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应急预案三份

李盛老师

  停电应急预案一

  当大厦电气系统出现故障,造成大厦照明系统及动力系统停电时,电梯被迫停梯,这时,电梯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措施,并与中控室联系,查清所有电梯位置及有无被困人员情况。

  ①、当大厦出现停电事故后,电梯维修人员应先手持应急照明设备第一时间到达中控室查看电梯位置。

  ②、电梯维修人员到达电梯所在楼层时首先确定电梯的准确位置,然后判断是否可以放人。

  ③、当电梯离地面80公分以上时不可以放人,需要盘车到平层位置后才可放人(盘车放人操作方法见电梯困人救援应急预案)。

  ④、当判断电梯位置无法放人时,应先安慰乘客:“请您耐心等待,您在轿厢内最安全”。

  ⑤、当放出被困人员后,应引导客人走消防通道离开大厦。

  ⑥、电梯维修人员应到机房断掉所有电梯的总电源,以防止电梯恢复后大电流冲击电子板。

  停电应急预案二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如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如果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停电应急预案三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值班人员处置全厂停电中断时的应急能力,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厂用电中断,并最大程度地缩短厂用电恢复所用时间,使各动力设备及时投入运行,恢复正常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保障全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

  1.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省、市政府其它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而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完善体系,快速响应: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实施救援。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视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切实做好预防、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与其他专项预案关系

  本预案为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专项应急预案。而在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使用。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行政正职、当值值长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定,统一领导公司应急相关工作。

  2.2.2迅速了解公司职工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危机状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分析应急资源需求,评估现有应急能力。

  2.2.3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应急通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应急程序进行。

  2.2.4组织、协调公司内人力、物力,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首先确保机组安全停运,待条件许可后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2.2.5及时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状况及趋势,解决好应急各项工作。

  2.2.6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2.3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

  主任: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副主任:安健环管理部经理

  中心组员:生产技术部安全责任人、运行部安全责任人、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行政部安全责任人、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熟悉指挥机构编制和通信情况,掌握灾情及动态,上报情况下达指令,部署协调各工作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主任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职责。

  2.4生产保障组

  组长:运行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运行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

  成员:生产技术部、运行部人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调度的联系,组织处理事故,采取措施稳定发电设备运行,协调运行与检修工作,避免扩大事故。

  生产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亦由第一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5灭火行动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志愿消防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指挥部的联系,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资,并要指挥消防队员控制火势,积极投入灭火战斗。

  灭火行动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6疏散引导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并指挥各班组长按照疏散路线引导人员及物资进行疏散工作。

  疏散引导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7设备抢修组

  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经理

  成员: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员工

  职责:负责协调检修人员对被损坏的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和修复工作。

  设备抢修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8医疗救护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行政部员工、党群工作部员工

  职责:负责组织抢救、转移伤员,做好饮用水、食品等后勤供应工作。

  医疗救护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9安全监督组:

  组长:安全总监

  副组长: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成员:安健环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专责

  职责:负责监督应急工作所涉及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状况,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统计汇报。

  安全监督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0治安保卫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保安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公司内治安管理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防止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维护公司内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动和参加抢险救灾的战斗。

  治安保卫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1后勤保障组:

  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备件分部主任

  成员: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员工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后勤供应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2善后处理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成员: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等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生产,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

  善后处理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机组全厂用电全部中断,导致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处理不及时或不正确有可能引发事故扩大,造成汽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损坏或全厂停电。

  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2.1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可能导致汽轮机飞车事故。

  3.2.2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

  3.2.3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

  3.2.4交流电源失去后,网控室控制中心盘失去电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统的刀闸动力电源全部失去,不能进行电动操作,只能手动操作。

  3.2.5交流电源失去后直流设备负荷的增加将造成蓄电池放电速度加快,电量若储备不足将造成。

  4.事件分级

  针对全厂停电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二级。全厂停电可能使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导致汽轮机飞车,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但未发生飞车、烧瓦大轴弯曲,列为二级;当全厂停电时,处理不及时,容易发生飞车事故,可能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同时润滑油可能会泄漏至汽机的高温部件,引起烧瓦、大轴弯曲,机组不能安全地停运,引发设备事故或火灾,列为一级。

  5.预防与预警

  5.1预防措施

  本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和危害因素,采取二种办法实施监控。

  5.1.1第一种配套设计、建设自动监视设备和安全、环境、卫生控制措施(设施)。

  5.1.2第二种制定相关安全标准、设备管理标准、缺陷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检工作。

  5.2预警行动

  响应启动发生Ⅰ、Ⅱ、Ⅲ级响应,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在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查清输、变电设备损坏情况,组织抢修队伍,调集抢修物资,立即开展设备抢修自救恢复工作。

  6.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理

  6.1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2675618。

  6.2公司接收的上级有关部门信息,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立即下达至各部门。

  6.3公司接收的应急信息,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人向上级应急预案办公室报告。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

  针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公司级)和Ⅱ级响应(部门级)两级。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一般性厂用电中断事故实施Ⅱ级响应,由运行部组织进行应急处理。当厂用电中断事故有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被迫全部停运、对重要设备和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时,立即实施Ⅰ级响应。

  7.2响应程序

  7.2.1事故发生时,值长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根据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

  7.2.2事故初发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前,值长负责生产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有权调用现场一切人力资源(包括运行值班人员、保安、消防人员和检修值班人员等)和救援设备、车辆等,迅速进行抢险,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发展。不服从调度的人员依照规定给予严格考核,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2.3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得到事故发生信息后,按照事故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调度物资、车辆、人员和工作组等立即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7.2.4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值长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并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7.2.5事故可能对厂区内人员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有组织地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

  7.2.6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7.2.7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救灾力量不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7.3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指定专人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借助现场人员的报告、现场查看和运行监测,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当值值长应及时将评估的结果反馈给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厂用电中断事故救援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8.应急救援措施

  8.1先期处置

  8.1.1有关部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的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并安排有关人员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8.1.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和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在立即组织抢险、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报告。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110或119报警,或向120求救。

  8.2 应急处置

  8.2.1当值值长确认能否用旺洲甲、乙线倒供厂用电,若线路失压暂时不能恢复,则使用一二期联络电源恢复厂用电;如此时一二期联络电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恢复#1、2机组380V厂用母线。

  8.2.2在机组厂用母线用柴油发电机恢复供电后,启动保证主机安全的重要辅机,如交流油泵、顶轴油泵、盘车等,严格按照先起重要负荷,后起次要负荷的原则,不能同时启动多个负荷。启动负荷时(特别是电动机)要密切监视电压、电流、频率等的变化情况。

  8.2.3及时恢复外线对公司110kV母线、启备变的供电,及时恢复机组的正常供电。

  8.3警戒与治安

  事故发生后,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障抢险、救护车辆畅通,加强对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及时传达、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现场人员将完成情况及时报指挥部。与救援、抢险无关的人员,未经应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8.4人群疏散与安置

  如发生汽轮机超速飞车事故规模扩大,人力无法控制时,应组织人员紧急撤退和疏散,对撤出人员应及时清点人数。

  8.5现场恢复

  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此基础上,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并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6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8.7信息发布: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发布。

  9.事故善后处理

  9.1恢复生产:

  抢险救援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9.2事故调查:

  公司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9.3抚恤工作: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的抚恤工作,赔偿个人损失,并安抚其亲属。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保障

  事故应急队伍为全体生产人员、各值班人员、各部门人员、保安及消防人员,必要时请求应急专业人员队伍和社会救援资源。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储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司根据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和潜在的危险因素,合理配备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工具、物资和设备,如设备备品、备件、起重机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装置、抢险救护装置、急救药品、防护物资等。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员工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的培训计划应在公司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中详细列出,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健环部协助开展。

  11.2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分部门级和公司级演练,具体计划由安健环部在每年1月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编年度演练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12.预案管理

  12.1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南方电监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备案。

  12.2维护与更新

  12.2.1救援器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处于常备状态。

  12.2.2预案随国家及上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要求、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及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完善和改进。

  12.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运行部拟编并解释。

  13.奖惩

  13.1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13.2对瞒报、误报事故(事件)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工作的人员,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