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通用五篇)

黄飞老师

  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1

  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撒、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以及市,区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1、职责:

  指挥本单位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果断作出决策;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2、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长具体负责,成员由医务科、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保卫科人员组成。在应急状态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与组织协调,对应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和督导;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承担相关文件的起草和文件发布工作;合理调配医院资源等。

  三、预防控制措施

  1、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医务科,院感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抽查,院感办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2、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全院职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控制措施:

  (1)发现包装袋破损发生泄漏时,应及时增加包装袋层数,若是漏入储存桶内,必须到规定的地方对储存桶清洗并进行消毒处理,若是漏入运送车内,必须将车推到规定的地方清洗并进行消毒处理。

  (2)发现储存桶破损或车厢破损,应立即更换或修补。

  (3)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立即增加包装层数或更换容器。

  (4)发现医疗废物撒漏到地面,应先清除撒漏物,然后对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5)在进行泄漏事故处理时,严禁工作人员用手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6)若发生运送车翻倒,医疗废物大量泄漏现象,应及时通知周围人员远离,控制污染区域,以免扩大污染,并及时清除,清洁、消毒,事后应对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7)运送车上要有备用医疗废物储存桶、包装袋、及包扎带、消毒和清洁工具。

  (8)医疗废物运输单位有备用运输车辆。

  (9)工作人员应在加强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事故处理。

  (10)对事故进行登记和报告制度。

  4、报告流程

  (1)发现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和严重遗撒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医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医务科、院感办。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院感办、医务科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保卫科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4)医务科、院感办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6)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汇医资料,并完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处罚原则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二、处置程序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总务科、院感科,并通知医院保卫科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2、总务科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用吸附材料进行处理。

  3、清理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时,应做好劳动保护,清理结束后,清理用具和防护用品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

  4、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得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

  6、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3

  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传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医疗废物意外泄露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小组职责:

  院长作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作为医疗废物管理具体负责人,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后勤管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卫科负责组织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封锁现场,疏散受威胁区内的人员等处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对现场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援和医护人员调配;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报告程序

  1、各科室或个人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后勤管理部,非上班班时间报医院总值班;后勤管理部接到通知后,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及部门。

  2、后勤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领导小组,并在48小时内向桂林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后勤管理部应当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后勤管理部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5、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由预防保健科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现场处置

  1、医院发生突发医疗废物事件情况后,由后勤管理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3、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有防渗透性的口罩、防护眼镜;可能污染身体时,应穿隔离衣。

  5、对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置时,应尽可能地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后续处理

  1、现场事故妥善处置后,后勤管理部及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及时进行现场评估,对封锁区域确认已安全、无害后,方可开放。

  2、处置工作结束后,后勤管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事件起因、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进行调查、评估,写出调查报告并向院领导报告或全院通报,以防今后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预防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带来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就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预案主要任务:

  1、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工作。

  3、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抢救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4、加强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二、领导组织:

  医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医疗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疾病控制科、后勤保障部、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院内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监管部门:

  院办公室

  四、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

  当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报告: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若干人以上死亡或者若干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六、预防控制措施: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七、应急处理:

  1、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救,并保障急救药品、器械、及其他所需物资的供应。

  2、对新发生的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和治疗方案,完善各种医疗文书。

  3、及时认真的分析、总结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传染源及病人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5

  为了加强对我科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弃物意外泄露后造成的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废物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医院有关负责人

  成员:后勤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医政办等部门领导(科主任、护士长),药学部主任、放射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主任、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确定流失、泄露、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二、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4个分组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1、抢救组:由门诊及住院部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将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及转运。

  2、现场处理组:由相关负责人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工作。

  3、专家评估组:由医院专家组成,负责对泄露现场和伤亡人员

  病情进行评估。

  4、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科及后勤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的采购和日常维护工作。

  三、应急处理工作要求及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预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临时放置警示牌,固体物品应立即收集到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

  3、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物,然后用1000—2000m几L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应当尽可能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措施安全、消毒规范、防护严密

  1、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化处置,污染或可疑污染处永1000200m几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停留30分钟后再做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2、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3、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帽子和手套,进行工作时应避免用污染的手套接触其他物品,以避免污染环境。

  五、应急报告机制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时,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

  3、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卫生局和环保局。

  六、其他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不能按时收运医疗废物超过国家规定时限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立即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联系,查明情况,并书面上报环保、卫生部门。

  2、对暂存场所超期存放的医疗废物要使用国家规定的容器存放,确保安全。

  3、立即上报医院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超期存放的医疗废物定期进行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

  4、杜绝医疗废物露天存放,做好“三防”工作。

  5、由医院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并做好值班记录。

  6、执行日报告制度。

  7、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调查起因、防患于未。

  八、责任追究。