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
各行政村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同时成立由村委干部、卫生健康及民警组成“三人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村对应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车间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车间、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基层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三人工作小组”负责片区村民健康登记,做好村民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乡镇农村地区及其职责管辖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物业管理公司、出租屋、民宿、非星级酒店等单位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各农村地区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保产稳供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评估,统筹推进农产品保障和防控任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复工复产后疫情在农业农村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农村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xx〕4号)《广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xx〕42号)要求,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地要压实县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责任,建立县级统一指挥、乡镇组织协调实施、村为作战单元的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整个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村委负责落实本村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落实管理区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非星级酒店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
乡镇党委政府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组织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预案,对外沟通统一口径。乡镇农村实行网格化管理,以村委干部、卫生健康、民警组成“三人工作小组”,责任落实到人,对村居、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排查,及时掌握村民健康情况及外来人员健康情况。
(二)做好复工前准备。
1.各村在复工前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同时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对每个员工做到“八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2.对从事饲养、收购、运输、销售畜禽等农产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做好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农村周边的消毒工作,设立缓冲带,做好疫病监测工作。
3.做好物资准备。乡镇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三)提前摸底,关口前移。
1.劝导疫情高发地来粤人员暂缓返工,如不听从,抵粤后由单位在集中隔离场所或属地镇街、居委会安排的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送当地指定医院排查治疗。
2.加强对非疫情高发地来粤人员的管理,抵粤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送当地指定的医院排查治疗。
3.对本省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发地来粤人员,认可其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
(四)返工返岗管理措施。
1.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两不误。各村要紧密结合地区分级和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村委、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农业生产经销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强化农机、渔业、畜禽屠宰、农(兽)药、饲料、农业园区和农村沼气、农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2.做好健康监测、宣教和告知。开设村民健康状况申报通道,设置新冠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和疫情信息。密切关注居民健康动态,若有人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建议其主动佩戴口罩到医院就医,高风险防控区内的村居暂停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民俗等聚集性活动;村民不得组织、参与聚集活动。中风险防控区内的村居限制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民俗聚集性活动。红事不办,白事简办。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对村民住宅、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村委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住宅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五、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的开展相关防控措施。相关要求可参考《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农业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执行。
(一)出现散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所在村进入特别防护阶段,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搜索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一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村庄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村庄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启动我镇疫情防控预案,第一时间将感染者送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组建队伍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等应对工作。
镇疫防指挥部进入敏感词。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工作:
总指挥:顾云拥、孙方灵
综合组:徐山、李井永、李化海(负责综合协调内部事务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人员防控组:代文涛、苏尚业、邓永侠、刘军、夏龙、派出所若干人、镇机关人员和涉及的村居两委人员(负责管控区域人员隔离,人员防控措施的落实。)
社会治安组:胡学连、马艳芳(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医疗防疫、环境消杀组:徐山、李井永、镇卫生院若干人(配合上级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防疫措施制定,对疫情发生区域和其他需要环境进行消杀。)
宣传组:江明、石殿军(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后勤保障、物质储备组:徐山、李井永、杨秀红(负责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
市场保障、检查组:李方凤、苏振学(督促和检查市场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
督查组:米辉、戴冠勇(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分管行业和分管工作涉及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一、疫点管控。
在疫情发生后,根据上级疫防指挥部划定的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居)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居)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居)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居)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二、流行病学调查。
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核酸筛查。
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上级疫防指挥部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组织人员配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居)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
四、隔离医学观察。
按照区疫防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五、医疗救治。
镇卫生院、各村(居)医务室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确诊病例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上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六、环境消杀。
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
贯彻国务院对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及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指导我乡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制定的《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要充分发挥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家庭医生和发热诊室的“哨点”作用,加强巡回医疗,及时发现发热病例和急性呼吸道症状病例,并劝导及时就诊,切实做好上报工作。
(二)重点人群防控。
各村要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做好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加强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返乡人员实施风险排查、精准分类管理。
(三)重点场所防控。
辖区内各单位(卫生院、学校、银行、养老院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人员聚集场所测温、登记、消毒等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四)爱国卫生运动。
各村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并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室内定期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必须佩戴口罩。
(五)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
各村通过村村响、小喇叭、微信群、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进行防疫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倡导节庆文明新风,控制聚餐人数,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市范围内“红事”一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白事”必须及时报村里登记,再上报乡镇批准举办。承办人必须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外省返乡人员未在乡满28天的不允许参加),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自行准备好参加人员需要的口罩,并配合村里对参加人员实行实名登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及保障
(一)做好可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请各村储备防控物资,全面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做好应急值守。
卫生院、村卫生室加强对呼吸道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诊疗服务,保持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一旦出现疑似病例能及时救治、上报。
(三)隔离医学观察。
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各村及卫生院要加强管理,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严格落实帮扶制度,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四)加强市场监管。
乡党委、政府要安排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切实加强集镇市场的监管,有活禽(畜)交易要严格落实“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制度,必要时暂时关闭有关市场和转运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五)压紧压实责任。
严格实行党政同责,构建乡村两级与部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各村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分部门、分行业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做到严防死守。乡纪委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从快从严追责问责: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街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属地责任,村书记(主任)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书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统一指挥,分兵把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真正做到家家有人看、户户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村三委及各队长的作用。统筹做好卫生指导、紧急处置、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全面做好本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
(三)强化统筹兼顾。各村要坚持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生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序组织农民余粮销售;做好村屯绿美化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工作措施
(一)疫情检测站防控措施
1.疫情检测站设置。各村要根据自然条件、道路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疫情检测站。村级疫情检测站设置在入村路口上,每村原则上只留1个出入口保证村民和车辆通行。各疫情检测站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照明设备、体温计、专门车辆、取暖设施、帐篷等工作必备设施。每个疫情检测站原则上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佩戴袖标,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2.疫情检测站管理。本村人员外出和返回,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街道、村开具的通行证,两证合一,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方可通行。村民每次外出必须登记,返回测温后方可进入;身在外地的本街道、村人员首次返乡,无需出具通行证,经过严格的测温后,方可放行;外来非本村人员(按照《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情形除外)一律劝返;符合《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登记后必须放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好“一断三不断”要求。
3.应急处理。各级疫情检测站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热和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梅进村人员作为重点,严查细查,并要立即向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医疗救护组报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其他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安排专人看护居家隔离。
(二)村内防控措施
1.组建防控巡逻队伍。各村组建防控巡逻队,由村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巡逻队走村入户宣传防控要求,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外地返乡人员做到“四必查”“三必访”,即:返乡人员身份必查、返乡路线必查、返乡人员密切接触者必查、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必查;外来人员必访、生病发烧人员必访、密切接触者必访。
2.严格网格化管理。以组、自然屯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村组干部、辅警、党员担任网格长,对农户进行严格管理。每个网格要落实“四个一”制度,即签一份承诺书、打一次电话、建一册台账、建一个微信群,做到“网眼细、抓的实、情况清、底数明”,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
3.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隔离看护工作。各村村医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发烧人员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4.严格管控外出人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以下三类人员经过村委会研究批准可以外出:一是外出就医人员;二是外出上班务工人员;三是外出购买急需物资人员。其他情况需要外出人员由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后由村书记(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的方式方可出行。外出人员由村委会开具全市街道统一的《市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见附件2),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特殊情况需请示街道主要领导后,方可开具通行证。对无通行证外出人员,疫情检测站发现后进行训诫劝返,不听从训诫的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5.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各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延期至疫情结束,“白事”一律从简并报备。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走亲访友、打牌、打麻将、闲谈、严禁各种类型聚会、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组织、参与3人以上聚集活动的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严格环境整治措施。要加强本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村头屯边、公路两侧、林带壕沟等成堆垃圾开展清理,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督促保洁员按时上岗,对生活垃圾、污物做到日产日清。
(三)物资保障措施
1.各村组成立生产生活保障队,负责村民所需要各方面生产生活物资,如需采购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由村组安排专人外出购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
2.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门车辆配送、定点错峰采购等方式,保障村民基本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3.对农民急需的备春耕物资,各村要摸清底数,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定点预定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四)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村屯广播、宣传车辆、编印宣传资料、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级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各村妇联主席要发动、引导农民自制口罩,做好疫情防控。要教育宣传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防控意识,增强防控本领。
三、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工作标准。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按照方案要求,坚持环节不减、标准不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对于突发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会商研判,科学有效处置。要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各村安排专人每天将疫情信息汇总,上报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组会不定期对各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玩忽职守、空岗漏岗、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出现问题的村及具体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二)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村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率先垂范,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带头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带头协助做好特殊时期村民思想工作,劝导村民听党话、真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上坪镇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上坪镇周边地区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二级:上坪镇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级:上坪镇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
1.5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上坪镇建立上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上坪卫生院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
县政府批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响应条件时,或国务院宣布IV级响应时,启动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入II级应急响应阶段后,在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适时成立上坪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以下简称上坪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黄雄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叶青(镇党委副书记)
黄斌(上坪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计生办、文化站、农业办、教办、派出所、民政办、安监办、财政所、人社所、电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上坪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兼任。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上坪镇指挥部和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称为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IV级应急响应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等6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2.1综合组。
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计生办牵头,文化站、农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组的联系和协调;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2流动人口防控组。
由交通部门牵头,派出所、农业办、计生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交通工具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3医疗防疫组。
由卫生院牵头,教办、派出所、民政办、人社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4保障组。
由党政办、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交通办、计生办、电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5宣传组。
由宣传部门、文化站、计生办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6社会治安组。
由派出所牵头,教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教办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学校防控方案。卫生院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交通部门负责制订交通检疫技术方案。文化站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
3.2抗病毒药物准备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
3.3镇党政办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镇级物资储备的建议,卫生院适时调整镇级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交通办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室,电信局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人社所、卫生院会同民政办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订相关政策,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民政办会同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4、监测与预警
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
一、监测点设立:上坪卫生院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医院。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周曾到过防疫区;
2、临床表现:
(1)发热(个别病例可无发热);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4.2预警
镇卫生院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5、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并备注为“新型冠状病毒观察病例”,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级卫生健康局报告。
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县人民医院进行定点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
6、疫情的分级反应
6.1发生I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监测医院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6.2发生Ⅱ级疫情时,除做好以上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6.3发生Ⅲ级疫情时,除做好第一、二级疫情响应时所做的所有工作外,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7、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7.1应急到位
接到指挥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7.2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获得感染,又可能在何时、何地传染给何人。
7.2.1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对象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密切接触者。
7.2.2调查对象的信息来源
①首诊医院和发热门诊的信息;
②各种交通工具和检疫站的信息;
③疾病控制机构人员主动搜索的信息;
④疫情电话、热线咨询、社会举报的信息;
⑤上级通知的调查信息;
⑥来自外省、外地的互联通报;
⑦其他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信息。
7.2.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遵循的原则
①镇疾控中心在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流调组进行流调。
②流调时,除了弄清并详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个案调查表”内容外,特别重要的是调查清楚全部密切接触者。
③密切接触者的范围按照上级规定确定。
④对于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向指挥部建议封锁接触强度大、接触人群密集的单位、场所,即疫点封锁管理。
7.3标本的采集与检测
严格按照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实验室检测由省、市级实验室承担。
7.4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7.4.1健康教育
①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与方案,必要时应先作基线调查与试验。
②采取适宜的形式:既要利用现代传媒,又要采用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传播手段,面对公众主要利用大众传播手段,针对目标人群可采用人际传播等多种手段,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使核心信息真正渗入社区,深入人心,形成健康行为。
③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文化程度和流行规律,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4.2技术培训
对临床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诊断救治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7.5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理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8、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8.1事件的确认
8.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河源市技术指导组确认,必要时请省专家组会诊。
8.1.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健委,由省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
8.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
8.2事件的终止: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县卫健局报市卫健局,市卫健局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8.3事件的评估: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9、保障措施
9.1技术保障
9.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传染病、病原学检验和消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对培训计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评估;
(2)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评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3)对疫点、疫区的划定,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管理,疫情监测以及疫点消毒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9.1.2应急处理队伍
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9.2后勤保障
9.2.1物资设备供应
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9.2.2通讯信息保障
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9.2.3经费车辆保障
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针对目前疫情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疫情防范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防控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的原则,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以及我镇境内发现散发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应对疫情机制
1.人员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治检测等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组,负责本镇疫情防控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镇卫生院组建疫情应急处置机动队及医疗救治技术组。
2.技术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负责对本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3.医疗救治机制。指定镇卫生院为镇级定点收治医院,落实疑似患者的初诊、转诊及抢救设备、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收治流程,做好“战时”准备。
4.应急物资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做好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抗病毒感染药物、抢救药品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储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消毒药品等。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
(二)强化疫情监测与报告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监测与防控策略。镇卫生院要强化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测、病例主动搜索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切实做好疫点消毒处理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
(三)做好切实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排查工作。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异常症状,则解除医学观察。
(四)做好社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社区、车站、学校及托幼机构、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正面引导,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无疫情发生的地区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社区。疫情发生的地区要采取及时发现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五)强化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卫健、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要有针对性普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提高全镇的防控意识和能力,稳定社会情绪;宣传、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稳定性苗头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机构。
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秦里军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海强为副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环境卫生消杀组、舆情宣传组,防控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疫情形势研判情况,报请镇党委政府启动协调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全镇性疫情暴发流行的要严肃追责。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组建本辖区、本单位工作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主要职责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成立防控救治组;开展疫情预警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加强预防控制、诊疗技术方案的学习培训和组织实施;开展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检测、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提出隔离、医学观察、等建议,搞好医务人员防护,加强院内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发生;及时收集和上报相关疫情信息。
宣传部门:正面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普及防控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视情适时公布政府应对举措。
公安部门:加强与疫情相关社会动态的监测,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实信息。
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根据疫情动态发布旅行景点健康提示和旅行限制建议。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要做好与中高风险地区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卫健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措施,规范活禽交易。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疫情发展和应急处置要求,督促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的交通卫生检疫消毒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追查有关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优先运送紧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理人员。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教和防护工作,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
农业综合服务部门:加强家禽家畜养殖的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
林业部门:规范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清运。
各村(居)委会负责调集本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备、设施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返乡人员台账,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协调各村(居)卫生室和防疫员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疏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环境消杀等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彭凡辉院长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程丽华、王云、尤建、戚晓伟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尤建
副组长:戚晓伟
医疗组成员:牛刚、孙加胜、田松、刘双城
护理组成员:梁凤、朱廖荣、谢雪华、吕敏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彭凡辉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王云、桑蕾、程丽华、李勇、赵杰、刘瑶、谢颖君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云
成员:桑蕾、李勇、赵杰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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