、请不要趁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4、请不要沉迷于网吧和打游戏机,不要赌博,玩物丧志,又伤害与父母的感情。另外,家里上网也要注意安全,与网友聊天酿成生命财物受危害的例子不少。如:上海某中学女生,乖乖女,寒假期间在家里上网与男网友聊天,轻易将家庭住址告诉网友,网友以欺骗的方式,趁女生父母不在,轻松进入了女孩家,将其杀害,并将女孩家里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5、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药物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6、发生抢夺,要大声叫,以便让周围的群众知道并取得帮助,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以借手机的方式使用你的手机,不要外借。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在完成好假期作业的同时,应该参加健康的活动,应该利用假期学一些感兴趣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现在我们站在这里举行升旗仪式,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每周一我们都要举行升旗仪式?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更是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

  同学们都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要讲的就是知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知法守法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惯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小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马坊小学的同学们可千万不要有这样的不良行为!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文明纪律规定等。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

  2、进出校园,要轻声慢步进校园,要遵守秩序。

  3、课间不要做危险动作、游戏,要做文明的游戏。

  4、不准在校园内、教室里互相追逐、吵闹、打逗。

  5、上课期间,特别像体育课、课间操、活动课或其他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指挥,服从老师安排,严禁事故发生。

  6、共同遵守卫生要求,不带零食,不乱扔纸屑垃圾,维护我们大家共同生活的环境。

  二、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三、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守规矩讲文明,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4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德育处的陈坚,利用早读的机会我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讲话,讲话的主题是“法制与安全”。

  (一)法制教育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举一个发生在20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好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罚。

  (二)安全教育

  去年1至8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万多起,造成6万多人死亡、3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去年1到8月,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68宗,死亡91人,目前我市因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车轮下真实的死亡报告,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震惊和痛心,更重要的是警醒和反思。作为一中的学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切身体会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几千人同时离校,如果大家因为归家心切而不听指挥,不守秩序,争先恐后,乱闯红灯或者搭乘无牌摩托车,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同学们,一桩桩车祸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损失,而且也给个人带来了灾难,给家庭带来了痛苦。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同学的生命。

  国庆长假快到了,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认真阅读斗门交警〈〈给斗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祝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5

  早上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了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要做到不闯红灯,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走人行横道线。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打,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因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在这里我要提醒我们的同学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