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刘莉莉老师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吴中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吴中区危险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吴中区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泄漏、遗散事故。

  二、《预案》指挥系统

  1.设立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经贸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海事处)、质监局、气象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水利局、宣传部、供电公司等部门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

  2.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各镇(街道)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从业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通报和信息;负责向市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危急情况下,负责联系上级部门,周边区和驻苏部队防化力量的支援。

  3.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预案启动

  1.报警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发现人)必须立即向“119”报警,报警内容:报告人身份姓名、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型、状况、化学品名、企业名称和对外联络员,“119”台指挥员根据事故性质和状况可对下列报警台实施联运报警。

  交巡警“110”台

  卫生急救“120”

  交通海事“122”

  环境保护“65625584”

  吴城供电公司“65287995”

  供水“65250824”

  燃气“65688699”

  “119”台指挥部实施相关联运报警后,应立即向区政府值班室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接、出警情况。

  2.启动

  接警后,有关部门应按三级预案程序进行启动。

  一级: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的。启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或消防部队的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负责人或消防指挥员担任事故现场指挥。

  二级: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有限范围环境污染的。由所在地镇政府及相关专业救援部门领导决定启动本级(专业)救援预案,当地政府负责人或消防指挥员担任事故现场指挥。

  三级: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或严重环境污染及有毒物质对公共环境,人群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分管副区长担任现场指挥。

  3.处置程序

  (1)各专业救援队伍接到报告报警后,立即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后续支援准备。

  (2)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引导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并简明汇报事故状况及处置、救援的技术要求和禁忌事项。

  (3)现场指挥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处置具体实施方案,并下达事故处置命令。

  (4)按照“遵循预案、决策果断、救人第一、先控后处、降低损失、不留遗患”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全面处置。

  (5)事故处置结束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清理现场,消除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污染物的危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现场管理

  1.现场指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为第一时段现场指挥员;消防指挥员出警到位,了解情况后为第二时段现场指挥员;总指挥全面负责抢险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

  2.现场管理。现场指挥员应负责:撤离与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人员至安全区域;抢险救援人员穿戴正确、可靠的个体防护装备,配戴明显标志;从事故源点向外依序划定抢险、危险、安全和相关救援队伍结集区域,并设置警戒标志。严禁与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持进出事故现场主干道通畅。

  五、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和管理

  1.消防、治安、交警救援队伍:由区公安分局领导指挥,全面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火灾、泄漏、遗散、爆炸等事故的抢险行动;负责人员疏散,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秩序维护。

  2.医疗救援队伍:由区卫生局领导指挥,负责派遗专业医疗救护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现场抢救伤员;检查督促抢险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指导相关医疗单位接收伤员,组织力量开展有针对性地抢救治疗工作。

  3.环境监测组:由区环境保护局领导指挥,负责派遣环境监测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监测污染情况,提出、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对污染物的控制,防范措施;向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政府通报污染点(区域)监测结论和防护意见,并将监测分析报告和防护意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对事故现场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受污染环境(物)的处置实施监控。

  4.事故善后组:由事故发生地所在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指挥,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周边群众的安抚和稳定工作。

  5.技术咨询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事故现场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6.气象信息组:由区气象局领导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对事故现场气象进行监测。

  7.新闻发布组:由区宣传部领导负责,统一组织相关媒体发布事故信息,向社会告知事故和救援简况及相关区域人们生产、生活应注意的事项。

  8.电力组:由区供电公司领导负责,维护电网运行安全,抢修被危险化学品事故毁损的高压输变电线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9.水务组:由区水利局领导负责,负责事故发生地水源的供应和调配。

  10.后期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或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对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供应。

  六、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及费用支付

  1.各专业救援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救援的对象、任务,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充足的救援物资,由本部门实施调用。

  2.根据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析情况,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可指定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救援物资的应急供应单位,并建立情况信息表;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单位接到调用通知后,应立即供应救援物资到指定场所。

  3.抢险救援过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和费用,由事故单位负责支付。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七、应急救援队伍的测练和演习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实战性和有效性,有关职能部门企业应对专业救援队伍和预案经常组织训练、演练。

  1.公安部队按训练计划组织训练和演练。

  2.从业单位应按本企业《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2次演练。

  3.指挥部每年可安排1-2次实战演练。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重特大事故确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确定:

  1、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至1000万元的事故;

  (2)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大疏散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毒气、放射性物质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预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各类事故;

  (2)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凡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若为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及有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若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报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采用拍照或录像手段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置程序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处置程序:

  1、由总指挥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护工作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四、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能

  (一)救援工作领导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指挥部职能:

  (1)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4)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5)负责对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6)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二)现场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能

  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型指派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成 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护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2)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现场分工和职责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救援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

  (5)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现场指挥领导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附件:公司重特大事故抢险队

  编制单位: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司重特大事故抢险队

  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重特大事故抢险队:

  队 长:(建 筑) 电话

  副队长:(市 政) 电话

  (土石方) 电话

  人员:

  固定在编抢险人员30人,以各分公司的电工、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驾驶员、安全员等持证人员为主。

  装备器具:

  大型装备:配有自卸车2辆、载货汽车1辆、装载机1辆、铲车1辆、挖掘机1辆、16t汽车吊1辆。

  小型器具:配有千斤顶、冲击钻、应急灯、污水泵、高压泵、云梯等。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

  一、总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交通客运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快速有效的处理各类重特大事故,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巴州汽车客运总站应急救援预案,此预案适用于总站所辖各部门、各分站。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事故发生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为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帮助,配合事故救援,不积极主动支持、配合事故救援的部门和个人,总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善后组、后勤保障组。

  四、总站危险源辨析

  1、客运中心待发车场、发车场狭小,安全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平时要密切注意发车场、停车场的动态,做好发生火灾时车辆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2、交通旅社、远东宾馆及家属区、门面房的用电、用火不容忽视,要对各部门、各住家户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培训,让每一个人都知道安全用火、用电的重要性。

  3、加强对供热中心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恶性事故。

  4、客运站流动人员多、车辆多,对司乘人员要加强安全管理、培养安全意识,工作人员要克尽职守,严防发生人车碰撞的伤亡事故。

  五、应急防范措施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严格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3、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应急相应

  1、应急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将事故的基本情况报主管领导和部门,积极组织现场应急救助;对于发生的重大人员死亡、财产损失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协调各项救助工作。

  2、应急准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工作,重点要做好通讯保障工作、车辆协调工作、防火器材的准备工作。

  3、应急响应:基本要求:制定方案;协调救援工作;组织演练、培训工作;建立信息系统。

  a、防火事故应急相应工作: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现场应急工作;组织人员到单位的各路口,引导消防车的进入;同时,迅速上报单位法人、主管部门,并及时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根据情况,做好事故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工作;

  b、作业场所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急相应:发生事故后,单位应及时进行现场应急救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报告并通知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出,进行现场的调查处理工作。

  c、道路事故:在事故报警后,社会救助,单位人员赶到后应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1、预案的启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本预案:发生一次死亡一人(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发生重大、特大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启动后,应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救援;预案启动,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

  2、预案的终止。预案终止,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

  八、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1、应急救援培训:

  基本内容:报警、疏散、火灾应急培训、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

  2、应急救援演练:

  目的:在于测试应急管理系统的充分性和保证所有反应要素多能全面应对任何应急情况。

  类型: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自选科目训练。

  演练的组织与准备:成立演习委员会,阐明演习文件,演习述评、模拟练习。

  九、应急预案的评审

  1、培训及演练的`评审;

  2、应急响应后的评审;

  3、评审的目的:辨识应急预案和程序中的缺陷,辨识出培训和人员需要,确定设备和资源的充分性,确定培训、训练、演习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评审的形式:内部评审、同级评审、上级评审、政府评审、预案发布。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火灾、爆炸、毒物重特大事故是指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原因而引发的等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联动处置。

  (四)专群结合,资源整合。

  (五)科学施救,降低损失。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抢救指挥部: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经理担任总指挥,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设备安全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事发单位主要领导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四、工作职责:

  (一)公司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公司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事故现场救援组;

  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4、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5、及时向通州区安监局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通州区启动通州区处置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6、寻求通州区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策咨询和建议;

  7、寻求通州区专家组有关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信息研判等工作;

  8、请求通州区给予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公司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迅速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全力实施应急救援;

  2、划定事故影响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

  4、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

  5、组织事故善后处理,组织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工作;

  6、及时向通州区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

  7、做好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经验教训总结和救援评估工作。

  (三)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1、行政部:调集保安人负责现场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警戒保卫;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的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2、设备安全部:负责向通州区消防部门报警;组织疏通道路及确定抢救设施进场的路线;负责现场被困人员的搜救;负责现场检测并划定警戒范围,会同相关单位技术人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害物质的毒性鉴定。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评估工作。负责协助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出处置事故现场的实施方案。

  3、物控部: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调拨。

  4、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5、各职能部门: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五、事故现场救援组及职责:

  (一)伤员抢救组:由行政部负责协调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救治,护送重伤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并根据人员伤害和中毒特点实施抢救。

  (二)灭火救援组:由设备安全部协调消防大队和专职消防队伍组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的净化工作。

  (三)安全警戒和疏散组:由行政部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乡镇政府有关人员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四)物控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运送、供应。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请示市人民政府启动市处置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救援。

  (三)在应急救援程序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公司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期结束。

  七、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事故。其中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事故主要原因有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一)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距离事故现场500米以内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随时有爆炸、火灾发生,造成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损坏和人员急性中毒事故。

  2、事故波及区域:距离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坏事故。

  3、受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域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对人员造成一定的危害。

  (二)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如果泄漏物属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域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并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禁止车辆进入;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域,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如果泄漏物有毒的,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立即设置警戒线;救援人员应穿戴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域,及时组织人员撤离。为了适应现场抢救,救援人员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2)泄漏源控制

  采取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措施。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封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泄漏的液体,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规模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物少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扑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势头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的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4)要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物是否有毒等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情况,需要紧急撤退的,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得到、听得到。

  (6)火灾扑灭后,要继续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扑救气体火灾时切忌盲目灭火,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气体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免可燃气体大量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事故。

  (2)应先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对火势中的压力容器或受到火焰热辐射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移动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转移到安全地带,不能移动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需关闭阀门。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5)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或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烧烫的罐或管壁仍需用水冷却。火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6)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段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气体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防止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事故,同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7)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能采取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直到燃气燃尽。

  (8)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到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9)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应先关闭阀门,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阀门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气体,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应先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大于50平方米)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起火时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或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起火时,使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时,扑救人员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佩戴防护面具。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时,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出现危险征兆时,指挥员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6)管道或贮罐泄漏的易燃液体着火时,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限定范围内的同时,应设法关闭输送管道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属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同时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火焰;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然后迅速采取堵漏措施。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检局、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几社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处理我公司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则。本预案确定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与相关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条 本预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桥式、门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履带、汽车、轮胎等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各种海上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指挥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起重机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保证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有关分管人员、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经理 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经理(厂长)

  地点:公司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000

  第七条 各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组织现场指挥小组,设现场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在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及各方面力量对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指挥部们部署的有关抢险措施。

  4、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 预防应急措施

  第八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起重机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重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和对应措施;

  3、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抢险救援队伍名单及各自职责;

  4、联系人、地点、电话等。

  第十条 各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 各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 各使用单位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自检;定期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根据本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拨打120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本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该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 紧急预案启动后,参加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 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 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临阵脱逃的人员和扰乱妨碍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抢险人员应给与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参照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某施工企业

  20xx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