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

张东东老师

  社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1

  为应对本社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区火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当本管辖区集贸市场、幼儿园、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驻区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区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社区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二、指导思想

  在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及开发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社区优势,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坚持“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科学指挥,统一行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罗晓琴 铁路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曹志军 铁路花园社区副主任、社区民警

  成员:刘志刚 韩 伟 王瑞波 彭传华 徐 晓 王雪 叶玉荣 刘自勇

  总指挥部工作职责:组织特大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人由社区司法警务室站长彭传华担任,成员由社区文体站、党建民政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站、社区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区司法警务室等负责人组成。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彭传华 刘志刚

  成员:由社区义务消防分队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执行总指挥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三)现场警戒组

  组长:韩 伟 徐 晓

  成员:由社区司法警务室治安员、出租房屋协管员负责

  工作职责:

  1、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

  2、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火场外围的警戒。

  3、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开展火场内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和疏散出来的人员重返火场。

  4、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5、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叶玉荣

  成员:由社区医疗服务站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120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将伤员转送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协调医院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医疗器材保障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王雪

  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曹志军和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

  成员:起火部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四、报警、接警及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向社区司法警务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为:33xxx9,主任值班室电话为:3xxx,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⒉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总指挥报告,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⒋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⒉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⒊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⒋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⒌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向街道通报火灾事故及处理情况,针对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社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2

  一、目的

  为及时发现和迅速扑灭火灾,保证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本应急预案,并建立和保持应急准备状态。

  (2)公司安委会主任负责本预案的分发,保证预案和实施程序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

  (3)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根据所管辖区域配置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同情况,依据本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分工,保证发生火警、火灾时,通讯畅通,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灭火工作。

  (4)各管理服务中心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员按照本应急处理方案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5)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小组应包括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成员,分为指挥组、灭火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疏散救护组。指挥组应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灭火救援组、警戒组应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设备组由设备维修人员担任,管理服务中心其余人员担任疏散和救护等工作。重大火灾由总经理任总指挥,调动全公司资源进行灭火和救援。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61号令、(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高层楼宇和多层建筑。

  五、定义

  (1)火警:有发生火灾的征兆,如焦味、浓烟、阴燃等,但尚未造成损失,需要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朝火灾方向发展。

  (2)火灾:指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需要报告消防部门和义务消防人员,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灭火和救援。

  (3)一般火灾。指火灾发生在一定区域内,短时间内不会迅速蔓延,无重大财产和人员伤亡损失。

  (4)重大火灾。指火灾一旦发生会迅速蔓延,或火灾现场有人员被困,或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如瓶装煤气等。

  六、应急分级

  应急情况一般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火警

  火警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全权处理,管理服务中心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消除火警。火警信号同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酌情选择是否适时报告消防部门和公司领导、公司安委办,但火警处理完毕后,管理服务中心应书面上报一份(紧急突发事件报告)给公司安委办。

  2、一般火灾

  发生一般火灾,首发现者第一时间必须拨打“119”报火警,其次是报告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秩序维护队,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迅速召集管辖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紧急集合,开展初期火灾的扑灭或控制;秩序维护队负责人根据报告情况,抽调相邻管理区域的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配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协调指挥。火警处理完毕后,管理服务中心应书面上报一份(紧急突发事件报告)给公司安委办,由公司安委办书面上报给集团公司安委办。

  3、重大火灾

  发生一般火灾,首发现者第一时间必须拨打“119”报火警,其次是报告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秩序维护队,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迅速召集管辖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紧急集合,开展初期火灾的扑灭或控制;秩序维护队负责人抽调部分管理区域或所有管理区域内的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支援,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安委办、集团安委办。公司领导接到报警应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警处理完毕后,管理服务中心应书面上报一份(紧急突发事件报告)给公司安委办,由公司安委办书面上报给集团公司安委办。

  社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3

  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内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社区内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内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社区内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势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的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机构设置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任务确定总体处理方案和行动决策,及时掌握事故处理和变化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有关决定,协调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伤员急救、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抢救措施

  社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单位自救机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抢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内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负责社区内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由社区内党总支书记和社区内居委会成员、社区内消防志愿者及驻社区内单位成员组成。

  社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的防范和处置火灾事故,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本辖区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重大火灾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消结合,以防为主。

  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重大火灾的发生。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

  在街道办、社区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一)发现火情时要立即报告119指挥中心,并要详细说明具体起火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

  (二)在报告119指挥中心的同时,应立即呼叫本社区的兼职消防队到火场灭火,并组织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进行

  扑救及疏散人员和物资;

  (三)社区兼职消防队值班室接到火情报警后,应立即调动现有消防力量赶赴火场,并通知社区相关领导到场协调指挥;

  (四)成立临时灭火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灭火和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五)社区兼职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立即进行灭火,并随时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灾事故现场情况;

  (六)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辖区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组织社区治保、民兵等力量到场维护秩序和组织疏散;

  (七)公安消防部队到场后,要迅速简要地向公安消防部队的指挥员报告火场情况,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的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消灭火灾;

  (八)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社区应急队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设立现场指挥部,实施统一组织协调指挥。

  (一)响应流程

  1.以责任单位为主,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信息;

  2.根据事态成立现场指挥部;

  3.确定应急成员组;

  4.指挥部综合指挥,各应急成员组采取具体措施实施处置,包括具体处置动作,按实际情况决定请求支援,并做好信息记录工作等;

  5.完成对突发事故的具体处置后,做好现场的善后工作。

  (二)响应时限

  1.第一响应时限。突发事故所在网格、事故主管网格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事发后应及时向社区主管领导、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态势等要素,并在15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先期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等救援处置工作。

  2.应急成员单位响应时限。应急成员单位一般通过社区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队值班室)通知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特别紧急的可由第一响应责任单位直接通知。应急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场开展处置工作。

  3.接报后,相关社区领导、事件主管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必须在30分钟内亲自赴现场处置。

  (三)现场处置

  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应急成员组,应立即调动兼职队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合现场处置专业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配合专业抢险救援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工作。

  2.各有关工作组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遣。如现场处置需要外界人力、器材和设备支援时,应及时报告总指挥部,由总指挥统一调度。

  3.根据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确定相关应急成员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公众宣传教育

  社区兼职消防队和相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二)培训

  组织区、街道消防专业队伍对社区兼职(志愿)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三)演练

  制订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火灾事故处置协同演习;社区兼职消防队,社区内各消防重点单位要制订专项或辖区演习方案并组织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