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严禁携带管制刀具主题教育活动讲话稿

阿林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

  公安机关依法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不得非法携带上述刀具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或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

  非法销售、携带管制范围刀具的,公安机关应予取缔,没收其刀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予以治安处罚。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下面一起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学生陈某,出于好奇,在地摊上买了一把弹簧刀。一天,他与同学小于一起去学校,途中二人因口角而扭打,身单力薄的陈某争不过身高马大的小于,情急之下,抽出弹簧刀向小于扎去。小于顿时血流如注,躺倒在地。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送入少年犯管教所服刑。有的学生也许会说,现在出门带把刀,只是为了防身,难道这也犯法吗?实际上,不少未成年人随身携带刀具可能是出于防卫的需要,认为身上有武器就显得有身份,没有人敢欺负自己。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他不能保证不使用这把刀,更不能保证他的刀不被别人甚至坏人抢走,成为伤人的凶器。青少年思想比较简单,遇事容易冲动、偏激。在校内外同学之间发生一些磨擦或矛盾都是难免的,一旦不能控制自己,就会酿成无法预计的后果,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和家人。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根据公安部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不仅仅是未成年人,即便是成年人随身携带属于管制范围的刀具,也同样是不合法的。同时,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青少年应该做一名明智的守法者,认清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保证自己及他人的健康成长。

  1、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3、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4、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

  5、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管制刀具包括如下:

  (1)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

  (2)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

  (3)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

  (4)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5)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

  同学们,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极大,为了我们校园的安全和谐,坚决制止管制刀具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